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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60090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

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李仕兵、舒根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

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捷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

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 2021 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00%,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 400%。上述额度不

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

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

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 2021 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

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在批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

产及财务状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

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

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

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

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债券回购除外);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

或其他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

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

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拆借、债券回购除外)。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权益衍
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3.5 倍(以

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

率中间价折算)。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

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

产服务机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注册、核

准、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

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但发行永续债券、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

外。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发行公司境

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六)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

为发行主体,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

用增级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

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及详细运

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八)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确定。

    (九)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及/或个人投资者(社会公开发行)或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

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

比例等)根据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1.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

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如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并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永续次级债券利息时,将

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普通股东分配利润;
    (2)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

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但若获授权管理层已

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

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

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

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

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十三)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国家政

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

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

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利益

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

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

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定价方式、

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

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

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
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外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

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

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

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 签

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决定和办理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

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

明》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 2020 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

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