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安证券 股票代码:6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22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 股份变动性质:因参与配股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 券”)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安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安证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代表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15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发行人、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发 19 东创 EB 指 行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19 东创 EB” 的需要,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将合法持有的 70,000,000 股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担保及信托专户 指 及其孳息担保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划转至东方创业专 门开立的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 信托专用证券账户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6 月 8 日配股发行,有效认股数量为 1,076,601,364 本次配股 指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086,315,441 股的 99.11% 因参与公司配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被动增加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继东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868,459,428 元 经营期限:自 1998 年 11 月 18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080D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22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或核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 以外的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和进料加工,生物、医药化 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国际货运代理,实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对销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销售:服装服饰、鞋帽、针织品、皮革 制品、箱包、日用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5 号 A 座;021-62789999 股东信息:截止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 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28,561,101 49.35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90,297,015 10.4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 41,095,890 4.73 公司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37,359,900 4.30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临港东方君和科创产业 24,906,600 2.87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 2.65 杨祖贵 14,383,109 1.6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 8,717,310 1.00 公司 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717,310 1.0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6,226,650 0.7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编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在本公司的任职 住地 区的居留权 1 朱继东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长 2 赵晓东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3 李捷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 陶建宇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副总经理 5 唐晓岚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6 宋才俊 男 中国 江苏 否 董事 7 史敏 女 中国 上海 否 独立董事 8 吕毅 男 中国 上海 否 独立董事 9 陈子雷 男 中国 上海 否 独立董事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中国上市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华安证券本次配股有效认股数量为 1,076,601,364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086,315,441 股的 99.11%,信息披露义务 人参与配股后对华安证券的持股比例由 4.9998%被动提升至 5.0087%。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华安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19 东创 EB”可交换债券目前尚处于换股期, 债券投资人如行使换股权利,将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被动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况外没有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华安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共 181,048,521 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4.9998%。其中东方创业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华安证券 112,217,941 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 总数的 3.0990%;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华安证券 68,830,580 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1.9008%,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本次华安证券配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认购配股股份 54,243,006 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认购 33,593,832 股,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 户”认购 20,649,174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 安证券股份共 235,291,527 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0087%。 其中东方创业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华安证券 145,811,773 股股份,占华安证 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3.1039%;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华安证 券 89,479,754 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1.9048%。详见下 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 例(%) 东方国际创业 无限售条 181,049,937 4.9998% 235,291,527 5.0087% 股份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购华安证券配股股份 54,243,006 股。 8 股东名称 增持 增持期间 价格区间 认购股数 本 方式 (元/股) (股) 东方国际创业 配股 2020 年 6 月 3.68 33,593,832 次 股份有限公司 权 东方创业“担 配股 2020 年 6 月 3.68 20,649,174 益 保及信托专 户” 变 合计 / / / 54,243,006 动 完 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对华安证券股份共 235,291,527 股,占华安证 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0087%,持股比例增加至公司股份总数的 5%以上。 三、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 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发行可交换债券“19 东创 EB”的需要,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将合法持有的 70,000,000 股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及 其孳息担保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 划转至东方创业专门开立的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 户”。前述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 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 除上述“担保及信托专户”内的华安证券股份存在担保情形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 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此前,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华安证券股票和可交债持有人选择换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华安证券的持股比例由 5%以上降至 5%以下,详见华安 证券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9 号)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安证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除参与华安证券配股 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华安证券股票的情况。股份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继东 日期:2021年6月25日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A 座 2913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13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 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安徽合肥 称 所 在地 华安证券 600909 股票简称 股票代 码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 信 息 披 露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信息披露义 司 义 务 人 注 区张杨路 707 号 2221 室 务人名称 册地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变 有 □ 无 化 行 动人 化 □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义 义 务 人 是 务 人 是 否 为 否 为 上 市 上 市 公 司 第 是□ 否 公 司 实 际 是 □ 否 一 大股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4 信 息 披 露 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数量:181,048,521 股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4.9998% 已 发 行 股 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变动数量:54,243,006 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0.0089% 变 动比 例 在 上 市 公 司 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6 月 8 日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方式:配股 的 时 间 及 方 式 是 否 已 充 分 是否 □ 披 露 资 金 来 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是 □ 否 持 15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 司股 票 涉 及上 市 公 司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 控制 人减 持 股份 的, 信息 披 露义 务人 还 应 当就 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动是否需取 得 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16 填表说明: 1、存在 对照 表所 列事 项 的 按“ 是或 否 ”填 写 核对 情 况 ,选择 “否 ” 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 不存 在对照 表所列事项的按 “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 加注说 明的,可在栏目 中注明并填 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是 多 人 的 ,可 以 推 选 其 中 一 人 作 为 指 定 代 表 以 共 同 名 义 制 作 并报送权益变 动报 告书。 信息披 露义务人: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 表人( 签章):朱继东 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