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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3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现场出席董事 13 名,视频出席
董事 2 名,分别是独立董事余晨和董事唐劲松。会议由夏平
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行长工作报
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并表管理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集团内部资
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本充足率
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集团资
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资本充足
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暨 ESG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平、季明、季金松、吴典军、胡军、单翔、

                          -3-
姜健、唐劲松、杜文毅、任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互联网贷
款业务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履职
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平、季明、吴典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二十二、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金融债券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关于提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坤荣先生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六、关于召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南京东郊国宾馆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主要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6-
附件 1
          独立董事候选人主要简历

    沈坤荣,男,1963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后,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系访问学者,
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系高级研究学者。曾任南京大学经济
系主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南京大学商学院
执行院长、院长,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南京大学经济增长
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
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经济学科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
究中心兼职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宏观经济首
席专家,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栖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十四五”规划专专家组
成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江苏省欧美同学会
副会长,江苏省交通经济学会名誉会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
事,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委员,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理事会理事,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苏州市人民政府顾
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7-
附件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现提名沈坤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
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8-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9-
    (五)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银
                        - 10 -
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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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沈坤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为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 12 -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
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1%以上或者是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
                           - 13 -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
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
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14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
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
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
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坤荣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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