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明确配股方案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确定具体配售比例事宜,以及 修订并更新后的配股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