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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函2018-04-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等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
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
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
    二、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煜辉、颜延、余晨
                                       杨廷栋、丁小林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