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关于公司中小股东代表诉讼侵权纠纷案的进展公告2012-10-17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 2012-15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小股东代表诉讼侵权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 12 月,公司中小股东诉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三联集团”)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
“山东省高院”)受理,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详情见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 月 22 日、3 月 27 日、4 月 9 日;
2011 年 1 月 26 日、3 月 1 日、5 月 5 日、6 月 1 日、7 月 2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中小股东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确认三联商社享有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
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享有三联商标的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
使用权等附属权利。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联集团停止使用以及授权其关联公司或
其他公司使用“779479”““三联”商标与第三人进行的同业竞争的侵
权行为。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三联商社移交特许连锁合同及其他相关材
料,并向三联商社赔偿 2007 年之后的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其他
经济损失共计 5000 万元(暂计)。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联集团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山东省高院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接到山东省高院下发的(2010)鲁民三初字第 1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中小股东诉讼请求。
本公司作为该案第三人,将积极关注该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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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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