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关于刑事举报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进展公告2012-01-19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 2012-02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刑事举报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
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
就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越权处置公司中银
房产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第 169 条规
定,追究三联集团、时任董事长张继升、时任监事会主席韩炳海等相
关责任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责任。(详情见公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正式向济南市公安局历
下分局(下称“历下公安分局”)提交报案材料。2012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收到历下公安分局下发的历下公不立字[2012]00002 号《不予立案
通知书》。《通知书》称,“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公司对该《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将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复
议。公司还将就三联集团违背与公司签订的《房产抵债协议》、以房屋
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继续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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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积极研究进一步措施,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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