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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我
们对拟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度计划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瑞投资”)持有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二)规定,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司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因此构成公司
关联方;
    2、成都传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博瑞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成都
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成都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澜海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二)规定,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3、公司董事张福茂先生担任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广
州糖谷)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广州米娅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
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宏元                     刘梓良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