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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银行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发行人”或“上
被保荐公司名称:
                          市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 1 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银证券”)

                          联系方式:010-6622 9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 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方式:010-6622 9051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雯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席保荐机构 2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

                          联系方式:021-3896 6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 轩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方式:010-5683 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 可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丰铭大厦 A 座 6 层

    一、 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7 号)核准,江苏银行已于 2019 年 3 月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2,000,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 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1,998,220.00 万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述款项。2019 年 3 月 20 日,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184 号《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2019 年 4 月 3 日,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中银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发行人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
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
行人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银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

                                        1
共同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未完成可
转债全部转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于江苏银行可转债尚未完成全部转股,联席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52 号)核准,江苏银行已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
配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03,134,054.48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余
额为人民币 14,791,548,948.40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毕
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878 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募
集 资 金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江苏银行 本次配股配售的
3,225,083,672 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中银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发行人配股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配股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中银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共同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中银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
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具
体情况如下:

    (一)联席保荐机构于持续督导期间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并根据江苏银行的实际情况及工作进度制
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已与江苏银行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在本次
督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报告期内,协议相关方没有对协议内容做出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2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备案。                                        过修改,亦未提前终止协议。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与江苏银行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定期回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专门进行了尽职调
                                              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未发生须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及相关当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事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且相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关当事人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及其董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规的行为,且江苏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理人员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已建立健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江苏银行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江苏银行已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保荐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机构已按规定审阅细细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关文件,详见“(二)联席保荐机构对上市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已事先审阅相关文件并及时补充更正,详见

                                          3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二)联席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审阅的情况”。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已及时审阅相关文件并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详见“(二)联席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披露审阅的情况”。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及其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该等情况。江苏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银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江苏银行无违背承诺情况;江苏银行无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不存在应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事实不符的情况。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未发生该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等情况。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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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同时联席保荐机构
量。                                       的保荐代表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未发生该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等情况。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18、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 根据法规要求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的
                                         约定取得和检查募集资金专户资料。2020
                                         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二)联席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联席保荐机构对江苏银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
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主要审查方

                                       5
面包括: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合规;

       2、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审查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案与
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5、审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约定,决策程序是否
合法合规。

       江苏银行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序号     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

 1       2020-01-03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       2020-01-08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更正公告

 3       2020-01-08   投资者集中交流纪要

 4       2020-01-18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5       2020-02-06   董事会决议公告

 6       2020-03-10   关于“苏银转债”2020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7       2020-03-21   董事会决议公告

 8       2020-03-21   监事会决议公告

 9       2020-03-24   关于获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10      2020-04-03   关于外部监事辞职的公告

 11      2020-04-03   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12      2020-04-03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13      2020-04-03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4      2020-04-09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15      2020-04-11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6      2020-04-11   关于召开业绩交流会的公告

 17      2020-04-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
18   2020-04-11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2020-04-11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   2020-04-11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报告

21   2020-04-11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2   2020-04-11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0-04-1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银行股
23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4   2020-04-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5   2020-04-11   2019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6   2020-04-11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7   2020-04-11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8   2020-04-11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9   2020-04-11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0   2020-04-11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04-11   中银国际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银行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31
                  书

32   2020-04-11   董事会决议公告

33   2020-04-1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4   2020-04-11   2019 年年度报告

35   2020-04-11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6   2020-04-11   关于 2020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37   2020-04-15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38   2020-04-18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9   2020-04-1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0   2020-04-29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41   2020-04-29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2   2020-04-29   董事会决议公告

43   2020-05-0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4   2020-05-0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45   2020-06-11   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46   2020-06-11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


                                          7
     2020-06-12   关于 2019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暨“苏银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
47
                  公告

48   2020-06-18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6-18   关于根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
49
                  告

50   2020-07-03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51   2020-07-04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52   2020-07-04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更正公告

53   2020-07-10   监事会决议公告

54   2020-07-10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计划

55   2020-07-10   配股预案

56   2020-07-10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57   2020-07-10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8   2020-07-10   对江苏银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9   2020-07-10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60   2020-07-10   董事会决议公告

61   2020-07-10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2   2020-07-17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的公告

63   2020-07-17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4   2020-07-28   董事会决议公告

65   2020-07-28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6   2020-07-28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7   2020-07-28   监事会决议公告

68   2020-07-28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9   2020-07-29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7-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银行股
70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71   2020-08-15   董事会决议公告

72   2020-08-1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3   2020-08-15   监事会决议公告

74   2020-08-15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5   2020-08-19   关于 A 股配股申请获江苏银保监局核准的公告
                                          8
76    2020-08-19   关于全资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

77    2020-08-28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78    2020-09-22   关于配股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79    2020-09-22   董事会决议公告

80    2020-09-2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1    2020-09-22   配股预案(修订稿)

82    2020-09-24   董事会决议公告

83    2020-09-26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84    2020-09-26   关于江苏银行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85    2020-10-10   关于子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准筹建的公告

86    2020-10-10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87    2020-10-13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88    2020-10-16   董事会决议公告

89    2020-10-30   监事会决议公告

90    2020-10-30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1    2020-10-30   董事会决议公告

92    2020-10-30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93    2020-10-30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94    2020-10-30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5    2020-11-03   关于 A 股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96    2020-11-12   董事会决议公告

97    2020-11-17   关于 A 股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98    2020-11-20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99    2020-11-26   关于配股发行期间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00   2020-11-27   关于配股发行期间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01   2020-11-30   关于配股发行期间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02   2020-12-01   关于配股发行期间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03   2020-12-02   关于配股发行期间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04   2020-12-04   股票、优先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复牌提示性公告

105   2020-12-04   配股发行公告

106   2020-12-04   配股说明书摘要

                                        9
107     2020-12-04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108     2020-12-04   配股说明书

109     2020-12-09   配股提示性公告

110     2020-12-10   配股提示性公告

111     2020-12-11   配股提示性公告

112     2020-12-14   配股提示性公告

113     2020-12-15   配股提示性公告

114     2020-12-17   关于“苏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115     2020-12-17   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116     2020-12-17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117     2020-12-22   董事会决议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江苏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遵循相关法律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
充分的知情权,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江苏银行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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