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事项、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 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预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度计划
事项
       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9 年度计划》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
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
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
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
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
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
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五、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
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
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
我们认为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意见

       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制定的《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七、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事项
       就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我
们认为:1、本次提名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本次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候
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和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同意将
张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我们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
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
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宏元                    刘梓良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