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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临 2017-1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授权委托 0 人。
会议由董事长何阳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管理层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在保障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重复并存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银行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不限制理财产品投资方向。
    2、上述授权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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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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