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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商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09-04-29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名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临2009-26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员积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对2008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上述议案所涉及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员积分政策变更

    

    1、本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电器家庭会员积分的承诺及使用规则, 会员积分以100

    

    分为使用单位,每满100 分购物时可优惠1 元,不满100 分的积分不

    

    能使用,有效积分可在消费时用于抵扣货款。

    

    公司会员积的原有帐务处理为:顾客使用积分消费时,按扣除使

    

    用积分后支付的货款开具净额发票,该积分直接抵减营业收入,从而

    

    影响当期利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自2008 年起对会员积分的帐

    

    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对年末未兑付的有效积分折算为

    

    应付金额后,计入递延收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08 年度利润的影响

    

    经统计,2008 年新增积分折为人民币1,991,112.05 元,实际兑付

    

    2,012,717.52 元,兑付金额已超过当期产生的积分。根据上述变更,

    

    调增2008 年收入497,285.90 元,相应增加了当期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2007 年度会计报表作了追溯调整,调减

    

    2007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221,846.69 元,调减2007 年收88,523.45元,相应减少2007 年利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政

    

    策变更的说明

    

    (1)董事会的说明:

    

    由于公司前期累积的有效积分折算金额越来越大,如按原会员积

    

    分帐务处理办法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变更后的会员积分

    

    处理办法能准确核算经营成果。

    

    (2)监事会的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会员积分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按变

    

    更后的政策对会员积分进行帐务处理,能更加准确核算经营成果。

    

    (3)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会员积分的帐务处理改为按年末未兑

    

    付的有效积分折算为应付金额后,计入递延收益,更好地体现了权责

    

    发生制原则,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经营成果。

    

    (4)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会员积分政策调整发表如下

    

    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销售积分承诺,公司对在本公司指定商场按规定消费

    后产生的积分可在消费付款时进行抵扣货款。由于前期累积的可兑换

    

    积分折算金额较大,如按原管理办法于支付时计入当期损益,可能对

    

    当期的损益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正确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

    

    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

    

    要求,公司自2008 年起对消费积分的核算采取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

    

    行核算,对年末未兑付的有效积分折算为应付金额后作递延收益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三联股份就该等事项对2008 年度及上

    

    年度比较会计报表作了追溯调整,调减2007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8,221,846.69 元,调减2007 年收入88,523.45 元,调增2008 年收入

    

    497,285.90 元。并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二、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概述:

    

    在2008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公司发现2008 年1 月1 日—2009

    

    年3 月31 日期间的大量帐面费用为支付前期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于公

    

    司在2007 年度既未取得相关发票入帐,也未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预提,在2008 年1 月1 日—2009 年3 月31 日期间支付时,直接计入

    

    当期费用。2008-2009 年第一季度期间,公司实际支付但属于前期的广

    

    告费4,512,391.00 元、其他费用2,048,441.86 元,共计6,560,832.86

    

    元。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08 年度利润的影响

    

    调减2008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6,560,832.86 元,调减2008 年及

    

    2009 年第一季度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等

    

    6,560,832.86 元,并相应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的说明

    

    (1)董事会的说明:

    

    2008 年1 月1 日—2009 年3 月31 日期间,公司将支付前期费用

    

    反映在当期帐面上,不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2008-2009

    

    年第一季度期间,公司实际支付但属于前期的费用6,560,832.86 元,

    

    金额巨大,影响当期经营成果的真实核算;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有关要求。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该会计差错发表的专项说明是合理的,能更

    

    加真实地反映当期经营成果,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3)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应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当期计入大

    

    量前期费用影响经营成果核算的真实性,公司将2008-2009 年第一季度期间实际支付但属于前期的费用6,560,832.86 元进行差错

更正,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4)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上述差错调整发表如下专项

    

    说明:

    

    “2008 年三联股份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内容

    

    为2008 年及2009 年列支和根据合同需支付的属于2008 年前的广告费

    

    4,512,391.00 元, 信息公告费等其他费用2,048,441.86 元, 合计

    

    6,560,832.86 元,三联股份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所致。”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