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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会后事项的说明2021-05-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会后事项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或“发行人”)配
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完成封卷,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获得《关于
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华安证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会《关于加强
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
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
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
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等会后事项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主要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变动的情况和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
据与上年年末/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956,020.15             5,861,341.59     94,678.56      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71,965.19             1,454,482.96     17,482.23      1.20%
  东的净资产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1,617.15               82,367.77     -20,750.62    -25.19%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758.63           31,818.27   -14,059.64   -44.1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761.82           31,854.63   -14,092.81   -44.24%
  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述季度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2021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61,617.15 万元,相较于 2020 年同期下
降 2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58.63 万元,相较于 2020 年同
期下降 4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761.82
万元,相较于 2020 年同期下降 44.24%。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波动的主要原
因系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自营业务收益下降所致。

    二、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以及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3 月 1 日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发审会前,
公司 2021 年 2 月财务报表尚未结算,且尚无法评估证券市场在 2021 年 3 月走势
及对公司业绩的潜在影响。公司已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申报文件中对相关情况涉
及的风险因素做出提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之尽职调查报告》
中对相关风险提示披露如下: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
形势、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
性、波动性。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表现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公司面临因市
场波动导致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或成交量较低,公
司的收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导致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2、自营业务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和投资

                                    1-2-2
产品自身的风险。

       (1)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我国资本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市场深度和广
度都在不断发展。自营业务收入受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投资收益率与证券市场
行情走势密切相关。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或连续下跌,公司投资规模和结
构配置不合理或投资决策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甚至亏
损的风险。

       ……

       (3)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公司自营业务面临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例如
债券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或者无法兑付的风险;上
市或挂牌公司业绩下降、虚假信息披露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强制停牌等情况,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的风险。

       三、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动的影响因素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是由于市场处于持续震荡调整时期,受
到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影响,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波动所致。证券市场行情走势
对证券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公司将通过积极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多元化业务布
局、强化风险控制措施等方式,应对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
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 20.00 亿元
   2          投资与交易业务                      不超过 10.00 亿元
   3          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              不超过 5.00 亿元
   4          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不超过 5.00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0.00 亿元

       公司拟通过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优化公
司业务结构,扩展相关业务,加大对资本中介业务以及投资与交易业务的投入,


                                          1-2-3
并加强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等,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力争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因此,2021 年一季度公司
的业绩波动不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影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本次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变动情况不会对
本次公开发行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配股发行条件。

    六、会后事项专项核查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会审字
[2019]1130 号、容诚审字[2020]230Z034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02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2、经核查,发行人没有出现影响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况。

    3、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详见本说明“一、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业绩变动的情况和主要原因”,公司 2021 年一季度的业绩波动不影响公司本次发
行事宜。除此之外,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有重
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公开发行
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1-2-4
    9、经办发行人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保荐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
门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10、发行人未就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做过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
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潜在纠纷。

    12、发行人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

    14、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配股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发行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
券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本说明出具日后,若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日起至本说明出具日,不存在
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
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
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
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中所述的
可能影响本次配股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
事项,亦不存在其他会影响本次配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2-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公开发行证券会后事项的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雪松                    石芳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