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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预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核查意见2016-01-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
         复暨预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根据贵部《关于对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013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
的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
问”)对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逐一落实。现就审核意见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敬
请贵部予以审核:

    (本文中,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文中简称或术语与重组预案中所指含义相
同。)

    一、本次交易主要风险

    1、公司业务转型风险。预案披露,上市公司后续拟剥离家电零售资产,主营业
务将转变为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的研发、制造业务。鉴于此,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制
度、管理模式和管理团队需要随之作出调整和完善。同时预案就公司主营业务完全变
更的转型风险作重大风险提示。请补充披露目前对资产置出所做的相应安排,及调整
未来管理模式的计划和方案。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资产置出的安排

    通过本次交易,三联商社向智能化手机链条转型做技术型公司,公司将专注于自
主可控、信息安全、智能移动终端三者的融合发展,原有家电业务后续计划从上市公
司进行剥离。家电业务置出尚未形成具体的计划,其置出时间、置出范围、交易形
式、交易对方均未确定。三联商社拟通过本次交易及后续家电业务资产的置出,解决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上市公司将根据新业务的需要,设置组织机构,调整管理模式和管理层。

                                     1
    (二)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后续家电零售资产的置
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变为智能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研发、制造业务,上市公司将
根据新业务的需要,设置组织机构,调整管理模式和管理层。

    (三)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六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及“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
司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2、标的资产核心人员流失风险。预案披露,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研发及制造公司
的主要资源是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请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核心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范围及人数,在标的资产全体员工中所占比例;(2)标的资
产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合同期限,是否签订相关协议承诺继续履职,及其承
诺期限;(3)上述人员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4)标的资产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对公司产生的具体影响及其应对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范围及人数,在标的资产全体员
工中所占比例

   德景电子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共 9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位                  类别
   1    沙翔                   监事
   2    于正刚                 总经理
   3    胡俭波                 副总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
   4    金键                   副总经理
   5    沈方                   总监
   6    毛可贤                 总监
   7    赵建国                 总监
                                                            核心技术人员
   8    李帆                   总监
   9    陈世发                 总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德景电子员工人数为 1719 名,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为 0.52%。

    (二)标的资产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合同期限,是否签订相关协议承诺
继续履职,及其承诺期限;上述人员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2
    德景电子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合同期限、是否签订相关协议承诺继续履职
及其承诺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签订相关
   类别        员工姓名     劳动合同期限                  是否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协议继续履职
                            2015.08.01-                   否(但为本次交易单独出
                 沙翔                            是
                            2018.07.31                          具了声明)
                            2014.10.26-                   否(但为本次交易单独出
               于正刚                            是
                            2017.10.25                          具了声明)
 核心管理层                 2015.06.01-
                 金键                            否
                            2018.05.31
                            2015.06.01-
               胡俭波                            否
                            2018.05.31
                            2015.06.01-                   在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
                 沈方                            否       2 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同
                            2018.05.31
                            2015.06.01-                   类竞争业务的企业中兼职
               毛可贤                            否
                            2018.05.31                    或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的
                            2015.11.01-                   企业,亦不得在公司的业
               赵建国                            否
                            2018.10.31                      务单位中兼职或任职
核心技术人员
                            2015.06.01-
                 李帆                            否
                            2018.05.31
                            2015.11.01-
               陈世发                            否
                            2018.10.31

    沙翔、于正刚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任职等相关事宜的承诺
函》,承诺:

    1、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声明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与上市公司建立稳定
的劳动关系,将声明人全部的精力投入上市公司,并按照上市公司关于声明人的职务
的具体职责规定履行其职责。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至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声明人发
行的股份登记在声明人名下之日起六年内,除非(i)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
有权机构依职权解除上市公司与声明人的劳动关系与声明人的劳动关系,或(ii)声明
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确实无法正常履行职责,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声明人不会自行辞
去在上市公司的职务。

    2、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至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声明人发行的股份登记在声明人
名下之日起十年内,无论声明人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无论声明人是否在上市公
司任职:

    (1)声明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其亲属、朋友或其他自然人、公
司、其他实体,以下同)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经营、管理、施加重大影响,以
下同)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等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移动通讯终端、智能穿戴产品和智能家居的研发、设计、加工及生产,以下

                                      3
同);

    (2)声明人不会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任何实体担任任何职
务,亦不得以担任名义或实质顾问或其他形式参与或为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类似
业务的任何实体提供任何建议、咨询、指导;

    (3)声明人不向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提供上市公司所从事之
业务有关的任何信息或其他秘密。

       (三)德景电子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对公司产生的具体影响及其应
对措施

    德景电子作为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研发及制造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为其竞争力之
一,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德景电子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德景电子核心团队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全部核心团队成员均在德景电子及关联公
司任职时间超过 5 年。同时,基于未来标的公司稳定经营以及标的公司股东利润承诺
实现之需要,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协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标的公司经营团队
核心人员未来数年内的稳定性,并充分激励标的经营团队核心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
推动标的公司智能移动通讯终端业务加速发展。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不改变标的公司现有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结构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共同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
了德景电子及其下属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德景电子将继续履行与
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2、约定交易对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为保证
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交易对方需遵守竞业禁止约定。同时,沙
翔、于正刚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任职等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对
其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限、避免与上市公司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等相关事宜做出了承
诺。

    3、交易对方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设定了股份锁定安排

    为强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利益一致性,实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共
赢,交易对方本次获得的对价大部分由公司以股份形式支付,且交易对方获得的公司
                                        4
股份均设定了股份锁定安排。

    4、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德景电子自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一支成熟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销售和
技术人才队伍。经过多年的发展,标的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激励
体系,不断吸引着行业内的优秀人才。未来,德景电子将在人才选聘、激励机制、考
核机制等方面继续优化制度安排,并积极通过市场化手段,借助外部招聘、内部选拔
等手段,培养挖掘更多优秀的人才。

    综上,上市公司已采取、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持标的公司未来主要管理层、核
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尽量避免因本次交易导致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以保障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有效实现。

    (四)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景电子及其下属公司作为独
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德景电子的核心人员稳定且德景电子将继续履行与其员
工的劳动合同。本次交易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经对交易对
方约定了竞业禁止相关承诺,沙翔、于正刚已出具承诺函,对其在上市公司任职期
限、避免与上市公司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等相关事宜做出了承诺。其他核心人员也在
与标的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相关承诺。若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上市公司已经准备了充分的应对措施。综上,本次重组不会因标的公司
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对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五)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德景电子
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七)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补充披露。

    二、关于标的资产行业及经营情况

    3、预案披露,标的资产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手机制造、自主安全芯片制造、安
全系统研发,主要产品为移动通讯整机、移动通讯设备主板。请补充披露:(1)标
的资产分产品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2)标的资产移动通讯整机、移动通讯设备
主板近三年的出货量、市场占比情况及存货量。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5
       (一)德景电子分产品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

       1、德景电子分产品营业收入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整机              49,171.98    52.36%        91,346.86   70.30%         135,181.05      91.17%
主板              33,999.43    36.20%        29,013.73   22.33%          10,177.48       6.86%
其他              10,739.58    11.44%        10,071.92    7.37%            2,923.07      1.97%
合计              93,910.99 100.00%         130,432.51 100.00%          148,281.60 100.00%

       2、德景电子财务基础未依照产品分部核算,所以无法分产品划分净利润,按产品
划分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整机           49,171.98     43,964.49    91,346.86      81,326.13   135,181.05   127,635.73
主板           33,999.43     29,138.91    29,013.73      25,125.91    10,177.48       8,408.43
其他           10,739.58      9,602.80    10,071.92       8,616.20     2,923.07       2,629.33
合计           93,910.99     82,706.20   130,432.51    115,068.24    148,281.60   138,673.49

       (二)德景电子移动通讯整机、移动通讯设备主板近三年的出货量、市场占比情
况及存货量

       1、德景电子移动通讯整机、移动通讯设备主板近三年的出货量及存货量

                                                                                单位:万部
        年度                 产品类别              出货量                 存货结存数量
                      整机                                     219                        0
2015 年 1-9 月        主板                                     484                        5
                              合计                             703                        5
                      整机                                     669                        5
2014 年               主板                                     428                      18
                              合计                           1,098                      23
                      整机                                     757                        0
2013 年               主板                                     148                      57
                              合计                             905                      57

