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201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13-03-15
2012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年报期间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下面由我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会议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胡天森先生、卢涛先生、于秀兰
女士,三名独立董事与三联商社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除在三联
商社任职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任独董职务。三名独立董事简介如下:
1、胡天森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硕士学位,1994 年获得
律师执业资格。1992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办公厅
法规处工作;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北京市中业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07 年 2 月创办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三联商社独立董事。
2、卢涛先生,硕士学位。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京福马国
际集团董事;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中美桥梁资本有限公司董
事、上市推荐人;2008 年 10 月起在北京安控投资有限公司任职。现任
北京安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三联商社独立董事。
3、于秀兰女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山东电视机厂车间副主任,济南市花岗石集团
财务处处长、山东振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现任山东振
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三联商社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年报工作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以上全部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
责。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全体独董出席了公司2011年年
度股东大会,于秀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审议议案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运用自身
的专业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在会
议召开前,我们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在会议上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谨慎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审议议案并出具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摘要 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1、关于非标审计意
关于 20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见涉及事项的独立
关于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意见;
关于 2011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1
关于 2012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八届六次
2012/3/7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1 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3、关于改选部分董
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的议案 事并提名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
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理人员 2011 年度
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绩效考核的独立意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投资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的议案 见;
关于与国美电器续订《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 5、关于关联购销交
议》的议案 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 6、关于利润分配的
案 独立意见;
关于改选部分董事并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
关于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八届七次 关于补选郭军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12/4/27
董事会 关于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无
八届八次
2012/7/18 关于向浙商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
关于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
八届九次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2/8/15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
董事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关于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届十次
2012/10/29 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无
董事会
关于调整 2012 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议案
八届十一
2012/12/10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无
次董事会
(三)参与2012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年报编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与了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等工作。
1、2013 年 2 月 1 日,我们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 2012 年年报
第一次专项会议。审阅了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汇报、公司财务总监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
报,并与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计划。
2、2013 年 3 月 13 日,我们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了公司 2012
年年报第二次专项会议,审阅了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同时听取
了会计师对 2012 年审计工作的总结,与会计师沟通确定了审计意
见。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对三联商社的经营管理状况
进行深入了解,三联商社亦通过多种方式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包括:
1、定期编制并向我们发送《证券资讯》,汇总公司重要经营管
理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
2、召开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以便于独立董事、专业委
员会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就定期报告编制、内控体系建设等
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3、利用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机会,组织董监事到公司展开实地考
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促成会议就提升经营模式、内控建设及
后续计划进行探讨、确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制订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投融资
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做出统一规定。公司报
告期内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均履行了相应的、合理的决策程序。我
们关注到报告期内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了《框架供货协议》及《框架
购货协议》,本年度因商品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16 万元。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截止报告期末,三联商社不存在对
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发放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的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未改聘审计机构。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制定了《利润
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现金分
红机制。截至 2012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董事会
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法规
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国美电器于 2011
年 6 月承诺于 5 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尚未提出具体方案,公
司独立董事将重点关注其承诺履行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
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同
时已全面展开内控规范化体系建设。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规范运作,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均按要求召开会议,审议董监事调整、定期报告、内控建设方案、
高管薪酬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2 年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3 年度,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
关注公司重点事项的进展,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于秀兰、胡天森、卢涛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