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30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导致
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2019 年 5 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拟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2019 年新
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及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 年 6 月 10 日和 6 月 17 日起分别执行“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
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
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进而更加合理科学的确认公司的收入。公司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
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
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和 2019 年度利润总额不构成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