博瑞传播: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年度述职报告
2018 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博
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勤勉、
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
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
况如下:
邹宏元 男 63 岁,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
财经大学国金系、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乐山市商
业银行外部监事,《国际金融研究》杂志审稿人。
刘梓良 男 64 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丝路知
识经济发展研究院(筹)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
心兼职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委,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兼
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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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 女 48 岁,博士,教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
专业教授,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思特奇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
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 年度,我们认真参与公司董事会各项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邹宏元 16 16 0 0
刘梓良 16 16 0 0
刘阳 16 15 1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
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前或召开后会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管见面,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董事会进
行科学决策。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全年我们共出具了 9
份(合计 14 项)的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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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现金分红等重要事项,认真审
核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判断。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停牌,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方式购买成都传媒集团持有的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100%股权和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重组”)。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在董事
会召开前对本次交易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
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
的利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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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 2018 年第 53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通过,公司高度重视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
经审慎分析、深入研判,认为本次重组是公司及关联方成都传媒集团
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我们对拟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初
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事后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
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合法。
(二)关于转让相关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的 3 家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控
股、参股在内的共计 14 家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成都澜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性以及对
聘请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同时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上述相关内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交易既符合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的整体要求,也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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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
独立性;股权转让价格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1)聘任总经理。报告期内,公司原总经理袁继国先生因工作
调整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拟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认真审阅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后,我们认为拟聘的总经理人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
关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聘任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
(2)聘任副总经理。报告期内,公司原 3 名副总经理辞职,经
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叶涛先生、苟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
详细审阅了聘任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拟聘任的高管人员符合相关规
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
观性以及定价公允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
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
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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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
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不存在将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一直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
计服务。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
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审慎、严谨开展工作,,
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因此,我们认为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投资者回报及分红情况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均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公司在 2018 年制定的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按期实施完毕。
(八)内控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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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执行,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编
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继续稳步推进相关经营活动,围绕深化国企改革
和国资证券化工作要求,积极推行重大资产并购及资产剥离工作,各
类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的基础上,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
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了依法合规、勤勉尽责。
2019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保
证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推进重大并购项目落地,创造良
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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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宏元 刘梓良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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