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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美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30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做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2、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57,575.45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2,557.70 万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
资子公司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存在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韩辉、董国云、于秀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