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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8-05-0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JIANGSU CO.,LTD.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0919)




           中国南京
           2018 年 5 月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紫金楼一楼碧玉厅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夏平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一)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履职
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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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八)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
报告的议案;
    (九) 关于江苏银行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十)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十二)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十三)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十四)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五)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六)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
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十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十八) 关于选举吴典军先生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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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八、投票表决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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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
       1. 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权利
和义务,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
手机置于无声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2.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
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
其投票表决权应受到限制。
       4. 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会议签到处进行
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
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
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
言。
       5.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 20 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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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
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
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6.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
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
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7. 本次股东大会第 11、12、13、14、17 项议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8. 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9.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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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16
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履职情
 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21
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34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40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报
 告的议案.................................................................... 42
议案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50
议案十: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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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69
议案十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 78
议案十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90
议案十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 97
议案十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6
议案十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划
 (2018-2020 年)的议案 .......................................... 122
议案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 128
议案十八:关于选举吴典军先生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的议案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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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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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是本行公开上市首个完整经营年度。在江苏省
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
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创新驱动,强化价值创
造,坚定不移塑特色、强管理、调结构、提质效,牢牢守住
风险底线,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和
社会效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38.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7.58%;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18.75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92%;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9 元,比上年增长
10.34%。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 1000 家银行一级资本
排名中,本行位居 117 位,较上年提升 9 位。荣获中国人民
银行客户风险预警系统城商行二等奖,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
贸易企业伙伴银行、最佳贸易金融城商行奖、中国最佳区域
私人银行奖,《银行家》杂志社最佳金融科技城商行等荣誉
称号,被大众证券报、新浪财经评为最佳主板上市公司。
    一、2017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 强化战略引领,加快推动转型发展
    评估、修订发展战略规划。董事会高度重视战略管理工
作,通过定期听取经营管理报告,掌握经营计划执行,战略
转型、创新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2017 年董事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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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五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监督战略执行,
梳理总结战略转型的做法和经验,分析研究面临的挑战和对
策,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稳健实施“四化”战略。2017 年是本行第二个五年发展
战略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董事会稳步推进实施“特色化、
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战略,努力成为“上市好银行”。
一是特色服务彰显质效。产业金融取得新进展,小微金融形
成新优势,绿色金融取得新进步,消费金融实现新突破,三
农金融迈出新步伐。二是金融科技应用加速推进。及时把握
互联网大数据应用趋势,大力推进线上化、数字化、场景化
建设,业务拓展效能显著提升。e 融产品扩面成势,“电 e 融”
顺利上线,省外“税 e 融”合作银行扩大到 10 家;直销银
行业内领先,积极与知名互联网平台合作,获客渠道得到有
效拓展;电子银行体系完备,建立完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微信银行等 6 大平台。三是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集团化管
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四是国际业务持续向好。高质量服务企
业“走出去、引进来”,国际结算量连年突破,自贸区负债
业务不断加强,跨境金融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
    (二)周密部署换届工作,公司治理运作规范
    周密部署换届工作。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7 年任期届满,
为保障换届各环节顺利进行,董事会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缜
密安排部署。2017 年 4 月 10 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相应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换届
工作有序完成,董事会实现了平稳换届和有效衔接,为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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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根据证监会、银监会、上交所的监
管规定,董事会制订或修订股权管理办法、董监高持股管理
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提案管理实施细则、
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实施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等 10
余项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董事会高效有序运行。2017 年,本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组织架构,根据党建工作新要求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在
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新设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制定工作规则,明确目标和职责。2017 年董事会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 2 次,审议议案 18 项;董事会会议 8 次,审议
议案 63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9 次,审议议案 47 项。
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都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
求,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制度修订等重
大议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完成发行优先股等重点工作。
    (三)积极实施资本补充,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发行 200 亿元优先股。为构建多元的资本补充机制,积
极推进运用分类资本工具补充资本。年内成功发行 200 亿元
优先股,提高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近 2 个百分点,
优化了资本结构,缓解了资本压力。
    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推进落实本行资本管理规划
(2016-2018),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满足资本监管
要求。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业务,推动本行向“轻资本、高
收益和高中收”的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型。加强考核引导,坚
持“效益优先、资本约束”的考核导向,不断完善资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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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深入开展投资者交流
    规范信息披露。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
格按照监管规定,合规高效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
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各类公告及相关挂网文件等共92
份,保障投资者公平知情权。
    深入开展投资者交流。一是建立机构投资者联系沟通工
作机制。建立、完善投资人数据库,持续加强与机构投资者、
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强化投资者服务工作,提高
市场影响力。全年共接听回复股东和投资者来电来邮近 2000
人次。二是结合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披露,通过召开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主动拜访机构投资者、邀请来
行调研、电话交流等形式,回应市场关切,与投资者交流超
过 40 批次。
    (五)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内控案防建设
    严守风险底线。一是董事会根据监管要求确定风险控制
目标,通过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平衡好业务发展与
风险管理的关系。二是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细
化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紧密跟踪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变
化,加强行业和区域风险分析,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内控案防建设。一是完善审计监督机制。通过创
新审计报告方式,创新审计整改督促方式,创新审计问责
及通报方式,推进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与问责。二是开展
全行资产、负债价格管理等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为各领
域风险防范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决策参考,为化解难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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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建设性的思路和办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
监管检查结果,防止问题蔓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
薄弱环节、案件易发领域审计检查。本行全年继续保持无
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
    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性。董事会通过定期听取关联交
易报告、批准关联交易预计授信额度、及时审议重大关联交
易,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定期对公司关联
方名单进行梳理、核实和确认,实行动态管理,夯实关联交
易管理基础。不断优化关联交易系统,规范关联交易的监测、
审核、报告、评价等环节,确保关联交易规范有效。
    (六)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省银监局消保工作综合绩效考
评体系的试点银行,本行认真贯彻监管部门有关消保工作的
各项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着眼长远,成立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考评。二
是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客户权益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产品和
服务的售前、销售、售后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加强个
人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宣传
普及,切实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本行在参与监管部门组织
的集中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与日常营销宣
传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教育效果。
    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江苏省内规模最大的法人
银行,在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富强美高”新江
苏的进程中,紧紧围绕经济改革重点任务,紧扣经济发展中
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聚集资源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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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民生改善。着力服务供给侧改革、服务创新创业、支持
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工作、支持生态环保、支持消费升
级。倡导绿色金融,支持社会公益,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二、2018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18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
本行实施本轮五年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下一轮发展规划的
谋划之年。本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
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系统化思维统
筹推进增存款、稳资产、调结构、练内功、守底线、强党建
各项工作,切实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两聚一高”
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努力打造上市好银行。
    (一)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发挥战略驱动力。围绕实现
规划目标,强化战略过程管理,推动战略规划体系整体实施,
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战略转型中的引领作用。深化战略评估
机制,围绕能力建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战略工作
体系。加强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分析研判,充分研究、分析
并制定本行的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
