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11 JJUi:-ff ioom11,RI.il!maMiiiEti (> !1rr11=;tv&fiffi*fm , 1,:1.i*J:Nrm11a-aJiJrAJ:JEm1mnEaj ...tm-0 fums 1m 2 "5-_trn0fuffiHUD1ffiBj1M< fDbi@pfrBj ((_t;iiE 51-x9Pfr...trn0P].1:!f!Jit (2013 ${1n)) RtF1*tMt8s 1B*Jit , W.tf:Wfr ::k:ofmP.D&B7fi 2017 4mffiBjfffil:fD1ffl't;;5r,t§*Bj!1IEiill/lt jf,j( +11JBUJr, filti!iX1EBfflfgj'.@BjImtEiHRjiti o tttAfi!iIIT{1=iJc:p, 11Jfiffi7itlll6J, tttBjiit!Lttrm1!:vifDt,Sjiillf.!ll,m11Ji).JBj1tMmo 1rnJJ , fiarm11a-roJrEm1,m1Bf6Bj ...tm0fBti§s 1m 2 "5- ...tm0fBffiltfo1ffiaj* fD...t1IE'JiJraj ...t;1IE'JiJr...trn0fBffi @.ltvJJ! (2013 411J) &t§*tti§slaj,u, f:f:wJrEmP.oB7fi 2017 4mffijfffil:fD{ffif;,5r,o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和《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7]1870 号 ) 核 准 , 于 2017 年 11 月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优 先 股 200,000,000 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0,000.00 元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993,800,000.00 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汇入本行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 号 为 31000188000290489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 后 续 在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5,970,000.00 元后,本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77,830,000.00 元。该发行募集 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1700654 号验证报告。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行 已 将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优 先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9,977,830,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本行制定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第1页 (二) 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要求,本行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账号为: 31000188000290489)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在扣 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0,000.00 元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93,800,000.00 元已汇入上 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统称“联席 保荐机构券”) 签署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规定存 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等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共计人民币 19,977,830,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未出现与本行本次发行优先 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具体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 订) 》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等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第2页 六、 联席保荐机构对本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本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联席保荐机构就本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 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本行本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3页 附表: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 19,977,83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77,83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77,83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 已变更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承诺 项目,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投资 含部分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总额 金额 (1) 金额 (%) (4) = 用状态 预计效益 项目 变更 金额 (2) 额的差额 效益 大变化 (2) / (1) 日期 (如有) (3) = (2) - (1) 补充其 他一级 无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