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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7-03-14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编号:临 2017-09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根据该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所表现出的服务
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总计为人民币 80 万元,与上一年度
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学昌先生、韩辉先生、董国云先生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以及支付
报酬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综合考虑该所在 2016 年度审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我们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2、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3、公司董事会将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及独立董事
意见。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