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1996-03-16  

						                 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普通股30,000,000股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概要本身不是发售股票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作出认购本公司股票的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内,除非上下文义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本次发行及上市 指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筹委会 指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负责本公司设立及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重组 指为准备本次发行及上市而成立本公司筹备委员会,及原企业向本公司转让其业务、资产和负债。详见“重组”一节
    发行人或本公司 指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新股 指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票
    原企业 指浙江二轻轧钢厂
    主承销商和/或上市推荐人 指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
    浙江省手工业联社 指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
    二、绪    言
    本招股说明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股票管理的法规、规章而制定,并经由筹委会批准通过,旨在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本发行人之各项详细资料。全体发起人和各位筹委会成员愿就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保证本招股说明书无隐瞒和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亦不存在任何误导和虚假成份。
    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投资人买卖本发行人之股票,需支付的税款当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发行人、推荐人和承销商对此不承担责任。
    如投资者对本招股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13号、证监发字[1996]45号”文件批准。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发行人: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68号
    筹委会主任:方梓松
    电话:0571-5132641
    传真:0571-5134526
    联系人:丁渭文  吴立平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00号
    法定代表人:李训
    电话:0571-7062121
    传真:0571-7062121
    联系人:俞国彪  吴丹枫  方建宏
    副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中国物贸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王景师
    电话:0755-2208584
    传真:0755-2256728-1315
    联系人:安红军
    分销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57号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钟麓
    电话:(0571) 5106280
    传真:(0571) 5106383
    发行人法律咨询机构:大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
    电话:010-6065791
    传真:010-6065793
    经办律师:刘玉明  江华  郭卫东
    承销商法律咨询机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茂名路18号
    电话:021-2580333
    传真:021-2535522
    经办律师:李骐  周志峰
    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法定代表人:陈如洪
    电话:0571-5178267
    传真:0571-5178273
    经办注册会计师:傅芳芳  陈翔
    资产评估机构:浙江资产评估公司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法定代表人:朱炳有
    电话:0571-5055156
    传真:0571-5055193
    经办评估项目负责人:曹松林  华维炳
    资产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北京万泉河路66号
    电话:010-2567744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艮山支行
    帐号:22304700454
    单位: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建麟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3566651
    四、风险因素与对策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 宏观经济的影响
    目前,中国经济正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发展。然而,许多经济改革政策和措施正处于试行阶段,可能会被调整或改进,从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同时中国经济发展亦存在周期性,上述因素均有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中国正在努力降低通货膨胀,对基础建设进行了控制,从而可能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2. 经营风险
    (1) 原材料价格
    本公司主要原料均需向外采购,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本公司生产成本控制产生一定影响。
    (2) 产业结构
    本公司产业结构比较集中。目前,公司销售利润主要来源于轧钢产品,多元化经营格局尚处于形成阶段,因而风险尚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散。
    (3) 能源限制
    电力是本公司生产所用之重要能源之一,而目前,电力短缺是浙江省普遍存在的情况。本公司的生产亦受电力供应之影响。
    3. 行业风险
    (1) 行业竞争
    目前本省及全国有许多企业生产与本公司相同产品,加之近几年来国内钢材市场疲软,因此行业内部竞争十分激烈。
    (2) 环保责任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保部门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补充性标准。由于业务性质,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气、噪音和粉尘。本公司每年需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环保防治。
    4. 市场风险
    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主要是用于基础建设,而基础建设受国家宏观调控之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市场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本公司的市场目前尚局限于本省及邻近省、市,该地区市场容量有限,因此本公司全国性的市场网络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中国目前正在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时从96年起降低进口关税,上述举措将使国内钢铁行业面临国外产品的竞争,对本公司的经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5. 投资风险
    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热轧车间易地改造工程,该工程建设期较长,投资大,因此该工程能否按期、保质完成,并取得良好效益,亦存在一定风险。
