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 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江苏租赁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3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9,999,700股,发行后股本总 额为2,986,649,968股,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180,450,268股, 共涉及5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9 年3月1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986,649,968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 2,346,650,2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9,999,7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 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5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180,450,2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53%,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1,180,450,2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3%。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1 单位:股 剩余 持有限售股占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 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总数 市流通量 股数 例(%) 量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000 21.09 630,000,000 0 2 国际金融公司 200,000,000 6.70 200,000,000 0 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 3 194,118,000 6.50 194,118,000 0 责任公司 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 4 152,532,268 5.11 152,532,268 0 公司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 5 3,800,000 0.13 3,800,000 0 限责任公司 合计 1,180,450,268 39.53 1,180,450,268 0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明确,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如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堆 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物资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人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 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 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股东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 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 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 保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租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石 丽 刘 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