    (二)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变革发展。一
是更加深化金融科技应用,进一步提升智慧化水平。强化金
融科技应用的战略性地位,以基础平台搭建、数据价值创造、
客户场景服务、智慧营销落地为导向,加快推动发展动能转
换。二是更加积极地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把综合化经营作为全行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手段,加快完善
综合化经营框架,大力推进创新业务提质增效。三是更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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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地抓住对外开放机遇,构建境内境外联动服务新格局。积
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持续推动本外币一体化经
营,不断探索跨境业务新模式。
    (三)不断加强资本管理,有效提升资本实力。大力推
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确保合规、及时、高效补充公
司核心一级资本。坚持内生增长,进一步完善资本规划、加
强资本监控、优化资产结构、扩大利润贡献、提升资本回报
水平、合理配置资本资源、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内控案防建设。建立健
全“集中式、矩阵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审批授权、风险
限额等管理体制,完善 “横到边、纵到底”的全面风险管理机
制,积极探索“传统风控+大数据”的新型风控模式。督促经营
层狠抓资产质量,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加强不良资产
清收,持续提升资产质量。继续加强内控案件风险防控,强
化“三道防线”建设,杜绝各类生产事故和案件发生。
    (五)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股东交流与服务。继
续搭建完善投资者交流平台,利用新媒体、线上线下等方式,
运用同业的成功实践,提升境内外投资者对本行的认知度。
加强与股东的日常交流,特别就增资扩股、业务合作等进行
全方面、多层次的沟通服务。继续深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更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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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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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在董事会和
高管层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全面对接上
市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独立、有效”的指导思想,忠
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顺利完成各项既定
任务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聚焦基层内控,开展审计检查。为落实监管要求,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南京分行基层经营机构内控管
理开展专项检查。事先有针对性地拟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
目标、检查内容、时间进度及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成
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外部监事任组长,召开项目启动会,明
确检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严肃开展问责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员工行为管理、账户管理、业务流程合规管理、
内控合规人员履职等方面存在的 9 类问题,通过 GRC 系统追
踪整改,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基
层内控缺陷,研究提出改进建议,有力推动全行基层内控管
理水平提升。此次检查为监事会首次开展实质性审计检查,
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监督履职模式。
    (二)创新工作手段,助推问题整改。将调研与检查有
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监督成效,推动监管和审计发现问题的
及时整改。一是持续开展对分行调研检查。在听取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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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汇报的基础上,选取有代表性的分行开展实地调研,深
入基层一线摸实情、探实路、求实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
对 4 家分行开展调研,听取专题汇报、走访重点企业客户,
全面了解分行经营管理、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执行总行发展
战略等情况。调研过程中,结合非现场审计监测数据,对分
行内控排查问题整改、资产质量管控和房地产融资业务等情
况开展现场检查,着力发现问题,促进问题整改。二是协力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按监事会统一部署,监督委员会对丹
阳保得村镇银行进行专题调研检查。监督委员会约谈总行相
关部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拜访镇江银监分局,密切我行
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牵头总行管理部门赴村镇银行现场
检查指导,研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向高管层通报。监事会
监督履职工作获得监管部门和高管层的一致肯定。三是发挥
内外部监督合力。通过加强与内外审工作联动,拓展监督检
查的广度和深度。听取 2016 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研究
2017 年内审工作计划,审阅专项审计报告,全面了解工作情
况,聚焦监督重点。对财务定期报告编制过程实施监督,加
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关注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核算
事项,反馈监督意见。
    (三)规范专委会运作,提升监督效能。不断增强监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力度,充分发扬各位监事专业特长,共
同筑牢风险防线。监督委员会按照职责积极主动履职,对关
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信贷资产转让、不良资产管理、内
部控制、“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自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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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提名委员会加强对监管政策研究,
约谈总行金融同业部和投行与资产管理总部,专项检查全行
同业业务、投行资管业务开展及风险防范情况,督促业务部
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做好流动性风险和交叉业务风险防
控。结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
求意见稿)》的发布,提名委员会牵头总行相关业务部门,
调研检查上海分行资管、理财及消费金融业务,研究分析资
管新规对我行业务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全
体监事依法出席各次会议,充分履行会议监督职责。全年共
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监督委员
会会议 4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24 项议案,研究听取 15 项专
项报告。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召开情况
进行监督。在董事会上,各监事从宏观形势分析、监管政策
理解、同业对比研究等角度,对涉及业务经营、发展战略、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提出专业性、建设性的意
见和建议。
    (四)优化履职评价,完善公司治理。一是持续健全履
职评价体系。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意见,结合治理实践,并
借鉴同业经验,提名委员会牵头对《江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
履职评价办法》和《江苏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
价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设置,并将评
价指标全面量化,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不断
规范履职评价过程。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拟定年度履职
评价方案,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全体董监高按时提
交履职报告,督促董事会按期完成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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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送评价报告及评价依据。提名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董
监高履职自评价、互评价和董事会评价等情况,结合履职监
督档案,研究提出 2016 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提交监
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及时将评价结果通报董事会和高管
层,并报告监管机构和股东大会。三是着力提升履职监测实
效。收集整理各位董监高日常履职信息,不断充实完善履职
档案。对履职情况定期分析,跟踪监事会议出席率等指标,
及时向有关监事进行提示,促请合规履职。
    (五)突出计划引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科学制定工
作计划。围绕监管要求和全行中心工作,研究拟订监事会和
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经审
议批准后执行。二是重视强化基础管理。依规披露监事会信
息,按时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及时公告会议决议和监事变动
信息,更新门户网站有关信息,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严格
执行持股管理规定,配合完成优先股发行,按要求开展资本
管理办法合规自评估,保障公司治理良性运行。依法完成监
事会换届,规范提名选举,优化监事队伍结构。顺应监管要
求和市场形势变化,调研外部监事薪酬制度,研究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专委会工作规则,不断打牢制度基础。按要求
组织开展对离任董事审计,履行法定职责。三是有效加强内
外部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将监管要求、会议精神、经
营管理信息等通过会议、电子邮件、微信工作群、电话等形
式向监事通报,保障监事知情权。加强同业交流与互访,与
兄弟城商行探讨新形势下监事会履职模式,互相启发工作思
路。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不良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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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与处置的技术手段,了解最新法规政策和市场动态,为创新
我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献计献策。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公司
监事会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牢
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行总体工作目标,不忘初
心,有效落实法定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
法权益;牢记使命,持续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加快构建与上
市好银行相匹配的监事会;找准定位,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
全过程监督,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因势而为,积极沟通各治
理主体,推动公司治理更加优化,为加快建设“特色化、智
慧化、综合化、国际化”上市好银行作出新贡献。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合
法,经营业绩客观真实。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忠实勤勉,
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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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
用途一致。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和规定进
行,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发现在内部
控制制度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未发现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
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有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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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考核评价,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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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
               评价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行制度规定,监事会对本行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全体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提交了 2017 年度个人履职报告,全体监事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分,监事会
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信息和董事会对董事履
职评价情况,确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对董事 2017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7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和日益趋严的监管要
求,本行全体董事积极推进“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
际化”的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特色发展、内生增长、创新
驱动”的转型方针,从保护本行及本行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顺时因势、有效应对,切实履行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全行保持
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各位董事积极参加全年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
会会议及 19 次专门委员会。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
100%,平均亲自出席率为 83%,符合监管规定。各位董事通
过阅读、分析本行相关报告和关注外部评价,对相关议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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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决议事项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意见和
建议,专门委员会委员注重发挥特长,提出专业意见。
    各位董事在本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
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案防、并表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使用与存放、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经营管理决策
中,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体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列入公司章程,制订或修订 10 余项
公司治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定
期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年度风险限额,市场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管理保持良好水平。建立健全压力测试管理机制,有
效提升压力测试能力。增强资本管理能力,推进新资本管理
规划实施,拓展资本补充渠道,顺利完成优先股发行,确保
资本充足与安全,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内控管理,
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内控评价制度并对内控情况定
期进行自评价。
    执行董事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
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运行
状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认真
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股东董事能够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工作,支持本行完善关
联交易管理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并关注高管层落
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从维护存款人、中
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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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独立履行职责。
    各位董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忠实勤勉
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推动我行履行社会责任,如实报
告自身本职、兼职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违反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银监会《商
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江苏银行监事会对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江苏银行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要
求,监事会在董事自评价、互评价、董事会评价的基础上,
结合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展其他工作等情况,
对公司全体董事 2017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17 年,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
接受监事会监督,围绕建设“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
际化”的一流上市银行这一战略愿景,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
战略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根
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及时应对市场、政策形
势变化,主动优化经营策略,大力推动转型创新,经营效益
保持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以严监管、整治金融乱象为契机,狠
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各项风控目标得到有效
落实。积极配合监管检查和外部审计,开展“三三四十”专
项治理、“两加强、两遏制”回头看自查,建立行政处罚事
项双罚机制。在外部形势总体严峻的情况下,资产质量呈现
良性变化。全行继续保持无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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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
依法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章程、损
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江苏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评价办法》要求,监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自评价的