    6. 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市场。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必然承担风险。股市风险主要表现在:由于股票价格的变动,投资者可能得不到预期的收益或其投资的价值可能遭受损失;而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因素可能不受投资者控制。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对此有足够的认识。
    对策
    1.针对原材料价格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同国内原材料供应厂商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稳固原材料供应基地,同时加强价格浮动趋势的预测,灵活采用长短期订货和批量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地降低原材料价格。
    2. 针对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将优化投资结构,拓宽经营范围,选择一些风险低、效益好的经营或投资项目进行开发,老厂区60亩土地,位于杭州市文化、生活、商业繁华地段,本公司重组时,已通过补交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其50年的使用权,公司成立后,将在适当时机对这块黄金地块进行综合开发,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经营策略。
    3. 针对行业竞争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引进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创造高效益,本公司热轧车间易地改造工程投产后,将按国际标准水平组织生产优质钢材,产品质量提高一个档次,年产量可比原先翻一番,产量、质量的提高,将使本公司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4.针对环保风险
    本公司将对环境污染源继续进行综合治理,在新厂区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并已经通过浙江省及杭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新厂区投产后,废气、噪音、粉尘的指标均符合国家及杭州市标准,环保费用将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5. 针对市场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制订调整营销策略,采取积极、灵活的促销手段,建立更加广泛的销售网络,争取保持和扩大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市场占有率。
    6. 针对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加强管理、统一指挥、对外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保质按期竣工投产,尽快使投资产生良好的效益,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风险。
    7. 针对股市风险
    本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把股东投资回报最大化作为公司之最终目标,以降低投资者面临的股市风险。但此风险还受到诸如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状况、突发事件等多种不可预测和控制的因素之影响,投资者对此应有理性的认识。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为10950万元,主要用于本公司热轧车间易地改造工程中的两个项目。
    (1) 热轧车间易地改造(主体)项目。该项目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1992]99号、[1995] 7号文批准,计划投资9977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4200万元。
    (2) 开坯技改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经浙计经[1995]831号文批复,主要为适应市场变化,扩大坯料来源,开坯增加φ650mm机列,以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开坯生产能力翻一番。
    上述项目目前匡算总投资将达12500 万元。另外,本公司老厂区土地已与杭州市土管局签订了为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本公司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40万元。资金缺口合计9240万元,缺口部分拟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补足。剩余部分充当新厂区投产后的营运资金。
    六、发行情况
    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担任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售新股。
    1. 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均为面值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80元/股。
    2. 发行时间:1996年3月16日至1996年4月6日(法定休息日照常营业),营业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2:30-16:00。
    3. 发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 发行对象:凡已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购买本股票者,均可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
    5. 本次发行股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上市承诺。
    七、发行人情况
    1. 发行人的名称: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人的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68号
    3. 发行人的历史简介
    本公司的前身是浙江二轻轧钢厂,创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首家轧钢企业。原企业是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下属企业,曾分别划浙江省轻工业厅、浙江省二轻工业厅管理,1961年归属浙江省手工业管理局,并改称“浙江省手工业联社轧钢厂”。1973年改称“浙江省第二轻工业局轧钢厂”。1984年,原企业更名为“浙江二轻轧钢厂”。
    1995年5月,浙江二轻轧钢厂进行重组,并成立筹委会。1995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本公司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重组
    重组之前,原企业为浙江省手工业联社的全资子公司。为准备本次发行及上市,浙江省手工业联社等五家单位共同作为本公司之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并成立公司筹委会,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核准预登记手续。按照发起人协议,浙江省手工业联社将原企业之净资产119,838,599元,折合7989万股投入本公司;其余四家发起人则按相同折股比例以现金出资,合计为71万股。五家发起人之股份合计为8060万股。
    重组时,对原企业的大部分非经营性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部分在建工程(商住楼)、部分长期投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剥离,由浙江省手工业联社资产管理部管理。
    5. 股本
    (1)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1060万元,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
    (2)发行前的股权结构
                                  股数(股) 比例(%)
总股本(发起人股)                80,600,000 100.000
其中:浙江省手工业联社            79,890,000  99.119
      浙江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300,000   0.372
      发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0.248
      绍兴矿山机械厂                 150,000   0.186
      浙江振华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0.075
    (3)发行后的股权结构
                    股数(股)       比例(%)
总股本             110,600,000        100.00
