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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
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对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赵惠芳、王烨和 1 名董事梁冰
组成,其中赵惠芳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 3 次为现场会议,3 次
为通讯表决会议,共计审议(审阅)15 项议案、报告,听取汇报 2 项。具体内
容详见下表:
序                                                               会议出席
      会议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和听取事项
号                                                                 情况
                  2017                                          赵惠芳、梁
                         审阅《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年第                                          冰、王烨出
 1   2017-01-12          审计计划》。听取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次                                          席现场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
                  会议                                          议。
                         预审《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关于续 赵惠芳、梁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关于预计公 冰、王烨出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 席 现 场 会
                         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 议。
                  2017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年第
 2   2017-03-27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制订〈华安证券
                  二次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会议
                         案》、《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稽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阅《关于
                         公司 2016 年稽核工作情况和 2017 年稽
                         核工作计划的报告》。听取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情况汇报。
                                                                赵惠芳、梁
                  2017
                                                                冰、王烨以
                  年第
 3   2017-04-24          预审《公司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通讯表决方
                  三次
                                                                式出席会
                  会议
                                                                议。
                  2017                                          赵惠芳、梁
                  年第                                          冰、王烨出
 4   2017-08-25          预审《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四次                                          席现场会
                  会议                                          议。
                                                                赵惠芳、梁
                  2017                                          冰、王烨以
                  年第                                          通讯表决方
 5   2017-10-24          预审《公司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五次                                          式出席会
                  会议                                          议。

                                                                赵惠芳、梁
                  2017
                         预审《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参与设 冰、王烨以
                  年第
 6    2017-11-3          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通讯表决方
                  六次
                         议案》。                               式出席会
                  会议
                                                                议。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2016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汇报,详细汇报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包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目的、审计工作情况、2016
年度审计及调整情况、重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等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为,2016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运营情况;并
且同意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17 年 1 月 12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
一次会议提交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计划》,通过有效的沟通
和论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计划。
    2017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审计。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 年度审计过
程中,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
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对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17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修
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审阅了《关于2016年稽
核工作情况和2017年稽核工作计划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稽核
工作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工作,有效控制风险。公司2016年稽核工作能坚持客观公
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紧紧围绕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及监管部门和公司要求,认真
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序开展各项审计活动,发挥了稽核工作的监督、保障和服
务作用,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的稽核工作计划科学
详尽,应有效落实,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提供出色的保障和有效的服务。
    (四)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2017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修
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和《公司2016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案,公司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了总部所有业务和管理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公司内
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有效发挥了各自的职能,达到了实质控制的预期目标。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8 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