基础上,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
展其他工作等情况,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履职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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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对监事 2017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
价,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
评价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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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017 年,本行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对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
行监督,认真履职尽职。现对 2017 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评价如下:
    一、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勤勉履行法定职责
    监事依据本行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出席监事会会
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因故无法出席现场会
议的部分监事,能认真审阅议案并按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 5 次,专门
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各类议案共 24 项。全体监事的监事
会会议出席率为 100%,平均亲自出席率为 95%,其中朱其龙、
杜宝起、汤小青、李心丹、赵传标、周凯、时文绮等 7 位监
事的会议亲自出席率为 100%。监事亲自出席会议率超过全年
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监事全年列席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 5 次,了解财务和
经营状况,监督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参加 2 次股东大会,审
查监督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的合规性,确保股东大会会议
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认真参加调研检查,有效增强监督实效
    本行监事会关注本行风险、内控、履职、财务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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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等工作重点,注重加强对具体业务的检查指导,通过有效
监督,促进改进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公司治理体
系。各位监事积极参与各次活动,主动思考改进工作方式方
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监督履职范围更加全面。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
引和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重点监督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的
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定期审议本行定期报告,将本行
2016 年度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财务决算
和 2017 年财务预算等列入全年定期会议审议内容,积极发
表监督意见。对我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监督,就外
部审计机构合规性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提出独立审
查意见。组织开展基层经营机构内控管理专项检查,助力提
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定期检查
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内控自评
价报告,提出我行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建议。
组织开展调研检查,赴分行检查信贷资产质量、经营转型及
战略规划执行等情况。
    专委会职责发挥更加充分。专门委员会根据监事会授
权,认真谋划、狠抓落实,保障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监
督委员会为做好财务监督各项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
议,检查听取本行有关业务部门所作的信贷资产转让、关联
交易管理情况等情况报告,加强与财务报告审计事务所沟通
交流,及时掌握发现的问题。主动赴监管部门汇报,密切我
行与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对子公司的调研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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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整改,向高管层提出工作建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对离任董事审计工作。提名委员会规范
开展履职评价,认真组织自评、互评等环节,研究确定各位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评价结果,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加
强对监管新规的学习研究,组织开展对全行同业业务、投行
资管业务的检查,结合内外部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监事履职意识更加增强。外部监事持续关注本行稳健经
营,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调研检查活动,在工作中坚持客
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会议审议和
检查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得到了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认可。股东监事能够主动参加监事
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活动,主动沟通股东单位与本行的各
类重要事项,监督并支持本行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实施,
切实保障本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职工监事依法履行工作职
责,认真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本行利益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为公司工作时间均满足全年
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监管要求。
    三、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履职模式
    加强学习研究,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各位监事主动加强
对最新监管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专业素质。与上市
银行监事会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同业优秀经验做法。赴金融
同业进行交流研讨,探索不良资产管理新模式。
    规范工作机制,有效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梳理各项工
作流程,规范工作机制。修订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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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17 年,各位监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
诚信履职,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在本行的职务和权力为本人谋
取私利或其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四、评价结果
    各位监事在 2017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
定,勤勉诚信地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努力工作,自觉接受监
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
为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
指引》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规定,
监事会在监事自评价、监事互评价的基础上,对全体监事
2017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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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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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2017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依法履
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参加相
关事项审议,独立地对公司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审计监督、
提名与薪酬管理、关联交易控制管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14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人
数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
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
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
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
监管要求。
    本公司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刘煜辉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中
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数量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任中
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南开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键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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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亚联(天津)管理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
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拥有律师资格、是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现
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研究所教授,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余晨先生,1971年2月出生,美国伊州理工学院电脑硕
士学位和北京大学计算机学士学位,现就读于清华大学五道
口金融学院(EMBA)。曾任美国甲骨文总公司(Oracle)产
品市场经理;美国硅谷中国无线协会理事。现任易宝支付有
限公司总裁。
    杨廷栋先生,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
任江苏省淮阴市洪泽县商业职工学校教师,江苏省淮阴市委
政策研究室助理秘书,江苏省淮阴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
科长,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
副书记,江苏洋河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
经理,江苏洋河酒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苏酒集团)党委书记、董
事长,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
主任,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董事长。现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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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归来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小林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
京大学,获法学、史学学士学位,一级律师,拥有证券业务
法律服务资格和独立董事资格。曾就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曾
任江苏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副处级)。现任江苏国泰新华
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行政与经
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7 年本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各类议
案 18 项,主要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
务预决算、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公司章程等内容;董事会会
议 8 次,共审议通过各类议案 63 项,主要包括关联交易预
计授信额度、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聘任高管、修订股权管
理办法、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等内容;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9 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 47 项,主要包
括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控自
评价报告、风险及合规状况专题报告、财务、内审部门负责
人年度履职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年度薪酬管理报告及审计
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内容。独立董事在报告期
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及专门委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员会次数
 刘煜辉     14         11       3            0         否               1
 颜延        16        16       0            0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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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及专门委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员会次数
 余晨       15         13       2            0         否               1
 杨廷栋      19        16       3            0         否               2
 丁小林      8         8        0            0         否               2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无法亲自出席
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
上得到体现。各独立董事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
长,为了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履职能力,及时跟进监管
政策变化,认真参加培训。独立董事不断加强与董事会其他
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听取总
行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结
合经济金融发展态势及本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点,赴相关分
行、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有针对性地了解本公司经营发展、
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应用、战略实施情况等工作,在董事会
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定期审阅关联交易
及相关管理情况,听取专项报告,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
规进行,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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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开展对
外担保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常规业务。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优先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本公司资本,提升本公司资本充足程度。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
案,董事会选举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季明
先生为行长,聘任了副行长、行长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审
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考核及薪酬建议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审议同意。
   (五) 业绩报告情况
   2017年,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2016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快报等,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六)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继续聘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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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对此
均发表独立意见并审议同意。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公司
及股东均切实履行了承诺。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披露各类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共47份,合
计挂网文件共计92份,本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投
资者的知情权。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
面的职责。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开展了内部控制自评价工
作,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
听取和审议高管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案件治理、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报告,切实承担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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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履职,深入研究审议相
关事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建言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本行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8年,全体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
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独立客观发表
意见,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




