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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7-10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1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视
频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平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自查,
认为公司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每股面值
                             -1-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配股比例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配售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7 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8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9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0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1 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
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
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公司配股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预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
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计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
东回报计划》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
层,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
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
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
的一切事项;
    2、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
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对本次配股的
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
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规模、配股比
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3、签署、递交、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
合同、协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聘请保荐
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
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
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
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5、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所募集
的资金;
    6、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章程》有关
                            -4-
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
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
的股份登记,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8、若发生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
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
施,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
东;
     9、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
项;
     10、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候选人:夏平、季明、顾尟、吴典军
     股东董事候选人:胡军、单翔、姜健、唐劲松、杜文毅、
任桐
     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
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0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要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6-
附件 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要简历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
    夏平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
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学
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六合县支
行行长、第一支行行长、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江苏银
行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苏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季明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
南京大学地质系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学士
学位,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曾
任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党群处正科级秘书,江苏省委组织部市县
干部处办公室正科级组织员,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处级巡视
员,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
处长、青年干部处处长;江苏银行副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总行营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江苏
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顾尟女士,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北
京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国
银行江苏省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银行卡部总经理;江苏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江苏银行行长助


                           -7-
理、党委委员、副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副书记、兼总行机关党委
书记。现任江苏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兼总行机
关党委书记。
    吴典军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先后在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银行工作,曾任农发行江
苏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江苏银行办公室主任、党
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现任江苏银行执行董事、董事会秘
书、副行长、党委委员。
    二、股东董事候选人
    胡军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国金
融学院金融专业本科毕业,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硕士
研究生学位。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员,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金融二部经理助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东董事。
    单翔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苏州大学财经学院金融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
曾任南京市旅游局计划财务处科员,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现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银行股东董事。
    姜健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农业大学农


                           -8-
业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华泰证券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
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
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
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
务总监、上海总部总经理、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江苏
银行股东董事。
    唐劲松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苏州大学财经
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处长,无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现
任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无
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东董事。
    杜文毅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计划财务室副
主任、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江苏交
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京沪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
部长,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交通控股有
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江苏银行股东董事。
    任桐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中国近现
代史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曾任江苏省广播电
视厅(局)办公室副主任、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江苏省
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江苏省广播电视总


                           -9-
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江苏省广播电
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江苏银行股东董事。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
    余晨先生,1971年2月出生,北京大学计算机学士,美国伊
州理工学院电脑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曾任美国
甲骨文总公司(Oracle)产品市场经理;美国硅谷中国无线协会
理事。现任易宝支付有限公司总裁,江苏银行独立董事。
    杨廷栋先生,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
苏省淮阴市洪泽县商业职工学校教师,江苏省淮阴市委政策研究
室助理秘书,江苏省淮阴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江苏
省泗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江苏洋
河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洋河酒厂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
限公司(苏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城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江苏
双沟集团董事长。现任江苏归来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顾问,
江苏银行独立董事。
    丁小林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
学,获法学、史学学士学位,一级律师,取得证券业务法律服务
资格和独立董事资格。曾就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曾任江苏新华律
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江苏银行独立董事。
    李心丹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


                           - 10 -
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
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工程管理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全国金融硕士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
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公司治理指数委员会委
员,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
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外部监事。
    洪磊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
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南京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培训部主任、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等职。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合伙人,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南
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外部
董事。




                           - 11 -
附件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现
提名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和洪磊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出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保


                           - 12 -
险机构独立董事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
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13 -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
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0 年 7 月 9 日




                             - 14 -
附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和洪磊,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提名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
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保
险机构独立董事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15 -
    三、候选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
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 16 -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候选人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候选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候选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
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候选人将自出现
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
                                           2020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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