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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 8 月 25 日以

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 168,499,672.26 元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会议认为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方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方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3 年 9 月,管理学学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期间于浙江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挂职)、

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

理。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