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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美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任何抵押、担保或
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2、董事会审议《关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韩辉、董国云、于秀兰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