       2、德景电子移动通讯整机、移动通讯设备主板近三年的出货量市场占比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院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手机市场累积出货量为 4.52
亿部,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3.89 亿部。2013 年我国手机市场累积出货量为 5.79
亿部,其中,智能手机 2013 年出货量为 4.2 亿部。德景电子手机整机出货量市场占比
较低。


                                               6
       (三)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德景电子主营业务为智能通讯终端的研发与制
造,主要产品包括整机和主板。标的资产分产品营业收入占比、标的资产移动通讯整
机及移动通讯设备主板近三年的出货量及存货量等相关情况已在重组预案中补充披
露。

       (四)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德景电子
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三)德景电子主要产品”中补充披露。

       5、预案未披露标的资产具体的行业情况。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
流程、主要经营模式、所在行业的主要政策、生产盈利模式、销售模式、采购方式
等,并按照自主加工和外协部分的分类分别披露相关经营数据以及客户名称,针对行
业发展趋势,分析相关行业经营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所在行业的主要政策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多项政策以支持产业的发展,主要如下:
序                   颁布部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重点内容
号                     门
                                           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
                                           光纤接入网建设,开发适应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电子信息                         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新应用,带动
1       产业调整和   国务院   2009年4月    系统和终端产品的升级换代。支持IPTV(网络电
        振兴规划》                         视)、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建立内容、
                                           终端、传输、运营企业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新
                                           体系。
       《国务院关
       于加快培育                          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
2      和发展战略    发改委   2010年10月   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
       性新兴产业                          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的决定》
       《当前优先                          3G增强/长期演进型技术产品,新一代移动通信系
       发展的高技                          统(含移动互联网)的网络设备、智能终端、专
3      术产业化重    发改委   2011年6月    用芯片、操作系统、业务平台及应用软件,与新
         点领域指                          一 代移动 通信有 关的设备 关键配 套件及 测试 仪
           南》                            器,宽带集群通信系统及设备。
       《外商投资
                                           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
4      产业指导目    发改委   2011年12月
                                           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列为鼓励类。
       录》(2011

                                             7
         修订)
     《“十二五”国
                                            加快推进宽带光纤接入网络建设,推进第三代移
     家战略性新
5                     国务院   2012年7月    动通信(3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开展TD—
     兴产业发展
                                            LTE规模商用示范;
         规划》
                                            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包括智能手机,指配备操
                                            作系统、支持多核技术、支持多点触控、支持应
                                            用商店及Web应用等多种模式、支持多传感器和
     《战略性新
                                            增强现实等功能的智能手机。手持平板电脑,便
     兴产业重点
6                     发改委   2013年2月    携、小巧、可手持使用,以
     产品和服务
                                            触摸屏作为基本输入设备的个人电脑。其它移动
     指导目录》
                                            智能终端,包括移动电子书终端、移动电视、手
                                            机电视、车载智能终端等。

     《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
                                            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7    录(2011年       发改委   2013年2月
                                            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列为鼓励类。
     本)》(2013
       年修订版)
     《工业和信
                                            充分利用运营商和行业用户等市场资源,加快手
     息化部关于
                        工信                机品牌发展。支持运营商强化与自主品牌手机企
     加快我国手
8                     部、发   2014年2月    业的合作,加强对优势品牌和高端机型的宣传推
     机行业品牌
                        改委                广,在4G发展中做好与产业的衔接互动,支持手
     建设的指导
                                            机企业做好产品规划布局。
         意见》
     《关于实施                             加快TD-LTE建设与加强共建共享同步。大力支持
                        工信
       宽带中国                             加快TD-LTE网络建设和发展,同步深入推进电信
9                     部、发   2014年5月
     2014专项行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努力建成覆盖完善、质量稳
                        改委
     动的意见》                             定、资源节约的TD-LTE网络。
                                            重视对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有利于理顺网
                                            络安全管理体制,建立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网
     《中华人民
                      全国人                络安全管理体制。为我国形成更加清晰的网络安
     共和国网络
10                    大常委   2015年7月    全战略奠定基础。该法律不仅针对打击国内网络
     安全法(草
                        会                  犯罪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更为云空间大数据的跨
       案)》
                                            国流动及如何抵御外国网络情报收集划出明确路
                                            径,是网络安全领域新的“纲领性文件”。
                                            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
                                            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
                                            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
     《中华人民       全国人
                                            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
11   共和国国家       大常委   2015年7月
                                            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
       安全法》         会
                                            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
                                            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安全和发展利益。
       贯彻落实                             按照规划,到2018年高性能计算、海量存储系
     《国务院关                             统、网络通信设备、安全防护产品、智能终端、
     于积极推进                             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
                      工业和
       “互联网                             域取得重大突破,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
12                    信息化   2015年12月
     +”行动的                             的国际领先企业,安全可靠的产业生态体系初步
                        部
     指导意见》                             建成。
       行动计划                             要加快安全可靠服务器、存储系统、桌面计算机
     (2015-                               及外部设备、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终端产品、
                                             8
     2018年)的                    基础软件和信息系统的研发与推广。
        通知

    (二)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模式

    德景电子经营模式为主要通过 ODM 模式为客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主板及移动通
讯整机等移动通信产品。在该模式下,德景电子根据对市场走势的研判以及客户的要
求,及时把握市场及用户的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客户的产品推广标准,如配置、功能、
尺寸等,在制定的设计方案获得客户认同后获得客户订单,并确定采购和生产计划,
由采购部、计划部实施采购、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

    德景电子的业务体系涵盖了移动通讯设备的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及市
场销售各个环节,除不从事自有品牌推广外,德景电子具备较为完整的移动通讯设备
研产销产业链。

    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1、研发模式

    德景电子的研发模式主要采取基于上游芯片厂商提供的各类参考平台研发与按照
客户需求研发相结合的模式。

    基于参考平台研发模式主要指德景电子公司以当前主流芯片供应商提供的基础方
案为框架,结合自身在硬件、软件、结构设计等领域技术及经验的积累,找出最符合
项目需求的参考平台作为基础,基于该参考平台进行研发甚至突破参考平台的局限,
在性能增强、功能增加、周边设备进行性价比最高方案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入开发,研
发出适应各芯片平台的手机应用技术,从而使得公司具备为采用不同芯片平台的各种
客户研发设计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手机产品的能力。

    按照客户需求研发模式主要指德景电子根据客户的初步需求,德景电子能够快速
形成产品定义、软硬件设计方案,获得认可后及时按照产品组建研发小组,运用储备
的平台研发技术为客户研发设计出客户所需的产品。

    2、采购方式

    德景电子的原材料主要分为三类:电子器件、结构物料、包装材料。电子器件包
括 PCB 光板、主芯片、内存、电源类芯片、音频类芯片、射频类芯片、传感器、阻容
感、连接器等;结构物料包括显示屏、触摸屏、摄像头、电池、充电器、壳料等;包
装材料包括纸盒以及一些生产用辅料,这些原材料均用于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的生产。
                                     9
    (1)采购模式

    德景电子的原材料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采购计划是根据客户的用料
预测或实际订单而确定。对于大部分客户,德景电子都是在客户发出正式订单后再组
织采购备货,个别客户在发出正式订单前会先提交用料预测,德景电子则根据用料预
测采购备货。

    对于芯片、存储器、射频元器件、显示屏玻璃、摄像头等大宗战略性原材料,德
景电子会提前预测市场供需情况,评估备货风险。对于大客户,德景电子将该信息及
时告知并协同解决备货问题,由客户决定是否提前储备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中小客
户,德景电子则自主决定是否提前备货,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公司自己承担。因此,德
景电子的采购模式总体属于以销定购模式,可以相对减少采购与销售不匹配带来的存
货大规模呆滞贬损风险。

    (2)采购流程

    德景电子的采购流程如下所示:




    (3)采购渠道

    德景电子采购渠道主要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

    1)境内采购


                                    10
    对于结构物料和包装材料等加工工艺简单、采购数量大的物料,由于国内市场供
给充裕,且采购成本较低,因此主要从境内采购。

    2)境外采购

    电子元器件类物料则多来自于海外供应商,德景电子主要通过境外采购公司采
购,包括香港德景及 Trasco、贸易公司。

    与海外供应商物料议价完成后,德景电子由境外采购公司发出采购订单,供应商
在规定时限内将物料交付境外采购公司委托的物流公司的仓库,由物流公司依据装箱
单、发票等报关所需的凭证办理报关手续,运输到境内各个生产基地。德景电子将海
外物料验收入库后依据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向境外采购公司支付美金货款,由境外
采购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

