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9-2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苏银行

股票代码:600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7

第八节 备查文件…………………………………………………………………8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江苏银行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沪高速、宁沪公司    指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交控                              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宁沪投资                              指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宁常镇溧                              指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中股本比例、持股比例保留四位小数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             孙悉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37,747,5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2764K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
                       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邮政编码               210049
联系电话               8625-84362700-301838
                       江苏交控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公路”)分别
主要股东
                       持有宁沪高速54.44%和11.69%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H股股东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A股股东
      54.44%                       24.26%                            11.69%                   9.6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内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沪高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3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孙悉斌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成晓光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
姚永嘉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
陈延礼        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王颖健        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吴新华        非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马忠礼        非执行董事                 中国香港     香港                        -

李晓艳        非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虞明远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徐光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林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周曙东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刘晓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杨世威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丁国振        监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潘烨          监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陆正峰        监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孔元翌        监事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徐中宁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戴倩          财务总监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汪锋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颜耘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杨登松        副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江苏银行外,宁沪高速在境内间接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租赁,600901)股份比例为17.61%。其中,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4
司持有江苏租赁股份比例为7.83%,参股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租赁股份比例为
9.78%。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江苏银行经营稳健、业绩持续增长,宁沪高速认为江苏银行(股票)具有
长期的投资价值,同时也为增强与江苏银行之间的产融互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的繁
荣,反哺宁沪公司大交通价值生态,实现自身更好的业务布局和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江苏银行股份

    2021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宁沪高速的股东资格,同意宁沪高速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苏银行流通股股份不超过1.60亿股。具体内容详见江苏银行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收到江苏银保监局对有关股东资格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次二级市场增持,宁沪高速增持江苏银行流通股股份47,894,8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批复所涉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之内无继续增持江
苏银行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江苏银行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以决定在批复剩
余期间内是否继续增加在江苏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苏银行普通股股份690,586,579股,占江苏银行
总股本的4.6757%;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苏银行普通股股份738,481,379
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沪高速                     407,485,000                 2.7589    455,379,800               3.0832

宁沪投资                      28,015,000                 0.1897    28,015,000                0.1897

江苏交控                     255,086,579                 1.7271    255,086,579               1.7271

           合计              690,586,579                 4.6757   738,481,379               5.0000
    注:2020年2月26日,经宁沪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宁沪高速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
全资子公司宁常镇溧,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23日,宁沪高速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宁
沪高速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宁常镇溧;截止2021年7月末,宁沪高速收到准予宁常镇溧的注销登

                                                  5
记通知书,以及后续完成宁常镇溧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37,947,000股、占比0.2569%)转至宁沪高速账户
名下;此次江苏银行股份转让完成后,宁沪高速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增至407,485,000股、占江苏银行总股
本比例为2.75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年9月24日,宁沪高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江苏银行股份
47,894,800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受让方宁沪高速自有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沪高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38,481,379股,除自本次增持股份
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江苏银行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悉斌




                                                                      声明日期:2021年9月24日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备置地点
                                   江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8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京市

股票简称                 江苏银行                          股票代码             600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江苏省南京市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请 注 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407,485,00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7589%




                       股票种类: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455,379,800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3.0832%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47,894,800股
                       变动比例:0.3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悉斌




                                                                        日期: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