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02-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临2009-0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2 月2 日在召开了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改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当日公司改
组后的第七届董事会在济南市华兴大厦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八次会议,有关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以书面通知本次到会董事、监事。
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俊洲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议题及决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题,并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选举王俊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选举孙一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
以上王俊洲先生、孙一丁先生简历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200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审议了董事长王俊洲先生提交的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的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免去张岩女士公司总经理
职务;
2、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免去宋洪琦先生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
3、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聘任王剑先生担任公司总2
经理职务;
4、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
书人选之前指定孙一丁董事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王剑先生简历附后。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总经理王剑先生提交的关于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聘任
总经理助理的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董事会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免去岳现堂先生公司财务
总监职务;
2、董事会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聘任容铎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容铎先生简历附后。
3、董事会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聘任宋洪琦先生担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职务。宋洪琦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二、三董事会改聘管理层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解聘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经审
查没有发现被聘用的人员中存在《公司法》第57 条、5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改聘公司2008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以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决定改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
公司提供2008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拟改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具有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的执业资格;
2、公司改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2008 年度财务报告3
审计服务能够保证公司2008 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改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新聘管理层人员简历:
1)王剑,男,42 岁,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剑先生曾就职于重庆橡胶厂、西南图书公司财务负责、重庆商社集团。2000
年加盟国美电器,历任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业务经理、销售总监、采销总监,长沙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国美电器有限公
司总经理等职。
王剑先生与三联商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三联商社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容铎,男,41 岁,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容铎先生曾就职于咸阳焦化厂、咸阳会计师事务所、北京TDKN 集团公司、
新元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3 月加盟国美电器,历任国美总部财务中心总监助
理、山西国美财务经理、国美总部财务中心稽核部经理、国美华东大区财务总监
等职。
容铎先生与三联商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三联商社
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宋洪琦,男,39 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三联金三
杯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三联集团投资部副总经理,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
宋洪琦先生与三联商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三联
商社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