其中: 发起人        80,600,000         72.88
      社会公众      30,000,000         27.12

    (4)发行前本公司净资产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3193万元,本次发行后,预计本公司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343万元。
    (5)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66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20 元。
    6. 发行人的员工情况
    截止于1995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职工1023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6人,财务工作人员22人,技术工作人员68人,经营工作人员27人,生产工人519人,辅助人员278人,其他人员33人。
    以上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89人,中专以上学历的有25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有5人,中级职称的有43人,初级职称的有90人,工人技师4人。本公司目前有退休职工113人。
    本公司参加杭州市养老保险统筹。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待业保险等。本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7.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主营钢铁及其制品和配件,兼营机电设备修理、制造及商贸、租赁和服务业务。
    8.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本公司目前生产以及销售一系列钢材产品包括:
产品         94年产量    主要市场        主要用途
             (万吨)
线材
φ5.5~8mm      9.11  省内及邻近省、市  建筑材料、生产原料
钢坯
φ28~60×60mm 11.11  省内及邻近省、市  80%为本公司生产自用料,其余销售
                                        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
伞用金属制品    0.30  国内、外          制伞材料

    10. 竞争
    目前全国钢材市场疲软,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本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华东地区,该地区对钢材产品仍保持很大的需求。本公司目前钢坯、线材平均成材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比浙江省同行业平均水平高出三个百分点以上,凭借成材率优势,本公司降低了产品成本,从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11.原材料
    本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钢锭和钢坯,1994年原材料消耗为1.1亿元,占总生产成本约86.5%。本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全部按市场价格在国内市场采购。此外,来料加工之原材料由委托加工方供应。钢锭主要依靠省内地方炼钢企业提供,钢坯来源主要是国家大中型钢厂。本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保持着密切而友好的关系,与上海、杭州、绍兴等地区多家钢厂多年来已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本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上从未遇到过重大困难。
    12.能源
    本公司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煤,占本公司生产总成本的6.5%。电力是本公司需要的重要能源。1994年,本公司共消耗1676.81万千瓦时电。本公司需要的电力由杭州市供电局按计划提供。根据供电计划本公司实行早晚两班制生产。
    煤亦是本公司需要的重要能源之一,主要供热轧车间之加热炉用来加热钢锭、钢坯。1994年,共耗标煤13973吨。本公司加热生产所需的煤主要通过杭州市燃料公司按市价采购。
    13.生产设施
    本公司自1977年起进行多项建设工程,其中包括开坯车间、线材分厂的建设等。本公司主要生产设施的相当部分均于七十年代未或八十年代进行建设。下表所列为本公司的主要生产设施:
主要生产设施    数量 设计能力  改良年份 主要功能
开坯车间
1.轧机
φ500             3 12万吨/年    1983   主要生产60mm方坯
2.连续式加热炉    1 35吨/小时    1983   加热钢锭或钢坯
线材车间
1.复二重串联式轧机  8.5万吨/年
(1) φ400粗轧机架 4              1983   主要生产φ6.5~8.0mm
(2) φ300中轧机架 6              1983   普通碳素钢和优质碳素
(3) φ280精轧机架 8              1982   钢盘条(线材)
2.连续式加热炉    1 40吨/小时    1982   加热钢坯
制品车间     
1.高频焊管机组    2 924吨/年     1988   生产φ8、φ10焊管
2.十二线槽骨机组  1 528吨/年     1988   生产E型、S型、U型钢骨
3.钢丝轧扁机机组  2 880吨/年     1995   生产扁带
4.冷轧机组        3 1760吨/年    1990   生产钢带
    14. 投资项目
    本公司正在进行热轧车间的易地改造工程,在杭州市北郊区已征用土地132 亩,并已与杭州市土管局办理土地租赁手续。
    该工程共分四个项目:
    A.热轧车间易地改造(主体)项目,该项目已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1992]99号、[1995] 7号文批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9600万元,现已投入4200万元,尚需资金5400万元。
    B.开坯技改项目,该项目已经浙计经计[1995] 831号文批准预计投资额为2900万元。
    上述两项目资金缺口由募集资金补足。
    C.线材车间更新设备技改项目,该项目已经[1994]浙二轻技56号文批准,预计投资额为960万元,现已投入940万元。
    D.配套项目:机修车间设备更新改造,该项目已经[1993]浙二轻技407号文批准,总投资为1060万元,现已基本完工。
    整个工程完工后将按国际标准水平组织生产优质钢材,年产量可比原来翻一番,达到50万吨。目前主体项目中厂房已结顶,预计开坯车间九六年正式投产,线材车间九七年正式投产。
    本公司筹委会相信,热轧车间易地改造工程的投产,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良好影响,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15.运输
    本公司原料及产品的主要运输方式为公路、铁路和水陆联运。本公司水陆交通均十分便利。
    本公司拥有运输车队,并已与杭州市货物运输部门建立迅捷、便利的运输网络。
    16.质量控制
    为贯彻“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本公司1987年起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本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检验、产品实物抽查、质量评估及改进等。
    本公司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检查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外购原材料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后方可验收。产品出厂前亦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及核证。本公司还以追踪、走访等形式以获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
    17.安全
    本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并建立规范、严密的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否决权考核。本公司1994年被评为浙江省二轻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荣获“1994年度浙江省公交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18.环境保护
    本公司之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参见“风险因素与对策”中有关“环境责任”一节。本公司一向注重环境保护。自1982年,本公司投资了一百多万元,对轧钢加热炉进行治理,降低烟尘排放量及浓度,现基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本公司采用低噪音的机器设备并安装消声器,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公司在新厂区的建设中采用了管道通风方式以及加强厂区四周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19.纳税情况
