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秋林: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问询函的复函2020-04-17
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
问询函的复函
大信备字[2020]第 17-0000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问询函的复函
大信备字[2020]第 17-0000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贵部《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业已收悉,经逐
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公告称截至目前,深圳金桔莱、秋林(深圳)珠宝和秋林彩宝等三家全
资子公司合计亏欠上市公司约 16 亿元,秋林集团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
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请公司进一步核实:
(2)结合上述债权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目前享有的债权是否符合《企业破产
法》中规定的申请及受理要求,公司是否就该事项咨询律师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意
见。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上述债权发生时未签订协议,已检查资金划转时银行流水,与
上述债权金额一致。
二、公告披露了深圳金桔莱等三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称相关数据已经审
计。请公司补充披露:
(2)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说明公告中披露的三家子公司财务状况数据
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因公司三家子公司已停止经营,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
无法判断公告中披露的三家子公司财务状况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告称,公司对于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三家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有利
于改善其经营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良性发
展。请公司补充披露:
(2)三家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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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体现和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三家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三家子公司将不纳入财务报表
合并范围,公司对相关股权及债权的会计处理以最后破产清算程序后的结果为准。
四、公告称,公司连续两年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述三家
子公司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上述三家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
序对后续审计意见的具体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上述三家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三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2018 年及 2019 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三家子公司的事项将
随之消除,但后续的审计意见还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后续的审计意见以审计结
果为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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