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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1-0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一审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涉案金额:1,648.96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因本次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无
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因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下称“联
美智科”)买卖合同纠纷,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泸州壹捌壹玖”)
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联美智科立即履行双方
签订的《商品订购单》项下未支付尾款部分 17,094 部手机的提货义务,并支付
余欠货款 1,306.41 万元(扣除预付款部分);被告承担逾期支付预付款违约金
9.80 万元;被告承担逾期提货部分逾期付款违约金 233.19 万元(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1 日-2019 年 4 月 22 日共 357 天);被告支付原告为其提供的样机款 52.27
万元;被告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认证费 1.80 万元、模具费 45.48 万元;以上合
计 1,648.96 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件多次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联美智科提出反诉,要求判令解除双
方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商品订购单》;判令泸州壹捌壹玖退还货款
618.89 万元;判令泸州壹捌壹玖因逾期交货支付违约金 93.91 万元;判决泸州
壹捌壹玖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10 月 16 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27 号)、《关于累计
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43
号)。

       二、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联美智科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民事
判决书》【案号:(2019)京 0105 民初 57771 号】,一审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泸州壹捌壹玖与被告联美智科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和
《商品订购单》;

    2、被告联美智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泸州壹捌壹玖样机款
52.25 万元、认证费 1.8 万元和模具费 45.48 万元;

    3、原告泸州壹捌壹玖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被告联美智科货款 435.47
万元;

    4、原告泸州壹捌壹玖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付被告联美智科 1,800 部手
机;

    5、驳回原告泸州壹捌壹玖的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被告联美智科其他反诉请求。

    本案受理费 12.07 万元,泸州壹捌壹玖承担 10.70 万元,联美智科承担 1.37
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2.76 万元,泸州壹捌壹玖承担 2.08 万元,联美智科承担
0.68 万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无法预计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及公司财务报告为准。公司
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