    本公司一直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并无税收处罚的记录,亦不存在被税务局追缴以前欠税的可能性。重组之前,原企业的所得税在“八五”期间(1991-1995)享受承包政策,即每年按承包利润
的55%计缴。1995年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先征后退方法,即先按33%计缴。本公司成立后,除非另有规定,将按33%的税率缴所得税。
    八、筹委会成员
    方梓松先生,本公司筹委会主任。经济师,现年58岁,高中文化。1977年-1995年任原浙江二轻轧钢厂副厂长、厂长。方先生担任多年企业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曾荣获浙江省劳模,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称号。1989年,方先生被评为全国劳模,1994年被评为全国轻工优秀企业家。
    钱万镒先生,本公司筹委会副主任。工程师,现年48岁,大专文化。1985年-1995年任原浙江二轻轧钢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钱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生产、财务的领导工作,在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马伟国先生,主治医师,现年50岁,大专文化。1984年-1991年任原浙江二轻轧钢厂工会主席,1991年-1994年任副厂长。马先生多年主管企业工会、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1989年被评为全国工会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者。
    丁渭文先生,本公司筹委会办公室主任。经济师,现年37岁,大学文化。1989年至1995年任原浙江二轻轧钢厂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副主任。
    吴立平先生,本公司筹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计师,现年29岁,大学文化。1991年起任原企业之子公司宝钢集团浙江伞用制品、金波钢业及金明伞骨公司之财务主管。
    九、经营业绩
    本公司前三年及95年1-11月经审计之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元
   项目      95年1-6月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主营业务收入
     206,462,662,29 139,809,282.32 59,019,484.23 37,311,287.24 
减:营业成本及费用
     179,700,144.48 109,124,648.12 37,978,832.82 29,747,019.08
税金     526,643.41     743,306.54    362,995.55    285,078.36 
主营业务利润
      26,235,874.40  29,941,327.66 20,677,655.86  7,279,189.80 
利润总额 
      30,978,459.42  34,542,674.59 29,872,993.39 11,483,329.58 
减:所得税  
      10,206,269.95   2,982,670.00  2,900,170.00  2,817,670.00 
净利润20,772,189.47  31,560,004.59 26,972,823.39  8,665,659.58
    十、债项
    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1995年11月30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101,193,387.65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4,273,387.65 元,长期负债为46,920,000.00元。
    上述贷款均由浙江二轻企业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
    此外,本公司另有职工内部集资款7,290,600元,系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1994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的内部债券发行计划而在公司内部发行的内部债券,发行期限为1994年12月30日至1995年12月30日;应付工资8,174,825.14元,系按工效挂钩总额提取发放后职工工资结余。
    本公司未向任何机构作出贷款担保和财务承诺。
    十一、资产评估
    浙江资产评估公司,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5)第394号立项通知书,对原企业投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1995年6月30日。
    评估原则及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法定、公认的评估程序、标准和方法,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可行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方式根据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相应的计价标准进行评定估算。
    评估结果
    截止1995年6月30日,浙江二轻轧钢厂投入本公司之全部资产评估价为212,731,486元,负债总额为92,892,887元,净资产为119,838,599元。评估价值比原帐面价值172,446,310元增加40,285,176元,增值率为23.36%。固定资产之评估价值为113,636,721元,较帐面价74,196,074元,增加39,440,64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增加31,975,474元,机器设备增加 4,476,473元,在建工程增加2,988,700元),增值率为53.2%。
    十二、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浙江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1月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995年11月30日 1994年12月31日 1993年12月31日199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666,221.65  21,651,442.58 33,631,697.12 13,175,614.72 
短期投资                                           128,900.00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10,894,541.14   6,346,363.69  6,034,567.16 11,415,112.92 
减:坏帐准备 
         32,683.62                                            
应收帐款净额
     10,861,857.52   6,346,363.69  6,034,567.16 11,415,112.92 
预付货款         
     15,242,798.30  23,007,967.95  5,438,968.44               
其他应收款  
     16,569,839.74   5,933,822.30  6,572,914.43  5,404,880.91 
待摊费用    
         18,876.80     130,923.82     40,135.31               
存货 
     37,143,290.28  14,902,257.82 10,099,822.81  9,162,119.48 
流动资产合计
     96,502,884.29  71,972,778.16 61,947,005.27 39,157,728.03 
长期投资:
      1,051,446.41   1,161,202.00    901,282.00  1,108,350.00 
固定投资:                                                          
固定资产原价
     87,694,949.34  26,051,054.91 25,107,252.28 25,587,053.43 
减:累计折旧 
     41,380,802.81  13,037,875.24 11,116,552.68  9,946,168.95 
固定资产净值 
     46,314,146.53  13,013,179.67 13,990,699.60 15,640,884.48 
在建工程
     88,719,482.03  45,452,925.60 22,333,827.53  6,056,736.20 
固定资产清理                          63,804.50    (23,616.38)          