    德景电子委托境外采购公司代理采购业务流程如下:




    (4)供应商管理体系

    为了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实现生产的连续性和及时
性,德景电子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整机供应商管理程序》、
《PCBA 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供应商考核表》、《供
应商导入申请表》、《供应商改善报告》、《签样管理规定及流程》等,对供应商的
开发、认证、考评、异常处理进行全过程管理。

    对于开发、认证新供应商,德景电子则会组织采购、技术、质量等部门人员组成
                                        11
的专业团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金实力、生产规模、工艺流
程、品质管理等,并根据供应商审核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鉴评分,实地考察总评
合格。合格后德景电子则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清单。

    新供应商认证的主要流程如下:




    对于已纳入供应商名单的合格供应商,德景电子每年将组织质量及技术等相关部
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考察,考察后向供应商提出评鉴意见,存在不满足要求的
地方将要求其进行改善,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序列名单中剔
除。

    3、生产模式

    德景电子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采购原材料并组织生
产。出于有效衔接产品的技术研发、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
本等目的,德景电子在惠州和嘉兴都建立生产基地。生产基地的建立极大的促进了公
司自主研发技术的实用性,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德景电子稳定的生产能力,扩大德景电
子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的产业链,综合提升德景电子的市场竞争能力。

    为了保证自身具有稳定的生产加工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尽可能降低生产加
                                    12
工环节的成本,拓展盈利空间,德景电子以覆盖行业波峰期的所有客户订单为目的,
灵活选择自主生产与外协生产的比例,避免订单规模较大时生产能力不足影响订单的
及时执行以及订单规模较小时造成自有产能闲置的状况。

    (1)自主生产模式

    1)PCBA(主板)生产

    德景电子的 PCBA(主板)生产流程如下:




                                    13
           开始                   备料                开线准备




                                                      首五件制作

                                                                   不合格


         校准综测                 下载                首五件确认



       投入站(不良
                                  维修
       维修复投点)



           组装




           预检       不合格     失效分析

          合格


耦合     综合测试




写号       复检         不合格

                                  不合格

         充电测试




       最终质量控制
                               不合格
           检验




         附件扫描                          不良返工




           包装




       出货质量控制
                               不合格
           检验
                                            不合格



           打单                            客户检验                数据整理




                                            结束                     入库


                                              14
   德景电子的 PCBA(主板)产品已经通过 SMT(表面贴装技术)全自动化生产线
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 PCBA(主板)产品的良品
率。SMT 全自动化生产线的主要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图片                    设备说明



    自动上板机                                     PCB 板子自动投入



   全自动印刷机                                     PCB 板锡膏印刷



   锡膏厚度测试                                     印刷锡膏质量检测



  NXT 高速贴片机                                       元器件贴装




   自动光学检测                                    元器件贴装质量检查




 多功能高速贴片机                                 芯片及大尺寸元件贴装




      回流焊                                          锡膏烘烤焊接




     激光扫描                                       元件焊接质量检测




   全自动分板机                                         拼板切割




   2)整机生产

   德景电子的手机整机产品的生产流程如下:

                                      15
           开始                 备料                产前准备              外观检查           贴易碎标签




       检查彩盒标            打印彩盒标             整机包装             检查IMEI号码        写入IMEI号码




        盒标称重




                                                   二次出货质量
        首样检测      合格   出货质量检测   合格                  合格     彩盒称重           彩盒称重
                                                       检测


                                不合格

                                                                                              彩盒称重
             不合格           不良返工              不合格




                              成品入库                打栈板                装箱称重              装箱




    德景电子的手机整机产品的主要生产模式如下:

    PCBA 生产完成后,半成品转入组装车间与其他部件进行组装、包装、测试,最
终完成整机的制造。德景电子整机组装线主要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图片                                          设备说明


                                                                    窄边框结构手机采用自动点胶工
    点胶机
                                                                             艺,精度达到 0.3mm



    预压                                                                  点胶后预压使胶水粘合良好



                                                                   贴镜片工艺及 LCD/TP 框贴工艺,
    洁净棚
                                                                                       防止进尘



   天线热压                                                         热压天线使之贴合紧密保证品质




                                                       16
  自动螺丝机                                  缩合机头螺丝,高效率高品质




    耦合                                         检查 GSM 天线功率等




  自动过塑机                                        自动包装整机



    (2)外协生产模式

    外协生产是德景电子为解决产能不足采取的生产模式。外协生产在弥补产能不
足、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经过多年的自主生产加工和外协生产监
督管理,德景电子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外协生产模式,对外协厂商的选择、评价与考
核、外协生产与技术、产品质量管理等进行制度化管理,使外协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
及效率能够满足德景电子不断增长的订单需要。

    1)外协厂商管理机制

    德景电子开发和确定外协厂商步骤如下:①德景电子与外协厂商进行初步洽谈,
确定合作意向;②外协厂商按照要求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等相关调查表
格,提交德景电子物流、质量、技术等部门进行初次评估;若通过初评,德景电子将
组织物流、质量、技术等部门,对外协厂商展开实地考察,考察标准参考供应商审核
清单(包括环保审核)进行;

    德景电子与拟建立合作关系的外协厂商进行初步洽谈,并确定合作意向后,由外
协厂商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等相关调查表格,并由德景电子质量、技术、
采购等部门进行初次评估。初步评审通过后,德景电子组织计划部、质量部等各部门
组成专项小组对外协厂商展开实地考察。

    经实地考察确认合格后,德景电子将外协厂商录入《合格外协厂商名册》,并与
其签订委托加工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德景电子质量驻厂团队负责对外协厂商产品加
工质量确认工作,并协同其他部门对外协厂商进行监督并提供技术服务,实时检测外
协厂商的生产加工过程,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外协厂商进行改进。


                                       17
    德景电子与外协厂商经过多年合作,已建立一套完整的外协厂商日常考核制度。
德景电子物流、质量及技术等部门控计划对外协厂商进行定期现场稽核,驻厂技术与
质量管理团队对产品过程及最终交付质量、生产交期等进行月度评价,推动外协厂商
对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保证过程的持续改善,德景电子结合上述现场稽核、月度评价
及外协厂商持续改善的结果,确定和调整与各外协厂商的合作,若出现重大质量问
题,将被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剔除。德景电子通过上述措施加强对外协厂商的精
细化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交货的及时性。

    2)外协厂商的管理流程图


           开始                 寻找外协厂           厂商资质信息调查


                                    NG




                                 考核总结                现场考核


                                   OK


      签订加工合同            纳入供应商名录




     下达生产指令单              定期考核      NG    考核改进措施跟进


                                    OK

     继下达生产指令单                    OK            改进有效验证


                                                            NG


                                   结束                取消合作关系




    4、销售模式

    德景电子主要采取 ODM 模式为客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主板及移动通讯整机等移
动通信产品。德景电子在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市场及用户的需求
变化情况以及客户的产品推广标准,如配置、功能、尺寸等要素,获得客户认同后开
始对手机整机及 PCBA 产品进行软硬件设计与结构工艺设计,开发出满足市场和客户
需求的产品,从而获得客户订单并付诸生产。德景电子的整机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品牌
厂商、电信运营商及国外品牌厂商,移动通讯设备主板主要面向国内智能移动通讯终

                                    18
端集成商。

    5、盈利模式

    德景电子通过 ODM 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主要的盈利模式包括两部
分:

    第一部分为客户支付的研发费用。德景电子通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强大的研发体
系,积累了业界领先的技术能力,针对研发和设计方面会根据产品的技术难度向部分
客户收取研发费用。

    第二部分为销售产品的利润。德景电子建立了业界领先的供应链体系,能够严格
控制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具有竞争优势。同时,德景电子不断加强公司自
身的市场分析和预测能力,并提前规划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客户采用德景电子设计
的产品能够领先于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从而获得产品技术及性能的竞争优势。

    基于以上两点,公司能够在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获取稳定的利润。

       (三)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行业经营风险

    1、智能手机的行业发展趋势

    近几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2010 年末首次超过 PC
同期出货量,并且在随后的短短两年时间里,智能手机更以迅猛的发展趋势在 2013
年以 10 亿部的年出货量超过了功能手机同期的出货量,约为 PC 同期出货量的 3 倍,
成为当今电子市场容量最大的产品分支。

