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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商品购销关联交易公告 2009-02-13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9-10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购销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商社”或“公司”)拟与

    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签订《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

    货协议》。

    由于国美电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公司与国美电器为关联公司,本次公司拟与国美电器签订《框架购货协议》、

    《框架供货协议》事项为关联交易。

    2009 年2 月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表

    决时关联董事王俊洲先生、孙一丁先生、李俊涛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本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意见,三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

    权。

    二、关联方介绍

    2008 年3 月,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为公司实

    际控股股东。

    国美电器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京总副字第019684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

    定代表人:黄光裕,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9号,经营范围:

    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

    学危险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及维修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组织国内产品出口业务;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2

    本次公司拟于国美电器签订《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议》,约定双方在协

    议有效期间按对方要求供应相关产品。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1 年12

    月31 日。双方皆有权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不少于60 日的事先通知终止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原则:购货或供货价格应为供应方就供应该等相关产品的净供价(净供价

    即供应方进价扣除合同内返利及折扣后的价格,该价格不高于供应方提供给

    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结算方式:货款应在采购方收到相关产品的15个营业日以内按净供价票折结

    算完毕。

    3、购货或供货规模:每年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美电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分享对方相关

    产品的采购优势,降低相关产品的采购成本,提高双方相关产品的零售毛利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秀兰女士、胡天森先生和卢涛先生对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该

    项关联交易的公平性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讨论;

    2、该议案涉及到的公司与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合法、

    合规,交易价格是公正、公允的,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采取了回避方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4、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三联商社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商品购销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三联商社与国美电器拟签署的《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