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布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 公司拟发放的苏银优 1 股息金额、对象和实施日期是依 据该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和募集说明书拟定的,符合法律法规 及《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苏银优 1 股息发放方案。 二、关于公司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