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编号:2019-01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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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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