   独立董事:刘煜辉   颜延 余晨 杨廷栋 丁小林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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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1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1本议案涉及数据均为本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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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

             第一部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017 年,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在十九大精神
的引领下,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质量持续提高。
一年来,公司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
融改革作为根本任务,突出价值创造核心,深入推进战略转
型,优化业务结构,塑造经营特色,总体延续了稳健较快的
发展态势,各项经营成果实现了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主要监
管指标良性运转,综合竞争力再上新台阶。
    一、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新业务和特色业务持续发力,
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保持在合理水平
    (一)资产规模稳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调优,特色业
务增长明显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 1.74 万亿元,比年初增加
1674.84 亿元,增长 10.63%。
    1.信贷资产稳健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本外
币各项贷款 7463.06 亿元,比年初增加 980.34 亿元,增长
15.12%。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3130.31 亿元,较年初增
加 438.11 亿元,增幅 16.27%,增加额位列江苏省前列,继
续满足“三个不低于”要求;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先进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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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贷款分别增加 202.34 亿元、168.55 亿元和 84.03 亿元,增
幅分别为 43.28%、37.13%和 43.59%,均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2.同业业务占比下降,资产结构持续优化。年末同业
投融资及债券投资余额 8873.56 亿元,比年初增加 509.36 亿
元,增长 6.48%,占全行资产总额的 48.12%,比年初下降 1.65
个百分点。
    (二)负债来源多元化,低成本负债增加较多,负债业
务价值贡献不断提升
    负债总额 1.63 万亿元,比年初增加 1392.2 亿元,增长
9.33%。
    1.存款增长良好,结构持续调优。本外币各项存款余
额 10071.74 亿元,比年初增加 1004.76 亿元,增长 11.08%。
江苏省内分行本外币存款占全省金融机构的 6.34%,较年初
上升 0.24 个百分点。活期存款占比上升,年末活期存款占比
40.66%,比年初上升 1.7 个百分点。储蓄存款余额 2117.95
亿元,较年初增加 320.28 亿元,增长 17.82%。江苏省内分
行储蓄存款占全省金融机构的 4.21%,较年初上升 0.44 个百
分点。
    2.拓宽负债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平台优势,
加快对接创新负债手段,多渠道获取低成本优质负债资源。
年末,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对央行负债余额达
815.4 亿元;同业 CD 余额 1998.42 亿元,较年初增长 85.48%,
增加 920.99 亿元,比上年多增 120.05 亿元。同业负债(含
同业存单)占比 29.12%,比年初下降 0.86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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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经营、监管指标保持良好
    1.资本充足率达到较高水平。2017 年末,公司资本充
足率为 12.64%,比年初上升 1.21 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
率 10.38%,比年初上升 1.45 个百分点。
    2.资产质量实现有效管控。2017 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104 亿元,不良率 1.39%;逾欠息贷款余额 136.7 亿元,比
年初下降 6.29%,逾欠息率 1.83%,比年初下降 0.42 个百分
点;90 天以上逾欠息贷款与不良贷款比值为 0.96,较年初下
降 0.46;拨备覆盖率 186.06%,比年初上升 4.15 个百分点。
    3.授信集中风险保持合理水平。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
中度 5.85%,比年初下降 1.79 个百分点,优于监管要求 9.15
个百分点;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20.84%,比年初下
降 4.07 个百分点,优于监管标准 29.16 个百分点;单一客户
贷款集中度 1.72%,比年初下降 1.1 个百分点,优于监管要
求 8.28 个百分点。
    4.MPA 审慎框架持续达标。全年四个季度 MPA 考核均达
到 B 档,年末广义信贷及表外理财合计余额为 17287.14 亿
元,比年初增长 14.56%,资本及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类
指标、资产质量类、跨境业务风险类、定价行为及信贷政策
执行情况七大类指标持续达标。
    5.流动性指标平稳运行。基于对货币政策的准确判断,
年内公司努力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健全流动性限额与风险
预警指标体系,持续优化资产负债期限配置,确保流动性安
全。年末,公司流动性比例 52.85%,保持在较高水平;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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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覆盖率 115.54%,流动性缺口率-9.65%,净稳定资金比率
101.5%,均达到监管要求。
    二、财务收支平稳增长,成本费用控制良好
    在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和营改增在金融业实施的背景
下,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节支增效活动,降低
税务成本,推动经营效益实现稳定增长。2017 年全年实现税
后净利润 116.60 亿元,同比增长 11.49%。资产利润率(ROA)
为 0.70%,资本利润率(ROE)为 13.52%。
    1.贷款利息收入 333.44 亿元,同比增长 12.48%,贷款
平均利率 4.8%。
    2.存款利息支出 201.34 亿元,同比增长 17.75%,存款
平均利率 2.04%。
    3.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57.36 亿元,同比下降 2.82 亿元,
非息收入占比 17.47%,同比下降 2.11 个百分点。
    4.业务及管理费总额 96.5 亿元,同比增长 6.51%;成本
收入比 29.38%,同比下降 0.1 百分点。
    5.提取各类减值准备 95.27 亿元,比上年多提取 21.16
亿元。面对信用风险反弹的现实压力,公司积极加大不良贷
款清降工作力度,按照审慎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监管要求提
取拨备,增强信用风险抵御能力。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193.48 亿元,比年初增加 26.42 亿元,核销、打包处置等转
出 53.94 亿元。
    6.所得税费率为 12.5%,比上年下降 8.8 个百分点,减
少税务成本 7 亿元,对经营效益的支撑力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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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18 年,本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央行货币政策和各
项监管要求,继续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努力推动各项存、
贷款稳健增长,税后净利润增速稳定在上市银行平均水平之
上,不良贷款率保持上市银行良好水平,资本充足率、拨备
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达到良好银行要求标准。上述预算尚
无法包含货币政策、监管政策调整等对业务经营和盈利的影
响,如这类潜在、不可预见因素对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及时研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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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2本议案涉及数据均为本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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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已审计的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报表,本公司 2017 年
实现净利润 1,166,013 万元。依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本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按 本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16,601 万元。
    2.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
20 号),按风险资产的 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 207,601
万元。
    3. 按 本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116,601 万元。
    4.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115.4445 亿股为基数,向
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800 万元。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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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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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关联交易报告

    2017 年,本行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持
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现将本行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关联法人
    1.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江
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7.73%,控股子公司 8
户;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56%,控
股子公司 23 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54%,
控股子公司 7 户。
    2.本行子公司。本行分别持有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1%、60%的股
权。
    3.其他关联法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企业共 142
户。
    (二)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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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及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729 人。其中: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共 75 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54 人。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7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1.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
 会关联交易
               2017 年 3 议案
 控制委员会
                月4日      2.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
 第十三次会
                           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议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关联交易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控制委员会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
               月 15 日
 第十四次会                议案
     议
 第四届董事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关联交易    2017 年 9
                           2017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报
 控制委员会     月6日
                           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4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四届董事
                2017 年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关联交易
                11 月 14 2017 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
 控制委员会
                    日      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三、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2017 年,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坚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
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开展。
    (二)审批关联交易。2017 年,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规定
及本行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年初,本行对
部分关联方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测,制定《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报告》,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主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关联法人的交易
    1.与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9,809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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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款项类投资                                                                   9,359,000

   应收利息                                                                           80,53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686

   吸收存款                                                                           19,584

   应付利息                                                                              629

   委托贷款资金                                                                      669,93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利息收入                                                                          415,833

   利息支出                                                                            9,45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                                                                     840

   业务及管理费4                                                                         719

   支付的发行费用5                                                                       760

         2.与本行子公司(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苏银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9,000

   拆出资金                                                                           80,000

   应收利息                                                                            1,005


3系支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我行金融债的费用。
4系支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房屋租金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金。
5系支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保荐和承销本行优先股发行费用。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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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900

   应付利息                                                                        1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利息收入                                                                    15,834

   利息支出                                                                       521

   其他业务收入6                                                                  261

         3.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27,620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7,2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93,06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925,61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66,656

   吸收存款                                                                   131,506

   应付利息                                                                      2,664

   贷款承诺                                                                   182,000

   委托贷款资金                                                               465,650

6系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房租收入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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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出保函                                                                            139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利息收入                                                                         67,173

   利息支出                                                                         30,287

