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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3-32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6,451.2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
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德恳电子”)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下
称“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 1302 民初 20758 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
和《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恳电子因与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资”)
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一审庭审过程中向法院递交了《变
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上海保资向德恳电子支付拖欠的货款 2,913.23 万元;2、判令上海保资因
延迟拖欠货款支付违约金 339.86 万元(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3、双方继续履
行上海保资 2021 年 10 月、11 月所下订单中德恳电子已制成的成品并由上海保资在收
货后 90 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款 1,454.70 万元;4、上海保资向德恳电子支付 2021 年
10 月、11 月所下订单中原材料损失人民币 1,160 万元,同时解除相应订单;5、判令
上海保资支付物料占用费 576.95 万元(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6、判令上海保
资支付律师费 6.5 万元;7、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上海保资承担。以上金额共计 6,451.24
万元。

    上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11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
诉讼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调解情况

    经惠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德恳电子与上海保资自愿达成调解,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就本案第 1 项诉讼请求,双方确认,德恳电子已完成交货、上海保资未支付
货款金额 2,365.08 万元,由上海保资分三期支付:上海保资在其被冻结银行账户经解
冻后 1 个工作日内、90 日内、180 日内分别支付货款 365.08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2、如上海保资未按调解协议第一条的约定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 365.08 万元,上
海保资应向德恳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且德恳电子有权就调解协议第一条约定的
全部拖欠货款本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上海保资未按调解
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其他任意一期款项的,调解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上海保
资应付款项加速到期,同时,上海保资应向德恳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且德恳电
子有权就全部拖欠货款本金和调解协议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3、双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上海
保资负担,总金额不超过 68 万元,超过部分由德恳电子承担。该部分费用由上海保
资在法院解除上海保资因本案被冻结的全部银行账号后 90 日内支付给德恳电子。

    4、德恳电子向法院申请撤回本案第 2、3、4、5 项诉讼请求,上述诉讼请求所涉
争议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和解协议处理,后续如产生争议,另案解决。
    同日,德恳电子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德恳电子撤回第 2、3、
4、5 项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按照会计政策对上海保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
备 1,779.54 万元。鉴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
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