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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2017-12-02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7-05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或“本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出版集团”),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001 号)核准,获准面向
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安徽
出版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220,000,000 股作为担保及质押财产,并
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前述
股份质押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
定如期足额兑付(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41 号、公告临 2017-051 号、公告临
2017-052 号)。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收到安徽出版集团的通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本期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结束。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实际发行规模 6.50 亿元,最终票面利
率为 1.50%。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