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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租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1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
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吴尚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
事会,已书面委托监事丁国振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汪宇先生因休假
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已书面委托监事王仲惠先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陈泳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发
表了相应书面意见:

    一、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附详细名单)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

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通知》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3.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拟订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股权的授予、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5.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形成持续性激励效果,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资深人

员、核心业务/管理人员(客户经理/主管及以上,其中客户经理/主

管截至 2018 年末入职须满 2 年)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

    6.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

    1. 激励对象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等相符。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2.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文

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试行办法》

《管理办法》《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

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

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江苏租赁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内容及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回购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四项事项需上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