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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租赁:关于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预计对本公司财务
报告产生一般影响,主要在减值方面。



     一、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概述

     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工具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

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

改为“三分类”,要求企业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

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各种可获得信息,并且扩大了计提范
围;套期会计方面拓宽了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的范围,改进了有效性评估要求,取消了 80%-125%的套期高
度有效性量化指标及回顾性评估要求,引入了通过调整套期
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有助于套
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金融工具披露要求
相应调整。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对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19 年一季度起财务
报告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做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2019
年 1 月 1 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
益。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
生一般影响,主要在减值方面。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