固定资产合计  
    135,033,628.56  58,529,909.77 36,300,910.75 21,697,620.68 
资产总计
    232,587,959.26 131,663,889.93 99,149,198.02 61,963,698.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50,000.00                 1,965,000.00  2,300,000.00 
应付帐款 
        646,536.68     605,627.58  3,162,384.91  4,674,392.89 
预收货款 
      1,406,532.57   3,178,435.56 12,515,517.78             
应付福利费 
        346,059.58     845,234.78  1,514,163.25  2,465,226.75 
未付股利 
      4,420,554.05     700,548.61    660,601.36    609,909.07 
未交税金 
     12,404,101.98   9,611,758.37    648,315.28    589,422.95 
其他未交款
        183,178.60     196,455.62     27,631.56               
其他应付款
     19,671,750.40  18,945,183.45  9,842,118.84  7,450,047.86 
预提费用 
      2,044,673.79     648,757.47    613,738.81  1,733,480.63 
流动负债合计
     54,273,387.65  34,732,001.44 30,949,471.79 19,822,480.1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46,000,000.00  24,000,000.00 10,000,000.00  7,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920,000.00     920,000.00    920,000.00    920,000.00 
长期负债合计
     46,920,000.00  24,920,000.00 10,920,000.00  7,920,000.00
负债合计 
    101,193,387.65  59,652,001.44 41,869,471.79 27,742,480.15 
股东权益:                                                            
股本 80,600,000.00  42,163,401.19 42,163,401.19 33,453,263.16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 
     40,303,598.02              
盈余公积            22,499,122.22 15,116,325.04    767,955.40 
未分配利润                  
     10,490,973.59   7,349,365.08              
股东权益合计
    131,394,571.61  72,011,888.49 57,279,726.23 34,221,218.56 
负债及股东权益                                                        
总计232,587,959.26 131,663,889.93 99,149,198.02 61,963,698.71 
                       (二)利 润 表
                                          单位:元
项目  1995年1-11月    1 9 9 4 年    1 9 9 3 年   1 9 9 2 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 
    206,462,662.29 139,809,282.32 59,019,484.23 37,311,287.24
减:营业成本  
    169,042,836.60  95,993,299.25 23,562,925.87 23,193,910.00
销售费用  
         20,000.00     122,488.00    201,936.13    261,516.27
管理费用
      9,929,610.32  12,530,576.75 12,555,836.26  5,847,014.29
财务费用 
        707,697.56     478,284.12  1,658,134.56    444,578.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6,643.41     743,306.54    362,995.55    285,078.36
二、主营业务利润
     26,235,874.40  29,941,327.66 20,677,655.86  7,279,189.80
加:其他业务利润  
      3,895,626.11     307,151.40  9,251,826.27  3,809,192.12
三、营业利润    
     30,131,500.51  30,248,479.06 29,929,482.13 11,088,381.92
加:投资收益 
        925,923.61   4,482,663.32     44,832.00    478,720.21
营业外收入   
        341,066.58      39,460.63     41,559.62        140.00
减:营业外支出  
        420,031.28     227,928.42    142,880.36     83,912.55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四、利润总额 
     30,978,459.42  34,542,674.59 29,872,993.39 11,483,329.58
减:所得税 
     10,206,269.95   2,982,670.00  2,900,170.00  2,817,670.00
五、净利润 
     20,772,189.47  31,560,004.59 26,972,823.39  8,665,659.58
    三)重要会计政策
    1. 公司在1993年6月30日前《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7月1日后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制后实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审计报告所截之财务信息系本公司采用下列会计政策编制,并且假设整个有关期间已一致地采用该等会计政策,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厘定。
    2.会计期间采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4.会计报表按权债发生制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编制。
    5.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3‰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审计报告对前三年所作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只调整损益项目,不调整资产、负债、权益项目。
    6.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库存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月终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并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库存产品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
    7.长期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成本核算。
    8.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其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4%)确定其折旧率。
    9.税项
    a.增值税
    1992年、1993年为价内增值税,根据不同品种分别按8%、14%增值值税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实际采购和支付金额为依据计算扣除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并按年度汇算清缴;1994年税制改革后,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b.营业税
    按运输业务收入金额的3%计缴。
    c.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增值税和应交工农业税合计的7%计缴。
    d.教育附加费
    1992年按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合计的2%计缴;