                        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2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8                                                                2,020

         (二)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39

   应收利息                                                                               2

   吸收存款                                                                            610

   应付利息                                                                               3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401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利息收入                                                                               4

   利息支出                                                                               9

       2017 年,本行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一般商业原

7系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立承

兑汇票收取的手续费,以及为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保函收取的手续费。
8系投资杭州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4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本行有
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合法、合规性缺陷。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关联方预计交易额度申报。为规范本行
关联交易管理,提升优质客户服务效率,本行将组织制定《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报告》,并按照规定流程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申报。
    (二)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一是动态维护关联方信
息,保证关联方信息准确、变更及时。二是做好关联交易管
理系统的日常监测,确保关联交易合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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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方案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5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方案

    按照银监会要求,重大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关联交易委员
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批批准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报送银监机构,并且需及时在上交所披露。依据
证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根据相关规则,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和披露程序,则在预计范围内无需重复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批和披露程序。为向关联方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
服务,避免因关联交易审批流程过长影响业务效率,同时又
保证关联交易管理的合规性,依据银监会、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现拟定本行部分关联方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26.84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 2 号 22-26 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
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
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

                            5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
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
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36.56 亿元,总负债 26.42
亿元,资产负债率 19.35%,利润总额 13.15 亿元,净利润
11.49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30 亿元,年末无余额。
    2.该公司为本行提供委外投资、理财债券投资、信托
服务,本行支出信托服务费用 0.7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50 亿元,较去年增加 20 亿
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存放同业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业务预计额度 4.5 亿元,与去年持
平。额度主要用于委外投资、理财投资服务、信托服务等业
务。
    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71.63 亿元,法定代表人周易,注册地址:南
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
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
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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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
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3746 亿元,总负债 2870
亿元,资产负债率 76.62%,利润总额 63.3 亿元,净利润 48.3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0 亿元,年末无余额。
    2.本行向该公司支付债券承销费用 840 万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100 亿元,较去年增加 50 亿
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投资、同业拆借、理财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1 亿元,较去年增加 0.2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资产管理服务、债券承销服务等业务。
    三、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79.53 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
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土夅 58 号。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
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
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
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截至 2017 年 9 月,总资产 443.78 亿元,总负债 252.7
亿元,资产负债率 56.94%,利润总额 1.35 亿元,净利润 1.29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36.64 亿元,年末贷款余额 11.44
亿元,包销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12.5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4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
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1 亿元,较去年增加
0.04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承销服务等业务。
    四、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25 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建林,注册地址:江
苏省苏州市人民路 3118 号国发大厦北楼。经营范围:授权
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
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154.89 亿元,总负债
830.1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88%,利润总额 14.04 亿元,
净利润 10.62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30 亿元,年末债券融资工具余
额 10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5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4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
主要用于贷款、债券融资工具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5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承销服务等业务。
    五、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3.21 亿元,法定代表人沈彬,注册地址:江
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
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
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294.13 亿元,总负债 763.62
亿元,资产负债率 59%,利润总额 75.61 亿元,净利润 59.43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0 亿元,年末结构化融资、理
财投资等业务余额 30.28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50 亿元,较去年增加 10 亿
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银票、结构化融资、理财投资等业
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24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保管和监管
等业务。
    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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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26.17 亿元,法定代表人陈震山,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7978 亿元,总负债 7565
亿元,资产负债率 94.82%,利润总额 72.3 亿元,净利润 36.7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40 亿元,年末票据业务、同业
业务、理财投资等业务余额 64.22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150 亿元,较去年减少 10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存放同业、票据业务、理财投资等业务。
    七、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8.48 亿元,法定代表人任晓平,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二街 9 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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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
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298.09 亿元,总负债
1206.76 亿元,资产负债率 92.96%,利润总额 9.59 亿元,净
利润 7.71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0 亿元,年末票据转贴现、同
业业务、同业投资等业务余额 3.54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6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业务、同业
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02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资产管理服务、资产托管等业务。
    八、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3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兰凤,注册地址:江
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5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6 月,总资产 2772.44 亿元,总负债 2570.22
亿元,资产负债率 92.71%,利润总额 13.01 亿元,净利润
10.55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00 亿元,年末债券投资、理财
投资、票据业务、同业业务余额 22.15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11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
度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业务、存放同业、同
业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3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资产证券化服务等业务。
    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30 亿元,法定代表人范力,注册地址:苏州
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714.55 亿元,总负债 511.6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61%,利润总额 8.86 亿元,净利润 6.45
亿元。

                             5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8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0 亿元,较去年减少 4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5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资产证券化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业务。
    十、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金 26 亿元,法定代表人崔春,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21 层。经营范围:证
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58.88 亿元,总负债 6.3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80%,利润总额 12.07 亿元,净利润 9.08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本行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信总
额 30 亿元,年末无余额。
    2.本行支付委外投资费用 226 万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5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同业投资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1.3 亿元,较去年减少
0.06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资产证券化服务、资产管理服务、

                             5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委外投资服务等业务。
    十一、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2 亿元,法定代表人袁维静,注册地址:江
苏省苏州市竹辉路 383 号。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
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
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
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
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作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49.35 亿元,总负债 5.35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84%,利润总额 4.4 亿元,净利润 2.43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
主要用于同业投资、同业拆借等业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7 亿元,与去年持平。
额度主要用于信托保管与监管、资产管理服务等业务。
    十二、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92.89 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
无锡市湖滨区夏家边朱家土夅 58 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
项目为从事经营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
理;一般经营项目为土地前期开发及整理、绿化服务、房屋
拆迁、基础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
外投资。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58 亿元、总负债 62 亿元、
资产负债率 39.24%,利润总额 269 万元、净利润 202 万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8.22 亿元,年末贷款余额 4.85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0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主
要用于贷款业务。
    十三、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8 亿元,法定代表人毛玉飞,注册地址:丹
阳市东方路东方嘉园 6-8 幢。经营范围:吸收存款、发放贷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等。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1.40 亿元,总负债 9.60

                             6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亿元,资产负债率 84.26%,利润总额 213.72 万元,净利润
155.66 万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 亿元,年末存放同业余额 1.9
亿元。
    (三)2018 年拟申请预计额度方案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5 亿元,与去年持平。额度主要
用于回购、拆借、存放同业等业务。
    十四、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30 亿元,法定代表人夏平,注册地址:江苏
省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置地广场 21-22 楼。经营范围:融
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
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
(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
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296.98 亿元,总负债 258.79
亿元,资产负债率 87.14%,利润总额 3 亿元,净利润 2.25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80 亿元,年末同业拆借余额 8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6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100 亿元,较去年增加 18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回购、拆借、票据业务、存放同业等业
务。
    2.拟申请提供服务类预计额度 0.08 亿元,较去年增加
0.03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资产证券化承销业务。
    十五、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23.47 亿元,法定代表人熊先根,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128 号 26、27 层。经营范围:融资租
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
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
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
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473.81 亿元,总负债 413.13
亿元,资产负债率 87.19%,利润总额 11.55 亿元、净利润
8.66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50 亿元,较去年增加 45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票据等业务。
    十六、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53.22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天宇,注册地址:

