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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2-17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2016-8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景电子”)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德景电子本次拟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拟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景电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授信,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美元贷款、承兑保证金,授信金额预计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
     授信期限预计不超过 一年,公司拟为德景电子的银行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3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时由德景电子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或者采取
     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授信    三联商社连带
序号     授信机构     额度      责任保证金额          利率              其他形式的担保
                    (万元)      (万元)
         中国工商                              1、流动资金贷款利    1、德景电子以自有房产
         银行股份                              率为 4.35%至         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1                   20,000        12,000
         有限公司                              4.79%;              抵押担保;
         嘉兴分行                              2、美元贷款 3 个月   2、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libor+200bp,3-6 个   4,300 万的连带责任保证;
                                              月 libor+280bp;      3、德景电子法定代表人
                                              3、承兑 40%保证金     于正刚提供不超过 2,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1、流动资金贷款利
                                              率为 4.78%至
        招商银行                                                   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5.22%;
        股份有限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2                    8,000         6,000      2、美元贷款 3 个月
        公司嘉兴                                                   证
                                              libor+200bp,
        南湖支行
                                              4 个月 libor+280bp;
                                              承兑 30%保证金
                                              1、流动资金贷款不     1、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嘉兴银行                              超过基础利率 20%;    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股份有限                              2、美元贷款 3 个月    证;
3                    12,000        10,000
        公司科技                              2.8-3.6%;            2、德景电子法定代表人
          支行                                3、承兑不高于 30%     于正刚提供不超过 1,200
                                              保证金                万的连带责任保证。
                                              1、流动资金贷款利
        宁波银行                              率为 4.78%至
                                                                   德景电子法定代表人于
        股份有限                              5.22%;2、美元贷款
4                    10,000        6,000                           正刚提供不超过 2,000 万
        公司嘉兴                              3 个月 libor+250bp,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分行                                6 个月 libor+280bp;
                                              3、承兑 30%保证金
          小计       50,000        34,000

    注:除三联商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表内列示的其他形式担保外,剩余 3,000 万元(宁波

    银行 2,000 万元,招商银行 1,000 万元)为德景电子企业自身信用担保形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689979596Q
        注册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1052 号(嘉兴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于正刚
        注册资本:7000 万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
    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测试及销售:计算机软
    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从事进出
口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97,615.70          83,228.94           108,498.05
流动负债                  87,911.44          72,178.32            94,254.21
银行借款                  20,352.54          20,303.36            27,774.03
应付债券                            -                -                    -
负债总额                  88,860.27          73,047.58            95,083.68
净资产                       8,755.43        10,181.36            13,414.37
营业收入                 129,889.33         134,810.96            78,441.02
利润总额                     4,497.45         4,812.78             3,656.21
净利润                       4,408.44         4,484.91             3,147.64



    三、提供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何阳青
    注册资本:25252.382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7003027X2
    主营业务: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健身器
材、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炊事用具、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照相器
材的销售及网上经营;家电维修、安装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再生资
源回收(不安含危险废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网络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代理移动通讯销售、服务业务;装
卸服务;广告业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63,134.37         69,644.16           69,258.86
 流动负债                  27,749.73         32,914.20           32,871.17
 银行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负债总额                  28,240.23         32,914.20           32,871.17
 净资产                    34,894.13         36,729.96           36,387.69
 营业收入                  82,459.99         87,989.40           63,777.07
 利润总额                   4,289.67          3,167.19            1,041.43
 净利润                     3,185.49          2,340.88             920.34



    四、说明
    上述德景电子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是德景电子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五、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
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
景电子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资金的使用为被
担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于正刚为德景电子本次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景电子银行授信提供额度不超过34,000万元的
银行授信担保,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
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