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03-1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7]00142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经营性资 1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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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特字[2017] 001423 号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三联商
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商社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17] 002393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就三联商社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 ABC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三联
商社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三
联商社公司实施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
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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