                             6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经营范围: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从事同行拆借;提供担保;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
的委托贷款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总资产 4318 亿元,总负债 4071.42
亿元,资产负债率 94.28%,利润总额 44.25 亿元,净利润 34.14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55 亿元,年末同业业务、票据
业务余额 7.22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60 亿元,较去年增加 60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存放同业、票据业务等业务。
    十七、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展,注册地址:南京
市建邺区庐山路 242 号金融城 2 号楼 29-31 层。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6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
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38.81 亿元,总负债 125.63
亿元,资产负债率 90.51%,利润总额 0.95 亿元,净利润 0.71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0 亿元,较去年增加 20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票据业务、存放同业等业务。
    十八、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8.16 亿元,法定代表人马晓,注册地址:江
苏省苏州市人民路 3118(国发大厦第 10-11 层)。经营范
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
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
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
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
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16.9 亿元,总负债 7.35 亿
元,资产负债率 43.49%,利润总额 5098 万元,净利润 95 万
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6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担保额度 10.74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15 亿元,较去年增加 15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担保额度授信等业务。
    十九、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204.11 亿元,法定代表人丁旭初,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18-21
层。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
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为 AA+信用
等级。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总资产 713 亿元,总负债 485.51
亿元,资产负债率 68.09%,利润总额 3.85 亿元,净利润 2.94
亿元。
    (二)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3.95 亿元,年末中期票据 7 亿
元,银团项目贷款 2.42 亿元。
    (三)2018 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20 亿元,较去年增加 20 亿元。
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6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十、关联方自然人
    本行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
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
业务品种。
    2017 年末,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 3681.83 万元,信用卡
透支余额 60.68 万元。根据本行业务历史数据,本着风险可
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2018
年度拟申请给予本行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 800 万元以
内,且总授信金额在 2 亿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单户
额度和总额度与去年持平。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
透支等业务。
    2018 年,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
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遵循中国人民
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预计额度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
一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方案发布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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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提供 2018 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费用为 489.45
万元(包括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一季度
及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以及内控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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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本
行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
用符合相关规定、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
券的情形。本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主要法
规规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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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主要法规规定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制度,财务状况及内
部控制制度,并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行已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
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
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
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
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
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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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
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
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
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
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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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
为。
       第七条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
规定: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三)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
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
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
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
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
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
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七)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
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的规定;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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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
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
经消除;
    (三)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
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
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
形;
    (五)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
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
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十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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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
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
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
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
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应当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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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
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
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
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前款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
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
六年。
    第十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
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
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第十九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约定保护债
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
决议生效条件。
    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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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三)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四)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五)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第二十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
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
    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
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
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
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
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
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第二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
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二条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前款所称转股价格,是指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的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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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第二十三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
公司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第二十四条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债券
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
公司。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
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
及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
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
整转股价格。
    第二十六条 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的,应当同时约定:
    (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
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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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行拟定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行 A 股股票的公司债
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
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或由董事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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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转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
具体情况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一)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
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
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
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日)申请转换成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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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
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
总量;前一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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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
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由本行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
士)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本行将
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
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
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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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
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
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
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
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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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
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 A 股股票享有与
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
册的所有 A 股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二、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
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上浮
比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
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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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
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
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十三、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
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
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
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
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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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
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
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
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 A 股
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部分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
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
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 A 股股
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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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
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行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
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
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本行不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3)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本行董事会;
    (2)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 10%以上的持有人
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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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2)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
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
事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
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
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
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
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
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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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
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
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
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
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
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
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
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
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
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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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即视为同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九、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以上议案包括十九项表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项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江苏银监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发行
方案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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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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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
    现将本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
元(含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本行未来业
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本行核心一
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进一步夯实各项业务
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基础。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
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
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有助于本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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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快速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
金支持,在促进资产及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提升本行
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
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前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亦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本行提升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强本行风险抵御能
力,并为本行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张、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提升本行资本
规模,为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本
行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有利于促进本行盈利能
力提高和利润增长。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
性
     (一)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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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处于“十
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阶段,
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国内银行需要维持稳定并合理增
长的信贷投放规模,以支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作为一家
已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务院及地
方政府政策指导,服务实体经济需求,本行有必要及时补充
银行资本金,保持适度的信贷投放增长。
    2、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
    近年来,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进程不断深化,中国
银行业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银行资本监管日趋
严格。2013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实施,对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
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非系统重要性银
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最
低要求分别为 7.5%、8.5%和 10.5%,并将视情况要求增加
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行合并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62%、8.63%
和 10.95%;母公司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
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54%、8.54%和 10.89%。本行资本
虽已满足目前的资本监管要求,但随着各项业务的稳健、快
速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预计本行未来的资本充足水
平将有所下降,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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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水平,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亦为可能提高的监管要
求预留空间。
    3、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随着国家经济的稳健发展,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
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同时,国内经济正处于产
业结构调整阶段,为了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国内银行需
要维持稳定并合理增长的信贷投放规模。本行上市后及发行
优先股后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资本补充,但是目前本行的资本
充足率相对于上市同业,仍处于较低水平,本行仍然面临紧
资本约束。同时,本行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保证
业务快速发展和盈利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也增加了资本金
的消耗,未来仍需要持续补充各层级资本特别是核心一级资
本才能满足发展需要。发行可转债有利于本行各级资本充足
率的提升,改善资本结构,提升资本效率,增强风险抵御能
力,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行性分析
    本行将通过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积极实
施业务拓展和战略转型,确保在资产规模较快增长的同时维
持良好的资产收益率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
回报。
    1、努力打造“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的
上市好银行
    本行将继续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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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守住风险底线,全面深化以全资产经营
为核心的价值驱动、以互联网大数据运用为核心的技术驱
动,以大公司、大零售、大资管为重要业务增长极的“双核
三极”业务格局,积极推动“企业+人才”、“商行+投行”、
“债权+股权”的服务模式,全面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业务
转型升级。
    2、巩固放大特色业务优势
    本行将持续巩固特色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是
更高层次推进互联网金融,重点做强直销银行、手机银行等
线上业务,加速场景扩面覆盖;二是持续做强做优小微金融,
推进小微金融服务,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三是更大力度
推进科技金融,制定科技金融发展五年规划,加快打造覆盖
科创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体系;四是加快发展绿
色金融,积极介入或参与组建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基
金;五是合力打造跨境金融新优势,积极服务于企业“走出
去”战略。
    3、提升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在持续推进战略发展的同时,本行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
控的有效性:一是深入领会政策,严守政策法规底线,严控
房地产、“两高一剩”及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严管外汇
风险以及严盯资本市场去杠杆风险;二是持续推动资产质量
提升,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拓宽处置渠道,提高处置效
果;三是加强系统管控,创新风险技术手段;四是加强追责
问责,夯实内控管理基础;五是加强市场分析,提高风险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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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能力,严守不出现“支付性、清偿性”风险的底线,严防
交叉性金融风险和理财业务风险。
    4、着力推进基础管理提升
    本行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着力推进基础管理的提升:
一是在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加快构建轻型高效的运营管
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转型需要的业务体系;二是切实加强
控股子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结构,增强业务协同,加大业务
和管理创新;三是进一步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激励机制,优化
绩效考核体系,坚持价值创造核心;四是着力抓好专业人才
队伍建设,紧扣业务经营需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
升人才专业化水平。
    综上,本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用于补充核心
一级资本,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
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
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
力,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
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本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业务发
展和战略转型,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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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
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
事会应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就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本行根据上述要求,编制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
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 1: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
    附件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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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800136 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行”) 于 2016 年 7 月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及于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行前
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是贵行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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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800136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续)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贵行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
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行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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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800136 号

   四、使用目的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
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石海云




                                                 汪扬

                                                 2018 年 2 月 2 日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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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 的规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16]1181 号) 核准,本行于 2016 年 7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154,4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6.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38,401,500.00 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止,
本行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31000188000257278) 已收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62,880,268.64 元 (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75,521,231.36
元),后续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3,725,368.64 元后,本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129,154,900.00 元。该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87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17] 1870 号) 核准,本行于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
200,000,000 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0,000.00 元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993,800,000.00 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汇入本行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
账号为 31000188000290489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70,000.00 元后,本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77,830,000.00 元。该发行募集
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 1700654 号验证报告。




