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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金租:江苏金租: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4-2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

求,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江苏交通

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查验和审阅,对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交

通控股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192

号)批准,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开始筹建的。2011 年 12 月 23 日,

经原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11〕594 号)批准开业。2011 年 12 月 26 日,财务公司

取得原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编号:

L0142H232010001)。2011 年 12 月 27 日,财务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杨水明

    财务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号楼 1、2、33、34 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亿元。其

中: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3.75 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8.75%,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 亿元、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 25%,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 1.25 亿元、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 6.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58843422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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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

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

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

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

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已按照《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各治理主体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尽责履职。法人治理运转有序,管理规范,

确保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财务公司的稳健发

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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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22 年第 6 号,2022 年 11 月 13 日起施行),财务
公司对业务范围进行梳理,并于 2023 年 2 月向属地监管机构申请变更《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目前正在
受理过程中。本报告中列明的业务范围为申请调整内容。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围绕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定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及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设立内部稽核部门,通过设置事后监

督岗位,对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

围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业务不同特点制定各

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

相互监督,对不同类型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从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制定

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切实扛起内控合

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业务经营符合财务公司战略和整体

利益。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业务控制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等资金计划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

金预算、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等管理制度进行计划管理,实现风险控

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与纳入报备监管部门

名录内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方面,财务公司秉持安全性、流动性兼顾

收益性原则,通过做实资金集中、做严资金预算、做优资金支付等措

施保障成员单位正常用款需求,较好地控制流动性风险。同时,充分

利用资金集中规模效应尽可能提高资金收益。

    (4)在资金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重点加大资金监控力度。

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

实现资金结算,所有资金转账结算指令均在系统中设置二级以上经办

复核内控机制。2022 年,财务公司以协助集团建立统一集团费报系

统为契机加大银企直联推动工作,核心业务系统接入更多成员单位支

付账户,不断拓宽资金结算监控面。

    2. 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的对象仅限于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并向监管机构报备的集团内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不同类型业

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涵盖客户信用评级、授信管理、流动资金贷款管

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委托贷款管理、银团贷款管理、银行承兑汇

票贴现等制度,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流程。

    3. 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规定,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稳健开展有

价证券投资业务。财务公司按年制定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明确投资原

则、投资策略、风险偏好、投资限额、业务品种等事项,并分别由股

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建立交易对手白名单,董事会授权

总经理负责投资方案范围内的具体投资业务实施,财务公司投资管理

风险控制程序和流程能够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

    4. 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审计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

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负责财务公司内

部审计业务。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

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

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类风险,向管理层提

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自成立起持续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对业务环节进行管

理,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业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授予操作
人员管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各司其职。信息系统运转正

常,信息管理平台兼容性较好。财务公司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保障

业务的同时,也重视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2022

年,财务公司印发《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安全管理暂

行规定》等信息科技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对信息系统、机房以及网

络安全设备等巡检频次和力度,不断提升基础设备和制度防风险能力,

提高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应急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防范,制订流动性风险、信息

系统、安全保卫、征信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对突

发事件的处置管理原则、处置流程和报告机制,以及重点监测的风险

事项。财务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形成了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联动机制。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金业务方面,财务

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安全性、流动性风险;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

建立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在保证合规、安全、流动性的基础上稳

妥追求效益性;内部稽核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

监督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信息系统方面,财务公

司不断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应急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持续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防范。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以下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220.58 亿元、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 8.00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117.01 亿元、吸收各项存款

192.09 亿元。2022 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8 亿元、实现利润

总额 2.07 亿元、实现净利润 1.55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遵循《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业务风险管理

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以控制经营风险。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兑

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

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风险事项,也从未形成任何逾期或不良资

产。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22 年第

6 号,2022 年 11 月 13 日起施行),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

关要求(以下指标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进行测算):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5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19.02%。

    2. 流动性比例不低于 2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

流动性比例为 61.70%。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比上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

和比例为 46.53%。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0%。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之比为 16.59%。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之比为 8.80%。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65.96%。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之比为 0.52%。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3.39%。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 4.12%。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00

亿元,本公司向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 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

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期付款

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
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营,内部控制健全。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业务不存在风险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