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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8-01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
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住所地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事 6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军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
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出具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属于依据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
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姚卫东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姚卫东先生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之
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姚卫东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国有企业一级法律顾问。198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员,综合部副主任、法律审计部副主任
(主持工作)、法规审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卫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稽核工作情况和 2018 年稽核工作计划的报
告》。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