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9-04-03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 2019-02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转来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协助冻结通知书》【(2017)京 0101 执 2974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401-02 号)。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
冻结股份数量:232,136,752 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 年 4 月 1 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嘉颐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232,136,7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59%。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232,136,752 股,占其持股总数 100%。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
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在收到上述协助冻结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股东嘉颐实业
发函询问此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嘉颐实业发来的部分材料,但前
述材料不包含其对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的说明,材料之间也无确切的逻辑关系,因此
公司无法判读收到的材料与本次股东股份冻结的关系。关于上述股权冻结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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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正在进一步与嘉颐实业核实中。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因上述股权冻结的具体原因,尚需与嘉颐实业进一步核实,因此暂无法确定上
述冻结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的运行及生产经营未受上述事项
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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