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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关于借款纠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2013-10-10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 2013-1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纠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1 年 4 月,李秀峰、周建丽、张建慧、冯立萍等四人,以民间
借贷纠纷为由,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下称“历下法院”)提起诉
讼,诉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
公司(下称“三联配送”),要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计
4,905,000 元,并判令三联集团、山东三联商社、三联配送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收到历下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偿还
李秀峰等四名自然人借款本息 490.50 万元;判决三联集团、山东三联
商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李秀峰等四名自然人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6,040 元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2 年 10
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本
案详情见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7 日、2011 年 4 月 27 日、2012 年 10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该案进展情况
     201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2012)济民五终字第 685
号民事裁定。济南中院认为原审判决遗漏当事人,程序违法,做出如
下裁定:
     1、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1)历商初字第 16 号民事判

                                        1
决;
       2、发回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重审。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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