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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联: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7-30  

						证券简称:*ST 三联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10-31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7 月30 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18 层1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 人,代表公司

    股份 65,946,8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1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议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0 年年审会计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

    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

    65,946,831 100 0 0 0 02

    经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0 年度的年审服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0 万元,其从事2010 年度审计工作

    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聂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三联商社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联商社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