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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9-02-13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9-09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青岛分公司与关联方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国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青岛国美转租原青岛门店使用的部分房屋。

    由于本公司与青岛国美同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青岛国美系关联公司,本次公司与

    青岛国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项为关联交易。

    2009 年2 月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表

    决时关联董事王俊洲先生、孙一丁先生、李俊涛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本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意见,三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

    审议标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人基本情况

    2008 年3 月,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为本公

    司的实际控股股东,青岛国美为国美电器的下属公司,公司与青岛国美为同受同一实

    际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

    青岛国美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72447,注册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杭州路

    26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秀虹,主营业务范围:销售:百货、家用

    电器销售、通讯器材、电脑、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等;提供劳务;出租展台;家

    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青岛分公司向青岛国美转租的房屋为原青岛门店使用的部分房屋,具体为青2

    岛市台东一路37 号一楼约1/3 楼面和二至五楼全部楼面,转租面积合计1.7 万平方

    米;租赁期为2009 年1 月1 日—2011 年12 月31 日;每年房屋租赁费及设备使用费

    共计800 万元整;房屋租赁费及设备使用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青岛分公司转租房屋以

    后,仍保留一楼2/3 的楼面及地下一层全部楼面,继续经营。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中所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分摊公司的租赁成本,降低营业费用;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

    美电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秀兰女士、胡天森先生和卢涛先生对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的审议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讨论。

    2、该议案涉及到的公司与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合法、

    合规,交易价格是公正、公允的,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俊洲、孙一丁、李俊涛依法回

    避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七、备查文件

    1、三联商社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青岛门店部分面积转租给青岛国美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三联商社与青岛国美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