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3 号)核准,公司已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999,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8,125 元, 扣除发行 费用 82,014,20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17,983,925 元。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3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 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 业部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四家银行”)分别开 立了账号为 320006610018010200160、93040078801600000072、515771292965 以 及 0120090000000022 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存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前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 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和要求。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17,983,9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7,983,9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7,983,9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总额 入金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化 (3)=(2)-(1)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充实核心资本金 不适用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25 925 925 925 925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3,917,983, 合计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25 925 925 925 9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9)第 0620”号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江苏租赁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江苏租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苏租赁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租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江苏租赁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