    随着我国 3G、4G 的通讯资费不断下调,各大手机品牌厂商、运营商对中低端智
能手机的推广和普及,使得智能手机更加贴近中国手机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进一步
激发了消费者对于智能手机的购买意向,直接扩大了中国手机市场的市场容量。

    我国手机的总出货量由 2010 年的 3.85 亿部增长至 2014 年的 4.52 亿部,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17.40%。其中,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由 2010 年的 0.43 亿部提高至 2014 年
的 3.89 亿部,占总出货量的比重从 11.16%上升至 86.06%。另外,4G 手机出货量在
持续扩大,2014 年全年手机出货量为 4.52 亿部,其中 4G 手机出货量在持续扩大,
从 2014 年 9 月份开始,4G 出货量占全部出货量超过 50%,全年 4G 手机出货量为
1.71 亿部,占比为 37.8%。国内市场手机整体出货量有所下降,但 4G 手机爆发式增
                                       19
长势不可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TrendForce 于 2015 年 10 月公布的 2015 年第三季度全球主
要智能手机报告显示,2015 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共 3.32 亿台,相比第二
季度增长了 9.1%,其中,国产手机品牌贡献了 1.5 亿台的出货量,环比增速高达
16.3%。TrendForce 认为 2015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迈入平缓期,增长率将放缓。但
是中国品牌的智能手机出货虽然受全球市场增长放缓的影响,但手机出货量仍高于全
球的表现,年增长(含外销)达 14.5%,占全球出货总量的 41%。

    2、智能手机制造行业经营风险

    由于手机行业近年来市场渗透率逐年攀升,手机品牌运营商竞争愈发激烈,行业
集中度明显提高但手机利润大幅下滑。而手机产品在技术、硬件、功能和配置等方面
已经进入瓶颈期。因此,有限的市场和逐步降低的价格都将压缩智能手机制造商的产
品利润。德景电子将把安全手机作为智能移动通讯终端行业的发展亮点,力争开拓该
领域的市场。

    (四)按照自主加工和外协部分的分类分别披露相关经营数据以及客户名称

    德景电子的外协生产涉及 PCBA(主板)以及手机整机的生产任务。外协生产是
为德景电子在行业波峰期解决产能不足采取的补充性生产模式,也是德景电子在日常
生产环节中降低产品成本的一种选择性生产模式。德景电子未因客户类型来分配自主
生产和外协生产任务,也难以从客户角度划分自主加工和外协生产。

    德景电子按照不同加工工厂各期的生产量比例,估算最终生产情况区分自主生产
与外协生产的数量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产量         占比
整机生产环节         215         100%        674        100%       753        100%
其中:自主生产        42          19%         53          8%         8           1%
      外协生产       173          81%        621         92%       745         99%
主板生产环节         535         100%        872        100%       819        100%
其中:自主生产       134          25%        122         14%       246         30%
      外协生产       400          75%        749         86%       573         70%

    (五)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如实披露标的公司业务模式、相关经
                                        20
营数据、相关行业的经营风险等相关内容。

    (六)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德景电子
的主营业务情况”中补充披露。

    6、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存在核心零部件供应渠道单一,同时未披露主要客户情
况。请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占
营业收入及成本的比例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
及其对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及应对措施(3)
结合前五大客户的主要情况,说明标的资产在维护客户及供应商资源方面的优势和劣
势。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及成
本的比例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德景电子近两年一期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占当期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收入的比重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35,858.13      38.18%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14,982.05      15.95%
2015
         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6,290.94       6.70%
年 1-9
         深圳小辣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5,532.53       5.89%
  月
         深圳市么么哒互联通信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5,096.84       5.43%
                     合计                                     67,760.49      72.15%
         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42,527.33      32.60%
         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39,755.64      30.48%
2014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13,656.97      10.47%
 年
         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7,515.13       5.76%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4,760.48       3.65%
                     合计                                    108,215.55      82.97%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40,567.67      27.36%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22,253.42      15.01%
2013     飞马通讯(青岛)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20,644.72      13.92%
 年      深圳市华际科技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19,912.82      13.43%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整机及相关配件物料    15,364.37      10.36%
                     合计                                    118,743.00      80.08%

                                         21
    2、两年一期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期间                                                        交易金额    成本占比
                最终供应商                  直接交易方
                                     升达(香港)有限公司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    6,718.72     8.12%
                                     公司
                                     ApacheCommunications,I
2015 年   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5,625.90     6.80%
                                     nc.
1-9 月    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7,306.83     8.83%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3,721.80     4.50%
          无锡博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13.75     2.19%
                                 合计                         25,187.00    30.45%
                                   升达(香港)有限公司
                                   ULTRASOURCETRADIN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HONGKONGLIMITED            8,723.38     7.58%
                                   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2014 年   深圳市四季春科技有限公司                             5,720.91     4.97%
          禾伸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5,209.60     4.53%
          深圳市卓翼科技有限公司                               4,835.69     4.20%
          东莞市知音电子有限公司                               4,373.38     3.80%
                                   合计                       28,862.96    25.08%
          LeadtekLtd                                          38,836.18    28.01%
          深圳市同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8,649.83     6.24%
          联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491.94     4.68%
2013 年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5,336.76     3.85%
          中天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5,039.04     3.63%
                                合计                          64,353.75    46.41%

    3、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与德景电子的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德景电子两年及一期采购前五大供应商中,2013 年 LeadtekLtd 与德景电子的交
易构成关联方采购,其他供应商均为德景电子的非关联方。德景电子两年又一期采购
前五大客户均为德景电子的非关联方。

    Leadtek 为沙翔 100%控股公司,为 2013 年德景电子海外采购平台,与德景电子
存在关联交易。自 2013 年下半年后,德景电子采用 Trasco 作为海外采购平台并于
2015 年开始筹建香港德景,德景电子与 Leadtek 之间的关联交易大幅减少。2014 年
德景电子与 Leadtek 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下降,2015 年德景电子与 Leadtek 未产生关
联交易。未来德景电子将主要采用香港德景作为海外采购平台,将不会与 Leadtek 产
生新的关联交易。

                                           22
    (二)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其对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对主
要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及应对措施

    1、客户

   德景电子主要客户稳定,近一年又一期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
有限公司,2 家公司占比总额超过 40%,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手机品牌企业,合
作关系成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德景电子单一客户的销售额占比不超过 40%,且前
五大客户除以上两家外多次变动,不存在过于依赖主要客户的情形。

    2、供应商

   由于移动通讯终端行业的核心上游产业芯片制造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芯
片供应厂商为高通、联发科和展讯,因此移动通讯终端制造企业普遍从上述三家芯片
厂商中选择供应商。德景电子以及同行业的 ODM 供应商对于上游芯片制造商具有一
定的依赖性,这种现象为行业普遍现象。

   德景电子拥有优秀的产品定义和产品设计能力,能够基于芯片厂商提供的参考平
台进行深入研发甚至突破参考平台的局限,能够为客户提供在性能、功能和周边设备
方面性价比最高的方案和产品,因此德景电子和其芯片供应商不仅是买卖双方的关
系,同时还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从而降低了对供应商的依赖性。

    (三)结合前五大客户的主要情况,说明标的资产在维护客户及供应商资源方面
的优势和劣势

   德景电子拥有优秀的产品定义和产品设计能力,能够基于芯片厂商提供的参考平
台进行深入研发甚至突破参考平台的局限,能够为德景电子的客户提供在性能、功能
和周边设备方面性价比较高的方案和产品,因此德景电子和其芯片供应商建立了长期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保证德景电子供应商的稳定性。

   德景电子凭借强大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
格形成了德景电子的核心竞争能力。历年来丰富的设计研发经验、顺畅的沟通机制、
良好的订单完成表现,为德景电子取得客户信赖、获得客户认可的保障。

   德景电子在维护客户及供应商资源方面的劣势包括:德景电子无自主品牌,终端
客户资源由德景电子客户(即手机品牌厂商)掌握;德景电子在行业波峰时期出现产
                                       23
能不足的情况,部分生产任务由外协厂商来完成。可能存在产品质量的风险。

    (四)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名称、交
易金额、占营业收入及成本的比例等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中补充披露。德景电子历
史上通过关联方 LeadtekLtd 进行海外采购,但随着德景电子 自 2014 年起通过
Trasco 进行采购及建立香港德景,未来主要以香港德景作为海外采购平台,未来德
景电子将不会与 LeadtekLtd 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五)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德景电子
的主营业务情况”之“(八)德景电子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