                                         10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共计人民币 7,129,154,900.00 元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与 2016 年 7 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前次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共计人民币 19,977,830,000.0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与 2017 年 11 月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前次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及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本行募集资金用于充
实资本金后,资本充足水平获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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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2016 年 7 月以来已经公布的相关定
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
内容一致。


    五、结论


    本行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
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要求编制。


    本行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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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7,129,154,9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7,129,154,9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2016 年:                                                                      7,129,154,9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2017 年: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1    充实资本金         充实资本金          7,129,154,900.00   7,129,154,900.00   7,129,154,900.00    7,129,154,900.00   7,129,154,900.00     7,129,154,900.00         -                不适用




                                                                                               10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年11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                                                                      19,977,83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19,977,83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2017 年:                                                                     19,977,830,00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补充其他一级       补 充其 他一 级资
1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19,977,830,000.00         -                不适用
     资本               本




                                                                                                  10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
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上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10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
明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
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我行核心一
级资本。
    (一)假设条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我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
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行经营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行于2018年10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并
且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
                           10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行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行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
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
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机构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
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01元/股,即本行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2018年5月15日)的前二十
个交易日本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行普通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
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本
行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
向下修正。
    5、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2%,该票面利
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4.64%,用以
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产生的利息费用。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7、本行于2017年11月23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亿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199.78亿元。于2018年度,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为5.20%,假

                           10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设2018年将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
       8、假设2017年度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17年前
三季度业绩数据全年化测算;假设本行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分别增长0%、3%及6%。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
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9、除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
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
股本变动。
       10、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
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7 年度/2017 年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未发行可转债   发行可转债
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11,544.45      11,544.45     11,544.45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11,544.45      11,544.45     11,544.45

假设一: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无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
                                            12,247.67      12,247.67     12,158.12
元)
                                      10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 年度/2017 年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未发行可转债   发行可转债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47.67      11,207.67    11,118.12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1.06           0.97          0.96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1.06           0.97          0.94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82.02      12,182.02     12,092.47
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12,182.02      11,142.02     11,052.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0.97          0.96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0.97          0.93
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二: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增长 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
                                             12,247.67      12,615.10     12,525.55
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47.67      11,575.10     11,485.55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1.06           1.00          0.99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1.06           1.00          0.97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82.02      12,547.48     12,457.93
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12,182.02      11,507.48     11,417.9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1.00          0.99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1.00          0.96
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 年度/2017 年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未发行可转债   发行可转债

假设三: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增长 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
                                             12,247.67      12,982.54     12,892.98
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47.67      11,942.54     11,852.98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1.06           1.03          1.03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1.06           1.03          1.00
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182.02      12,912.94     12,823.39
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
                                             12,182.02      11,872.94     11,783.3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1.03          1.02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6           1.03          0.99
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1:净利润增速是指本行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

       注2:假设本行2017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根据2017年三季度财务数据计算所得(计算公

式为2017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4,2017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017年

三季度财务数据摘引自本行2017年10月31日公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注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

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

息;截至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8年2月3日),本行无

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注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计算基础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可转
债的发行时间及完成转股时间仅为示意性假设,最终以经监
管机构核准并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成时间以及
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
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
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
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
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
率相对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

                                   1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
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
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
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
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
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
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
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
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
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
履行情况。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2013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各类资
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
步提高了对于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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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依靠自身利润补充资本的同时,本行亦有必要拓宽资
本补充渠道,合理利用外部融资提升资本充足水平。通过公
开发行可转债,本行可逐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更好地满足
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
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95%、8.63%、8.62%;
上市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
本充足率分别为 12.15%、9.50%、9.02%。
    虽然本行的资本充足水平符合现阶段的资本监管要求,
但仍然低于上市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水平。为了满足本行长
远发展的需要、提升本行的竞争力,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
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

    (三)巩固业务发展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本行近年来不断强化业务改革,持续打造“双核三极”
的业务格局,以全资产经营为核心的价值驱动、以互联网大
数据运用为核心的技术驱动,以大公司大零售大资管为重要
增长极,不断推动小微金融业务、“智慧零售”金融业务、
网络金融业务、同业资管业务等各项业务的发展。

    上述发展举措在提升本行竞争力的同时,也消耗了本行
资本金。为了给本行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条件,夯实业
务发展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本行需要外部资本补充来
支持业务的持续发展。

                             1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
行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本行
现有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
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
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
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
回报。
    人员方面,本行自成立以来,着力打造过硬的干事创业
队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引才
育才用人机制,紧紧围绕全行战略部署,不断优化人力资源
配置,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已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
标准等原则建设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技术方面,本行始终坚持信息科技创新,持续加强能力
建设,支持业务快速发展。推进网点柜面效率提升,持续优
化交易体系;建立数据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推进 IT 架构互联网化转型,适应业务量增长快、资源需求弹
性高等特点,实现对需求的快速响应、敏捷开发和快速部署。
    市场方面,本行区位优势显著,在江苏省内机构布局实
现县域全覆盖,并辐射到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全国三大
经济圈;着力打造“最具互联网大数据基因的银行”,创新
推出 e 融系列互联网金融产品,直销银行业务规模居行业前
列;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小微金融、科技金融业务特色
进一步彰显,在绿色金融、消费金融、跨境金融等领域逐步
                           1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形成特色优势。
    五、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
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本行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发
展新常态,抢抓经营发展,深化改革创新转型,主要经营指
标向好,整体态势稳定向上。

    1、存贷规模稳步增长,盈利状况保持良好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15,982.92
亿元,同比增长 23.87%;贷款总额为 6,493.80 亿元,同比增
长 15.59%;吸收存款总额为 9,074.12 亿元,同比增长 16.87%;
2016 年,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11 亿元,
同比增长 11.72%。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行资产总额 17,375.66 亿元,
贷款总额 7,252.21 亿元,吸收存款总额 10,034.49 亿元;2017
年 1-9 月,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86 亿元。
    2、核心业务快速发展,特色业务巩固优势
    本行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及资金
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方面,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化客户
经营,着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
客户提供广泛的公司银行产品和服务。近年来,本行对公存
款持续增长,活期存款占比有所提升;对公贷款结构不断改

                            1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善,绿色信贷、先进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稳步提高;积极稳
妥推进公司业务经营体制优化,强化了产品管理、机构客户
管理、行业研究等;客户基础明显改善,对公授信户、存款
有效客户显著增长。
    个人银行业务方面,本行积极推动“智慧零售”建设,
深耕客户经营,优化线上线下渠道,强化基础建设。近年来,
本行个人存贷款规模稳步上升,结构不断优化;私人银行业
务发展迅速;网贷产品初具市场影响力,理财、保险、贵金
属产品销售显著提升,线上化步伐加快;全面推动“双录”,
突出做好风险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资金业务方面,本行以“共享、共建、共创、共融”为
宗旨,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同业合作理念,不断加强
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的合作。近年
来,本行积极获取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等各类业务资质,
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发起设立“融联创”金融合作平
台,同业影响力不断加强;积极打造交易型银行,不断调整
投融资结构,加快资产流转,经营效益不断提升。
    3、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本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
在经济新常态下,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
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
升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仍将继续,商业银行面对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都有
                           11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可能上升,经营压力进一步增大。同时,在《巴塞尔协议Ⅲ》
和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下,
防范包括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声誉风险
在内的其他风险的重要性也进一步突出。
    本行严格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各项监管要求,持续
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传统风控+大数据”的新型
风控体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
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化解力度,增强不良资
产经营理念;优化授信管理与投向政策管理,支持创新业务
和新兴产业;加强合规内控和审计监督,加强员工行为管理
和案件防控。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
被摊薄,本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
本行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本
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由于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
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募投项目,因此其
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同时可转债转股后将全部用
                             11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变更的情
形。本行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2、坚持资本管理原则,合理配置资本
    本行将坚持资本充足、优化配置、增加效益、精细管理、
集约使用等资本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合
理配置资本,稳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
    3、实施全面资本预算管理,主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本行将继续实施全面资本预算管理,加大对经济资本指
标的考核和运用力度,合理配置资本资源,完善资本使用与
收益回报挂钩的资源配置方式,引导各经营单位强化资本约
束的发展理念,主动采取措施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扩大利润
贡献,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4、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

