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18-03-20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170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1-2
审核报告
二、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 1-2
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8] 001704 号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景
电子)编制的《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德景电子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景电子管理层编制
的《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浙江德景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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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
关规定,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
01-05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德景电子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93,261 万元。交易双方以此评估值进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中标的交易价格为 80,000 万
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德景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内(即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下同)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如果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上述预测净利润数,则德景电子将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2016 年度,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
0027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 2016 年度德景电子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净利润为 6,973.5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为 6,697.71 万元。较原承诺业绩
的 6,000 万多出 697.71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11.63%。
2017 年 度 ,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大 华 审 字
[2018]00369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 2017 年度德景电子合并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 7,809.9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为 7,507.91 万元,2017 年
度未完成原承诺业绩 8,000 万,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93.85%。
德景电子 2016—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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