    7、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在语音加密、数据加密、智能安全双操作系统、生物识
别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积极构建并不断扩大全
新的移动信息安全产业生态圈。(1)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就上述事项取得的相
关专利、应履行相关审批、核准程序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相关情况;(2)请公
司结合行业领先者或可比案例,补充披露公司技术能力、产品周期、市场地位、竞争
优势及可能面对的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就上述事项取得的相关专利、应履行相关审批、
核准程序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相关情况

    1、德景电子安全手机相关专利

    德景电子于 2014 年启动移动安全终端的前期调研及核心技术基础研究,并于
2015 年年初正式立项开发移动安全终端。2015 年 9 月,德景电子安全手机各研发项
目组通过内部各种指标严格测试。

    由于安全手机制造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相关行业标准尚未制定,德景电子对
于安全手机处于不断研究阶段,因此相关专利的申请正在开展中。

    德景电子安全手机相关专利情况如下:

                                     24
 序号          名称            类别      应用领域    提交专利局时间    目前进展情况
       一种智能终端平台支              手机等智能                    专利局正在进行实
  1                          发明专利                  2014-06-18
       持更高分辨率的方法                  终端                            质审查
       一种根据外部环境实
                                       手机等智能                    专利局正在进行实
  2    现手持设备自动更换 发明专利                     2015-03-20
                                           终端                            质审查
         主题桌面的方法
       一种双系统资源管理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3                          发明专利  安全双系统      2015-12-29
       的方法和系统                                                          请
       一种基于 android 系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4    统的异常信息处理方 发明专利       操作系统      2015-12-29
                                                                             请
       法和装置
       一种用于具有成像功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5    能手持设备的光照调 实用新型       虹膜识别      2015-12-29
                                                                             请
       整装置
       一种移动终端端对端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6    语音加密通话的方法 发明专利       语音加密      2015-12-29
                                                                             请
       和装置
       一种自动调整听筒声              通话终端、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7                          发明专利                  2015-12-29
       学效果的方法和装置                加密手机                            请
       一种智能终端
                                                                     已向专利局提交申
  8    USB、充电器接口分 发明专利        手机终端        2016-1-4
                                                                             请
       离检测的方法和装置
   注:上表第 1、2 项专利由德晨电子申请,该等在审专利正在执行与德景电子的转让程序。
    2、德景电子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1)德景电子已经取得了其目前的生产所需的经营资质

    目前德景电子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1)2010 年 6 月 1 日,德景电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核发的《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3304962917),该证书的
有效期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

    2)2013 年 12 月 16 日,德景电子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核发的《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1385508)。

    3)2013 年 12 月 17 日,德景电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
发的《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3307606522)。

    4)2015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发《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
书》(证书编号:2015011606788545),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制造
商,德景电子惠州分公司作为生产企业,生产的 TD-LTE 数字移动电话机符合 CNCA-
C16-01:2014 的要求,该证书的有效期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5)2016 年 1 月 18 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发《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5
(证书编号:2016011606835364),德景电子作为申请人及制造商,德景电子惠州
分公司作为生产企业,生产的 TD-LTE 数字移动电话机符合 CNCA-C16-01:2014 的要
求,该证书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2)关于未来德景电子自行生产并对外销售的智能手机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09 年 9 月 1 日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
理规定》,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
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
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
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颁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2001 年联合公告第 33 号),移动用户终端属于
电信终端设备类项下需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
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就强制性产品的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产品的生
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
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
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

    未来,德景电子自行研发并作为生产者的智能手机,其或者其委托生产的企业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方
能够实行批量生产并出厂、销售。通过安全手机方面长期的积累,目前德景电子生产
的第一批安全手机采用德景电子自主品牌“ZEE”,“ZEE”品牌已经获得相关商标
认证,且该品牌的 L95A 型号手机已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
号:2016011606835364)。

    3、德景电子安全手机相关合同

    德景电子和北京元心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签订 3 万台安全手机《整机合
作合同》。首批 1000 台安全手机已于 11 月前交付,余下安全手机将分批次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交付。

                                       26
    (二)请公司结合行业领先者或可比案例,补充披露公司技术能力、产品周期、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可能面对的风险

    1、德景电子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产品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所处生命周期
指纹功能应   实现了指纹解锁手机、指纹快速启动应用、指纹应
                                                               行业领先      行业快速发展
    用       用锁三种应用;
             在休眠状态下通过指纹或快捷键实现前后摄像头的
   闪拍      直接抓拍功能,而不用先解锁—进入相机—拍摄多      行业领先      行业快速发展
             步操作,更为快捷;
魅影触控手   在休眠状态下通过 TP 双击直接唤醒系统或写出特
                                                               行业领先      行业快速发展
  势唤醒     定的字母进入特定的应用,更为简单和方便;
             电池盖采用碳纤维材料,此材料轻薄,并具高强度,
 金属手机                                                      行业领先      行业主流趋势
             耐高温优点;
             1、语音加密
             公司产品涉及的加密算法可以绕过基站检测,解决    该类产品针对
             GSM 基站会对加密数据检测并将其认作为不合法      高端,有安全
             的数据因而导致无法作为语音数据处理的问题;      需求的特殊客   该产品处业界领
             2、双系统                                       户群体开发安   先阶段,特别是
安全系统智
             软件双系统方案采用虚拟机上再运行一个 android    全智能终端,   全制式语音加密
  能终端
             或其他实时 OS 系统,具有隔离度高安全性高的特    其中三加入了     和双系统技术
             点;                                            语音加密,双
             3、虹膜、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                     系统隔离,生
             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实现了功能和菜单的加密、解        物识别技术
             密,提高私密性安全性;
                                                             目前已经实现
                                                             心率、血压、
生命特征监   1、监测人体主要生命特征;
                                                             血氧、运动量    行业初探阶段
测智能终端   2、实现实时检测,实时预警功能;
                                                             等检测,达到
                                                             行业领先水平
           有包括二维影像测试仪、电声器件综合测试仪、电
IQC 先进的 池测试仪、微电机测试仪、电子显微镜、音频扫描
                                                               行业领先      行业快速发展
 检验设备  仪、耐高压测试仪、电子负载测试仪、RCA 纸带耐
           磨等十余台检测设备等检验仪器齐全;
           建立了洁净度达到 10 万级的框贴房,框贴房实施无
 框贴工艺 尘管控同时配备单细胞无尘工作台,能很好的保证         行业领先      行业快速发展
           框贴质量。

    2、德景电子的产品周期

    德景电子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在行业平均研发-生产周期约为 6-18 月左右,德
景电子具有研发优势。部分客户表示德景电子能够快速完成产品研发-生产能力是其选
择德景电子作为供应商的主要原因之一。德景电子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研发周期短,
拥有可以弥补完善新开发芯片的技术能力,能够快速找出并解决由于新芯片不稳定带
来的问题。

                                          27
    3、德景电子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由于德景电子拥有较强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能够保证较高的产品质量且具有较
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因此在移动通讯终端的研发及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能
够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

    (2)可能面对的风险

    德景电子作为移动通讯终端的 ODM 供应商,无自主品牌,终端客户资源由德景
电子客户(即手机品牌厂商)掌握。德景电子未来将采取建立自主品牌、构建营销渠
道等方式不断拓宽市场范围。

    同时,德景电子在行业波峰时期出现产能不足的情况,部分生产任务由外协厂商
来完成,可能存在潜在的产品质量风险。德景电子在未来将不断加强自主生产能力,
同时严格把控外协生产各流程,尽可能降低外协生产风险。

    (三)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如实披露标的公司安全手机相关技
术、产品周期、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可能面对的风险等内容。

    (四)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六、德景电子的主
营业务情况”之“(三)德景电子主要产品”中补充披露。

    8、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账期长,金额大。请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
最近两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余额;(2)结合标的资产经营模式,补充披露标的资产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和估计、账龄分析情况,说明是否充分计提坏账准
备;(3)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4)应收账
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如存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28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余额

    德景电子最近两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3,351.62              4,844.44                  862.00

     (二)结合标的资产经营模式,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
政策和估计、账龄分析情况,说明是否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德景电子为国内知名手机品牌企业提供手机整机及主板的设计、生产制造及售后
服务等一整套服务。德景电子的客户稳定,规模化程度高,通常能够提供较为稳定的
信用条件。德景电子目前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如下:

    1、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或占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且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
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
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6 个月                                             1.00                            5.00
7-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近两年一期德景电子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6 个月                         20,156.07              37,527.70               17,950.70
7-12 个月                          1,605.01              6,224.27                  333.06
1-2 年                                    -                       -                      -
2-3 年                                    -                       -                      -
3 年以上                                  -                       -                      -
            合计                 21,761.07              43,751.97               18,283.77


                                         29
    德景电子的账龄结构与经营模式、客户结构及合同规定的信用条件相匹配,并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当。因此德景电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是恰当的。

    (三)德景电子及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4             6.85               10.86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14             4.46                6.23
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01               11.20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7             5.26                8.57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                     2.40           10.66                18.55
深圳市中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1.83                7.48

    (四)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如存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德景电子其他应收款中仅存在应收上海德晨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款项 598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款项已清偿,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德景电子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政策与应
收账款的信用条件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标准相近,且标的公司周转率略
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德景电子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
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
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六)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德景电子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之“(四)德景电子相关财务分析”以及“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德景电子的合法合规性”中补充披露。




                                          30
    9、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关联交
易的定价依据,并结合向第三方交易价格、市场可比交易价格,补充披露关联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近一年又一期德景电子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情况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定价依据
自关联方采购金额                     1,455.66             0.74%   市场公允定价
销售给关联方金额                       456.38             0.20%   市场公允定价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并结合向第三方交易价格、市场可比交易价格,补充
披露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德景电子近一年一期与关联方交易总体规模占比很低。关联交易主要系德景电子
特有产品或劳务而产生,缺乏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对于零星的购销业务,交易价格主
要按照账面价值或账面价值增加一定比率的利润率予以确定。

    德景电子原通过采购中心 Trasco 执行海外采购业务,Trasco 已于 2015 年 12 月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合并范围,关联交易规模大幅降低。同时德晨电子截至
2015 年底已经不实际经营业务,且目前正在变更经营范围,并拟在办理完毕 2015 年
度的税务汇算清缴后择机注销,未来预计德晨电子与德景电子之间也不会发生新的关
联交易。在关联交易规模已经较低的基础上,预计未来关联交易总体规模会进一步降
低甚至彻底消除。

    (三)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已在重组预案中补充
披露,德景电子原采购中心 Trasco 已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
合并范围,关联交易规模大幅降低,同时德晨电子截至 2015 年底已不实际经营业
务,并拟在办理完毕 2015 年度的税务汇算清缴后择机注销,预计未来德晨电子与德
景电子之间将不会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四)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德景电子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之“(五)关联交易”中补充披露。
                                       31
    10、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多处土地、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本次预评估没有考虑将
来可能出现的因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对评估价值的影响。请补充披露:(1)标的
资产全部抵押、质押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标的资产抵押、质押资产的被担保
方,是否构成关联担保;(3)如抵押、质押资产被强制行权,标的资产正常经营活
动是否将受到重大影响,公司是否安排相关应对措施或签订补偿协议。请财务顾问发
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全部抵押、质押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德景电子相关抵押资产净值合计为 8,334.35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德景
电子的净资产为 11,516.33 万元,抵押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72.37%。

    除土地房屋外,根据 2015 年 7 月 13 日德景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分行签订的 JXCL201509 号的《贸易融资额度合同》,贸易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
5,700 万元,贸易融资额度期间为 2015 年 7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2015 年 6
月 26 日 , 德 景 电 子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分 行 签 订
Z63804792502015129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账面原值为 1,047.97 万
元、净值为 800 万元的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为德景电子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期间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 800 万元。

    (二)标的资产抵押、质押资产的被担保方,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标的资产抵押、质押资产的被担保方均为德景电子自身,抵押担保合同均基于德
景电子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如抵押、质押资产被强制行权,标的资产正常经营活动是否将受到重大影
响,公司是否安排相关应对措施或签订补偿协议

    德景电子的抵押担保合同均基于德景电子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该等借款
协议为德景电子为解决日常临时性经营资金所签的协议,德景电子历年均签署过类似
借款协议并且按时偿还借款,未出现过逾期拖欠借款导致抵押资产被强制行权事宜。

    德景电子历次抵押资产借款合同偿还情况如下所示:

    借款合同     借   币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借款金   还款金   实际还款

                                       32
                      款   种                                          额(万     额(万           日
                                                          约定还款
                      条                      借款日                   元)       元)
                                                            日
                      件
                      抵        中国建设银
                      押   美   行股份有限
JXLD042013006                                2013/6/27    2014/6/26      62.08      62.08      2014/6/20
                      借   金   公司嘉兴分
                      款        行
                      抵        中国建设银
                           人
                      押        行股份有限
63804712302013115          民                2013/10/17   2014/10/16   1,000.00   1,000.00     2014/9/19
                      借        公司嘉兴分
                           币
                      款        行
                      抵        中国建设银
                      押   美   行股份有限
JXLD2013008                                  2013/11/8    2014/11/7      80.00      80.00      2014/11/3
                      借   金   公司嘉兴分
                      款        行
                      抵        中国建设银
                           人
                      押        行股份有限
63804712302014100          民                2014/6/30    2015/6/29     380.00     380.00      2015/2/5
                      借        公司嘉兴分
                           币
                      款        行
                      抵        中国建设银
                           人
                      押        行股份有限
63804712302014154          民                2014/9/19    2015/9/18    1,000.00   1,000.00     2015/2/21
                      借        公司嘉兴分
                           币
                      款        行
                      抵        中国建设银
                      押   美   行股份有限
JXLD20141111                                 2014/11/11   2015/11/10    160.00     160.00      2015/11/10
                      借   金   公司嘉兴分
                      款        行
                      质        招商银行股
                           人
2014 年贷字第 B-061   押        份有限公司
                           民                2014/12/5     2015/2/4    1,100.00   1,100.00     2015/1/4
号                    借        嘉兴南湖支
                           币
                      款        行
                      质        招商银行股
                           人
2014 年贷字第 B-068   押        份有限公司
                           民                2014/12/19   2015/2/18    1,900.00   1,900.00     2015/1/9
号                    借        嘉兴南湖支
                           币
                      款        行
                      抵        中国工商银
                           人
2015 年(营业)字     押        行股份有限
                           民                2015/6/25    2016/6/24    1,000.00            -   尚未到期
1200 号               借        公司嘉兴分
                           币
                      款        行
                      抵
                           人   交通银行股
                      押
209D150162                 民   份有限公司   2015/7/14    2016/7/14     443.00             -   尚未到期
                      借
                           币   嘉兴分行
                      款

     目前,德景电子经营情况良好,历年盈利额足以支付相关借款利息,因无法偿还
相关债务导致抵押、质押资产被强制行权的风险较低。

     (四)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抵押、质押资产的被担保方均为德景电
子自身,不构成关联担保。德景电子历年均签署过抵押借款协议并且按时偿还借款,
未出现过逾期拖欠借款导致抵押资产被强制行权事宜。目前,德景电子经营情况良
好,历年盈利额足以支付相关借款利息,因无法偿还相关债务导致抵押、质押资产被
强制行权的风险较低。
                                                33
    (五)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德景电子
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一)德景电子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

三、关于标的资产预估值及业绩承诺

    11、请公司引用、对照同类行业的经营、财务及估值数据,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评
估作价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德景电子评估作价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近年来,类似的标的公司从事手机生产制造业务的并购案例有: 福日电子
(600203)收购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航天通信(600677)收购智慧
海派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凯乐科技(600260)收购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实达集团(600734)收购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茵股份(600745)收
购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创智 5(400059)收购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100%股权。可比交易的估值情况如下:
                                               评估值/稳定期首
    收购方           标的公司      估值方法                       市净率
                                                   年净利润
    福日电子
                     中诺通讯       收益法         11.06           3.40
  (600203)
    航天通信
                     智慧海派       收益法          6.77           8.07
  (600677)
    凯乐科技
                     上海凡卓       收益法         11.25           6.23
  (600260)
    实达集团
                     深圳兴飞       收益法          7.00           2.96
  (600734)
    中茵股份
                     闻泰通讯       收益法          6.32           6.26
  (600745)
      创智 5
                     天珑移动       收益法          3.71           5.88
  (400059)
                       平均数                       7.69           5.48
                       中位数                       7.00           6.23
   三联商社          德景电子      收益法           5.76           8.14

