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2016-04-26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 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津贴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参照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考虑到公司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和
承担的相应职责,制订本次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公司调整董事津贴标
准充分体现了风险报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董事勤勉尽责意识,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津贴调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秦学昌、董国云、韩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