    本行将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加大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
力度,大力发展轻资本业务,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本行将加
快贷款结构调整,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努力提高客户综合回
报水平;严格控制高风险权重资产规模,发展轻资本型中间
业务;重视授信环节的保证和抵质押风险缓释要求,提高风
险缓释覆盖率,降低平均风险权重。
    5、进一步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严格遵守《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

                           11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
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6-2018 年)。本次发行完
成后,本行将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结合本行经营情况与发展
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广大股东进行相应的利润分
配,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6、提高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本行将不断加强经营各环节管控,提高经营组织管理水
平。随着本行业务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的发挥和管理能力
的提升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7、其他方式

    本行未来将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等机构的具体监管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通行做法,
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
以实施。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为确保本行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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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实现,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支持与本行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
票权)。
    (五)承诺若本行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尽责促使
其行权条件将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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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划
(2018-2020 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划
(2018-2020 年)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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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满足资
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资本管理,保持银行充
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支持银行业务发展需
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未来发展
战略及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特制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划(2018-2020
年)》。
     一、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考虑因素
     (一)宏观经济金融走势
     从宏观经济形势看,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在短
期内仍将维持低速增长态势,国际金融市场调整波动可能加
大,全球产业重组和产业链布局调整步伐加快;国内“三去
一降一补”仍将有序推进,经济增速换挡、结构持续调整、
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从政策层
面看,国家政策重心将放在供给侧,加快经济金融财税等的
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改善供给质量。国内“金融去杠
杆、抑制资产泡沫”落实步伐加速,宏观审慎评估(MPA)、
理财新政、资管新政等各种监管政策叠加影响,未来商业银
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构成将面临更强的约束,表内外总资产扩
张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对资本充足和资本质量的要求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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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断提高。商业银行将顺应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发展的变
化,深化改革、加快转型,促进由传统的粗放型外延式发展
模式向集约型内涵式增长模式转变,走资本轻型化发展之
路。
       (二)国内外资本监管环境
    根据巴塞尔新协议的原则和框架,中国银监会制定并发
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
管理办法》”),提高了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
同时在银行的风险资产和资本定义的计算规则方面更加严
格,实际上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要求,加大了商业银行
资本补充压力。与《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相配套,中国银监
会明确 2013-2018 年的过渡期内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
分年度达到监管最低要求,且对于 2012 年底已达到《资本
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过渡期
内鼓励其资本充足率保持在《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
足率要求之上。
    二、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目标
    本行资本规划的目标设定,以资本监管要求为基础,结
合业务发展规划,设定相对安全、合理的资本充足率目标,
使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保持平衡。本行资本充足率最低
要求是在任一时点不低于当时的资本监管要求,在此基础
上,本行还应持有一定的资本储备作为资本缓冲,以提高把
握市场机会及抵御风险的能力。
    结合上述要求,2018-2020 年间本行资本充足率目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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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7.7%,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7%,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7%。如经济金融形势出现较大
波动,监管机构调整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本行的
资本充足率目标应随监管机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行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和手段,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
展需要,结合资产负债管理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定期监测和
管理资本构成,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保持本行资本结构的不
断优化和平衡。
    三、资本补充规划
    本行资本补充以满足未来三年(2018-2020 年)经营战
略、业务发展和资本监管要求为目标,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内生积累为主。本行将以提高盈利能力、增加
利润留存作为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本行将积极致
力于推进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变,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与绩效水平,积极提高资本回报能力,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保持较
强的利润积累能力,实现本行内生资本与风险资产的协调增
长。
    2、适时补充一级资本。本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和资本市
场情况,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符合《资本管理办法》
规定的资本工具补充一级资本,提升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
    3、择机补充二级资本。本行将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
择机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以形成多
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在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同时降

                             1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低资本补充的融资成本,完善融资结构。
    4、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本行将根据监管及市场情况,
合理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其他创新融资方式对资本进行
补充。
    四、资本管理措施
       (一)优化资本管理组织架构
    本行将持续健全资本管理组织架构,完善资本管理的方
法原则和管理流程,细化相关资本管理岗位职责,确保资本
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兼顾短
期和中长期资本需求,充分考虑资本补充来源的长期可持续
性。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责任,负责设定合理的风险
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和资本高
级计量法的管理规划、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的有效
执行,确保有足够的资源,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
工作,同时将责成高级管理层负责资本管理的具体实施工
作。
       (二)深入施行经济资本管理
    本行将全面加强经济资本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风险加
权资产额度分配和控制管理机制:一是确立全面资本管理理
念,二是强化资本管理运用,三是强化经济资本考核。本行
将以 EVA 和 RAROC 作为价值创造和资源投入产出水平的评判
依据,统筹安排各经营机构、各业务条线风险加权资产规模,
合理调整资产业务结构,促进资本优化配置,不断提升经济
资本管理水平;同时,在强化自身钻研的基础上,加大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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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业及专业咨询机构间的交流和学习,汲取先进的技术和方
法,取长补短,不断加强和改进内部经济资本管理,实现三
个支柱上的资本管理目标全面达标,保证本行资本充足、稳
定。
       (三)持续优化资本管理技术
    本行将持续优化用于风险和资本的计量以及管理的信
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和报告体系,
确保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确保资本
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水平相适应,确保资本规划与
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持续优化经济
资本基础数据,逐步推进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运用于薪酬
政策、资本预算与分配、授信决策和战略规划中,明确内部
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在内部管理和决策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完
善压力测试体系,对资本规划进行严格和前瞻性的压力测
试,测试不同压力调减下的资本需求与可获得性,推动压力
测试结果在资本规划中的运用,确保资本应急补充机制的有
效性。
       (四)不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本行将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
等情况的变化,对资本规划进行定期重检和动态调整,确保
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不断开拓收入
来源,提高盈利能力,合理分红,实现资本的自我积累和内
生增长;积极研究创新资本工具,合理使用各类外源性资本
补充渠道,确保资本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12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为保证本次发行能够高效、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可转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及其他与可
转债相关的事宜,具体如下: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及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
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的
实际情况,向本行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具体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
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
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
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债券利率、转股条款、赎回条款、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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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金额、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
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
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本行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
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3、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
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和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等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
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
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
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
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本次
发行的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准备、制作、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
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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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
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
    7、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
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
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本行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
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
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与可转债有关的其他授权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
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
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时
间、赎回比例及执行程序等;
    2、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根据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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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
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
    以上事项办理后,均应及时知会董事会全体成员。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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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关于选举吴典军先生担任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初步审查,并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吴典军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报
监管部门进行任职资格核准。


    附件:吴典军先生主要简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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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吴典军先生主要简历

    吴典军,男,1969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
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曾任农行连云港分行国际业务部综合部负责
人,农发行连云港分行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农发行江
苏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江苏银行办公室副主
任、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现任江苏银行党委
委员、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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