    由上表可知,可比交易估值方法均取收益法结果,三联商社收购德景电子预估方
法也选取的收益法,与同类行业公司评估方法一致。三联商社收购德景电子股权的评
估值/稳定期首年净利润为 5.76,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因此德景电子的
预估值具有合理性。
                                      34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德景电子预估方法选取收益法,与同类行业公司
评估方法一致。三联商社收购德景电子股权的评估值/稳定期首年净利润低于可比交易
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德景电子的预估值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德景电子
的预估值情况”之“(一)交易标的预估值和作价”中补充披露。

    12、请列明标的资产在盈利预测期间各年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等主
要财务数据的预测金额明细,并请结合标的资产历年业绩情况,说明扣非后净利润在
预测期内高增长率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在盈利预测期间各年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等主要财
务数据的预测金额明细及标的资产扣非后净利润在预测期内高增长率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06,613.10     218,976.11    231,102.59       250,340.84
营业成本                      165,275.70     173,381.61    181,175.91       195,518.10
费用                           32,935.28      34,854.65     36,737.30        39,724.06
净利润                          6,004.82       8,007.45     10,005.88        11,465.64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997.66       7,999.98      9,998.23        11,457.8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33.39%        24.98%           14.60%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267,602.47     284,027.50    300,351.60       317,216.21
营业成本                      207,689.90     219,986.74    232,574.26       245,705.82
费用                           42,403.94      44,953.94     47,488.28        50,106.52
净利润                         13,426.36      14,683.00     15,622.18        16,482.2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418.47      14,675.03     15,614.14        16,474.0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17.11%           9.36%        6.40%            5.51%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
营业收入                      329,012.43     338,050.73    338,050.73
营业成本                      255,736.52     263,640.92    263,640.92
费用                           51,937.90      53,341.10     53,341.10
净利润                         16,417.98      16,179.67     16,179.6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409.77      16,171.38     16,171.3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0.39%         -1.45%             -

                                       35
 注:因标的资产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预估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可能与最终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最终评估值
 也会相应调整

     根据德景电子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景电子业态将发生变化,主营的 ODM 等
业务在未来二到三年会逐步萎缩,取而代之的是新开发的业务,如安全手机、智能家
居等领域。历史数据的增长情况主要反映的原有 ODM 业务的增长开拓情况,对于未来
指导意义有限。

     德景电子根据对市场的预判,计划于 2016 年投入研发中心、惠州生产基地升级改
造等项目,如相关投入如期完工;同时,安全手机、智能家居等业务也能取得预测的
市场表现,德景电子扣非后净利润在预测期内高增长率的可能性很高。

     德景电子与近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动态复合增长率比较情况列示如下:
                                                         未来预测收入动态       未来预测净利润动
          收购方                     标的公司
                                                             复合增长率           态复合增长率
福日电子(600203)                   中诺通讯                          5.19%                 9.66%
航天通信(600677)                   智慧海派                          4.97%                 4.39%
凯乐科技(600260)                   上海凡卓                        19.48%                 13.58%
实达集团(600734)                   深圳兴飞                          7.46%                15.73%
中茵股份(600745)                   闻泰通讯                        15.38%                 22.57%
创智 5(400059)                     天珑移动                        25.39%                 33.80%
                       平均数                                        12.98%                 16.62%
                       中位数                                        11.42%                 14.66%
         三联商社                    德景电子                          5.62%                11.64%

     根据以上数据,三联商社收购德景电子股权的未来预测收入动态复合增长率及未
来预测净利润动态复合增长率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因此德景电子的预
估值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德景电子的投资计划如能达到预期效果,盈利能
力有望大幅提高,且预测期内德景电子预测收入动态复合增长率及未来预测净利润动
态复合增长率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德景电子的预估值具有合理性。但
德景电子上述预测利润能否完成受制于若干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改扩建
项目能否如期建成;海外市场开拓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安全手机的行业用户销售价格
及销售数量是否如预期。由于该等因素的发生与否难以预料,且影响可能重大,德景
电子在 2016、2017、2018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可能与上述预测净利润产生显著差异。



                                                36
       15、标的资产近年来经历多次股权转让,请补充说明历年转让价格与本次交易作
价的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股权历年转让价格情况
序                                           认缴投资额    实缴投资额    出让金额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定价方式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1    2009 年 12 月   德晨电子     于正刚           6,300         2,860       2,860   协商定价
2    2010 年 11 月     于正刚     德晨电子         6,300         2,860       2,860   协商定价
3    2012 年 2 月    德晨电子     于正刚           6,300         6,300       6,300   协商定价
4    2012 年 2 月    德晨通信     于正刚             700           700         700   协商定价
5    2015 年 12 月     于正刚       沙翔           3,780         3,780       3,780   协商定价
6    2015 年 12 月     于正刚   嘉兴久禄鑫         1,400         1,400       3,000   协商定价

       (二)标的资产历年转让价格与本次交易作价的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2009 年至 2012 年,德景电子各项业务正处于技术储备和市场开拓阶段。在此背
景下,德景电子整体经营状况尚处于积累过程中,未来的业绩增长稳定性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各股东并未对德景电子净资产进行评估。同时由于交易各方长期的朋友及密
切合作关系,对德景电子经营发展的理念保持一致,因此,2009 年至 2012 年,各交
易对方的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均出于自愿,且交易价格系自由协商确定,基本上
按照出资额转让或增资,未考虑溢价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于正刚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54%股权转让给沙翔,系出于解除代
持考虑,转让价格按照出资额确定。于正刚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20%的股权转让给嘉
兴久禄鑫,系在同一控制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此次转让价格系参照德景电子净
资产账面值定价。

     本次上市公司拟收购德景电子时,德景电子在设计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已经较为
成熟,规模化商业运营成效良好,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未来业绩稳定增长具有一
定的保障。截至重组预案出具之日,德景电子已与多家企业签订了较大金额的订单。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对德景电子 100%股权进行预估,德景电子的技术水平、市场地
位较历史转让时点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价格较前次股权转让价格有较大差
异。

       (三)财务顾问意见


                                             37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历年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
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其他

    16、预案披露,2010 年于正刚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 90%的股权,作价 2,860 万
元,转让给德晨电子,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沙翔。2012 年德晨电子将其持有的标的资
产 90%股权,作价 6,300 万元转让给于正刚,且本次股权转让系沙翔委托于正刚代
持 54%股份。请补充披露:(1)沙翔委托于正刚代持标的资产股权的原因;(2)
2010 年至 2012 年,沙翔与于正刚之间相互转让标的资产股权的目的,沙翔、于正
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请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沙翔委托于正刚代持标的资产的股权的原因以及 2010 年至 2012 年沙翔与
于正刚之间相互转让标的资产股权目的

    自 2009 年 6 月 9 日设立至 2012 年,德景电子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德景电子的设立

    德景电子设立于 2009 年 6 月 9 日,其设立时的股东为上海德晨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晨电子”)、上海德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晨通信”)。其
中,德晨电子持有德景电子 90%的股权,德晨通信持有德景电子 10%的股权。截至
2009 年 12 月,德景电子的股权结构以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德晨电子                 6,300                    2,860               90
   2       德晨通信                   700                      140               10
         合计                       7,000                    3,000              100

    2、2010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26 日,德景电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德晨电子将其持有的德景电
子 90%的股权按照 2,8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刚,其他股东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
购买权。

    2009 年 12 月 26 日,德晨电子与于正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德晨电子将其持
有的德景电子 90%的股权按照 2,8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刚。


                                            38
    2010 年 1 月 12 日,德景电子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2000042810)。

    本次股权转让后,德景电子的股权结构以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于正刚                 6,300                    2,860               90
   2       德晨通信                   700                      140               10
         合计                       7,000                    3,000              100

       3、2010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1 月 8 日,德景电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于正刚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90%的股权按照 2,8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晨电子,其他股东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
购买权。

    2010 年 11 月 8 日,于正刚与德晨电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于正刚将其持有
的德景电子 90%的股权按照 2,8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晨电子。

    2010 年 11 月 16 日,德景电子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2000042810)。

    本次股权转让后,德景电子的股权结构以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德晨电子                 6,300                    2,860               90
   2       德晨通信                   700                      140               10
         合计                       7,000                    3,000              10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自 2010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期间,德景电子的股权结
构未发生变化,其股东德晨电子、德晨通信将德景电子的实收资本缴足至 7,000 万
元。

