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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美通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19-39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19A 层 1 号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425,3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韩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5,960,724 99.1611          219,608     0.838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      13,999,036         98.4554         219,608       1.5446          0            0
        限公司向关联人申请保理
        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无。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关联股东山东龙
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婷婷、范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