    1993年1-5月份按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合计的2.5%计缴;
    1993年6-12月份按应交增值税和应交工农业税合计的3%计缴;
    1994年-1995年11月按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合计的3.5%计缴。
    e.所得税
    所得税在“八五”期间(1991年-1995年)享受承包政策,即每年    按承包利润的55%计缴,1995年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采用先征后退方法,即先按33%计缴。
    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指标数 (95年1-11月)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78  
2.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1.09  
3.应收帐款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24    
周转率(次)                                          
4.存货周转率(次) 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6.9   
5.股东权益比例   股东权益/资产总额×100%       56.5  
6.股本收益率     净利润/股本总额×100%         28.1  
7.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净资产×100%          18.7  
8.每股净资产额   股东权益总额/股本总额          1.63  
    注:95年净利润所得税税率按33%计算。
    如果投资人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在附录中所载的发行人财务报告的注释。
    十三、盈利预测
    根据浙江会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12月20日出具浙会审字(1995)第426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测说明:
    1. 基准
    本盈利预测是以业经审计的1992年至1995年1-11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下期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的,遵循了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假设
    ①.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②. 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及市场行情无重大改变;
    ③. 赋税基准及税率无重大改变;
    ④.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能如期实现,无较大变化;
    ⑤.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据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预计本公司1995年、1996年每股净利润及市盈率:
全面推薄每股净利润[注]       0.29      0.27 
 市盈率                      13.1      14.1     
    注:1995年股本按8060万股计算,1996年股本按11060万股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2.20元。
    十四、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1.重要合同
    本公司于1995年 8月16日与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 [(95)杭土出(股)字第03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公司于1995年8月16日与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 [(95)杭土租(股)字第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本公司分别于1994年1月21日及1995年5月7日于杭州市第三建筑公司签订二份热轧车间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本公司于1995年6月30日与金波钢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
    本公司于1995年1月13日与宝钢集团浙江伞用金属制品公司签订了三份来料加工合同。
    本公司于1994年12月8日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杭州市第二支行签订了数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合同。
    本公司于1994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合同。
    本公司于1995年5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签订了2500万元的银行借款合同。
    本公司与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9月签订了承销协议。
    2.重大诉讼
    至本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止,本公司无任何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及未来前景等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本公司筹委会成员亦未受到任何刑事诉讼。
    十五、公司发展规划
    股份制改组后,本公司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了更好地适应当今经济形势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本公司将以钢业为基础,适时调整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逐步把本公司建成一个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依托钢铁实业,集商贸、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工贸企业集团。
    本公司将依靠技术进步,通过对现有技术的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经营规模,使“九五”期间本公司主导产品质量上档次,产量翻一番。
    本公司将致力于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从单一的热轧粗加工向多品种深加工转变,开发与本公司之工艺相通、管理相宜的金属制品,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建立和完善省内外供销网络,保障本公司所需之原材料供应及推销本公司之优质产品,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努力与国际大市场接轨。
    本公司老厂区60亩土地,位于杭州市文化、生活、商业中心地区,为了公司的发展,改组时已通过补交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其五十年的使用权,待易地改造工程完工后,适时进行综合开发,发挥其地域优势,发展商贸服务业,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附录:
    一、本公司最近几年的重要合同;
    二、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审计报告;
    三、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1995年12月至1996年年度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四、浙江省地产评估咨询中心关于本公司土地的地产评估报告;
    五、浙江资产评估公司关于本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六、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1996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七、承销团协议;
    八、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报告;
    九、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本公司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资评[1995]第444号);

                                         浙江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