       4、2012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21 日,德景电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德晨电子将其持有的德景电
子 90%的股权按照 6,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刚,其他股东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
购买权,德晨通信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10%的股权按照 7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
刚,其他股东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2 年 2 月 21 日,于正刚与德晨电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德晨电子将其持
有的德景电子 90%的股权按照 6,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刚。

                                            39
    2012 年 2 月 21 日,于正刚与德晨通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德晨通信将其持
有的德景电子 10%的股权按照 7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正刚。

    2012 年 3 月 5 日,德景电子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2000042810)。

    本次股权转让后,德景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于正刚                              7,000              100
           合计                                    7,000              100

    根据德景电子的工商档案,沙翔提供的代持协议,于正刚提供的银行交易记录凭
证,沙翔、于正刚出具的声明文件以及对沙翔、于正刚进行的访谈,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德景电子历次股权转让以及沙翔自 2012 年 3 月起委托于正刚持有德景电子
54%的股权的原因如下:

    (1)2010 年 1 月股权转让的原因

    德景电子于 2009 年设立后,由于德晨电子处于亏损状态,德晨电子通过德景电
子在浙江省发展业务的前景不明朗,为避免德晨电子的进一步亏损,经和于正刚协
商,德晨电子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90%的股权按照其时的实缴出资价格 2,860 万元转
让给于正刚,并完成了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2010 年 11 月股权转让的原因

    2010 年 11 月,由于德晨电子持续亏损,德晨电子拟寻求境外融资并因此调整了
股权结构,而德景电子在浙江省的业务亦未能按照预期展开,基于境外融资的整体考
虑以及德晨电子、德景电子未来整体的发展规划,德晨电子与于正刚达成一致意见,
德晨电子按照德景电子 90%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价格 2,860 万元自于正刚处受让了
上述股权。根据德晨电子、于正刚分别出具的声明,由于于正刚尚未将 2010 年 1 月
其受让德景电子 90%的股权转让价款 2,860 万元支付给德晨电子,双方约定两次的股
权转让价款相抵销,德晨电子无需再向于正刚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
2,860 万元。

    (3)2012 年 3 月股权转让及沙翔委托于正刚持股的原因

    德晨电子由于其境外融资计划因诸多原因搁浅,转而寻求通过国内资本市场实现
企业的发展,因此决定以德景电子作为主体并同时调整、完善股权结构。基于德景电
                                       40
子业务发展方面的考虑,沙翔决定自身不登记为德景电子的股东,而委托于正刚代其
持有德景电子 54%的股权并登记为德景电子的股东;同时,基于前期于正刚对德景电
子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及其对德景电子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作用,于正刚持有德景电子
46%的股权。因此,2012 年 2 月,于正刚自德晨电子、德晨通信受让取得德景电子
100%的股权,并于 2012 年 3 月起登记为德景电子 100%的股东,沙翔与于正刚之间
关于德景电子 54%股权的委托持股关系自该时起形成。

    为还原真实持股关系,2015 年 12 月 7 日,于正刚与沙翔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于正刚将其持有的德景电子 54%的股权转让给沙翔,并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完成了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于正刚、沙翔分别出具的声明,于正刚、
沙翔对于代持关系确认无误,且确认其在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所持有的德景电子的股
权为其真实持有,各自所持有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属异议。

    (二)沙翔与于正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
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
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
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
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
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
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
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
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沙翔、于正刚为大学同学,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虽然二者共同持有德

                                     41
景电子股权,但自 2012 年以来,沙翔一直为德景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
事项,二者未曾达成任何一致行动的合意,二者目前不存在、未来也不会达成任何关
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三联商社股份的一致行动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协议,
也不会通过其他一致行动安排谋求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三联商社的股份表决权数量,
不与对方采取一致行动。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沙翔与于正刚之间的股权代持行为系双方真实意
思表示,目前沙翔、于正刚所持有的德景电子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沙翔、于正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二者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德景电子
历史沿革”及“第三节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中
补充披露。

    17、预案披露,交易对方沙翔除标的资产外,持有德晨电子 100%股权,请补充
披露:(1)德晨电子与标的资产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沙翔是否与标的资产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其持有并经营德晨电子的行为是否违
反竞业禁止义务。请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德晨电子与标的资产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技术开发费用

    德晨电子及其子公司自 2013 年以来与德景电子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德景电子
支付德晨电子及其子公司的技术开发费用,具体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海德晨通电子技有限公司                  370.00         1,085.66       1,672.64
上海德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184.60
                合计                      370.00         1,085.66       1,857.24

    2、无形资产转让

    2015 年 12 月,德晨电子将其拥有的 2 项专利申请权、6 项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

                                      42
给德景电子。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晨电子、德景电子之间正在办理相关知识
产权的转让手续。

    3、关联担保

    2014 年 7 月 7 日,德晨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Z6380479992014164 的保证合同,为德景电子 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沙翔为德晨电子的唯一股东,德晨电子已经不实际经
营业务,德晨电子目前正在变更经营范围,并拟在办理完毕 2015 年度的税务汇算清
缴后择机注销,未来预计德晨电子与德景电子之间不会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二)沙翔是否与标的资产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其持有并经营德晨电子的行为是
否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根据德景电子、德晨电子分别出具的确认,沙翔作为德景电子的实际控制人,自
2015 年 8 月起,沙翔的劳动关系转移至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德誉信息科技
分公司,根据德景电子出具的确认,沙翔未与标的资产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虽然沙翔未与标的资产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根据沙翔、德晨电子分别出具的确
认,德晨电子自 2013 年起不再实际从事智能移动通讯终端的研发、设计、加工及生
产,且截至预案出具之日,德晨电子正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并拟在办理完毕
2015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择机申请注销。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上市公司的任职、与上市公司的竞业限制等相关事宜承诺
如下:

    “一、任职期限

    1、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声明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与上市公司建立稳定
的劳动关系,将声明人全部的精力投入上市公司,并按照上市公司关于声明人的职务
的具体职责规定履行其职责。

    2、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至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声明人发行的股份登记在声明人
名下之日起六年内,除非(i)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依职权解除上
市公司与声明人的劳动关系,或(ii)声明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确实无法正常履行职
责,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声明人不会自行辞去在上市公司的职务。
                                      43
    二、声明人承诺,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至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声明人发行的股
份登记在声明人名下之日起十年内,无论声明人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无论声明
人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

    1、声明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其亲属、朋友或其他自然人、公
司、其他实体,以下同)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经营、管理、施加重大影响,以
下同)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该等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移动通讯终端、智能穿戴产品和智能家居的研发、设计、加工及生产,以下
同);

    2、声明人不会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任何实体担任任何职务,
亦不得以担任名义或实质顾问或其他形式参与或为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类似业务
的任何实体提供任何建议、咨询、指导;

    3、声明人不向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提供上市公司所从事之业
务有关的任何信息或其他秘密。

    三、不诱使

    声明人同意,声明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及声明人与
上市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内(以上述期限最晚到者为准),声明人及
声明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权益的任何实体不会从事下列行为:

    1、引诱或试图引诱上市公司的任何员工、顾问、客户、供应商、销售代表终止其
与公司的关系。

    2、聘用上市公司的任何员工(或者与上市公司终止聘用关系不满 12 个月的前员
工)、顾问、销售代表。

    3、直接或间接地从任何个人、公司、单位或者其他实体(“投资者”)接受投资资
金,而上市公司也从上述投资者接受投资资金,或者在与上市公司终止聘用关系之
前,上市公司正与上述投资者商讨投资的可行性。

    4、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建立商业关系,而在上市公司与声明人终止聘用关系之前,
上市公司与该客户有商业往来,或者上市公司正与该客户商谈建立商业关系。”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预案出具之日,沙翔目前未实质上从事其他
                                       44
与德景电子竞争的业务,沙翔目前持有德晨电子 100%的股权的行为不违反竞业禁止
义务,上市公司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沙翔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
争。

       (四)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三节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一)沙翔”中补充披露。

       18、请补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相互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请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相互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沙翔、于正刚、嘉兴久禄鑫,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认购方为国美控股、紫光展锐、三边贸易)。

    1、久禄鑫为于正刚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所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于
正刚与久禄鑫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并构成一致行动人;

    2、三边贸易为国美控股所间接 100%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二者之间存在股权上的
控制关系,国美控股与三边贸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并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外,根据相关各
方所出具的声明文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三)补充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内容已在重组预案“第三节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本次交易
对方总体情况”中补充披露。




                                       4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联商社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预
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核查意见》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